引言 在香港写杂文和发表杂文,犹如长跑运动员奔驰在旷野,而游泳健儿纵横于大江,天广地阔不说,既没有红绿灯,也没有可怖的鲨鱼,其自由、潇洒、无拘无束、风雨雷电和大浪激流,陶冶了不少大胆、大气、大学问的杂文家。潘铭燊,也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 潘铭燊为广东中山人,一九四五年生于香港。 去年有幸在港九识荆,其沉静大方,谦恭儒雅的风范至今令我难忘。他是一个学人,六十年代中期就读于香港中文大学,毕业后一年即获得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图书馆学硕士。七十年代相继获得芝加哥大学高级研究证书和图书馆学博士学位。自此一直跟大学和图书馆打交道,曾任芝加歌大学图书馆员,七三年秋季执教于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一直到八九年一月止。移民温歌华后担任过“加拿大中国文化图书馆”馆长。现再度返港执教鞭,做香港城市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部高级讲师,从事授业解惑的崇高天职。与一些大陆学者一辈子“从一而终”的优良传统比起来,他颇有些朝三暮四的精神。潘氏上过的课程穿越古今中外,它们包括大学国文、东西汉学比较、读书指导、传统文化概论、韩非子、翻译研讨、目录学、古典小说、《红楼梦》研究及修辞学等。此外,由于专业的关系,他还研究过僻而又僻的中国印书史,并苦心搜集资料,沉醉于大规模的个人藏书与考索勾沉,先后问世的有关学术著作有《Books and Printing in Sung China (960—1279)》〔1〕、《红楼梦人物索引》〔2〕、《中国古典小说论文目》〔3〕、《广东妇女殉夫考》〔4〕、《三言两拍提要》〔5〕、《石头记年日考》〔6〕、《广东地方志传记索引》〔7〕等。并有《学书篇》、《闲书集》等论文集在付印中。 据作者闲聊中透露,他还有几十部提要与考订的书稿压在箱中,由于没人愿意出版,暂且沉默着。潘氏数十年来读书、买书、藏书、管书、教书、役于书又乐于书、还写书和出书,真个是地道的“书奴”,〔8〕却实在也是个天道的书仙,悠游而沉溺在书的银河之中。与他比起来,如我之陋于书拙于书者,简直形同书丐了。 七十年代始,潘铭燊在传道做学问的间隙偶尔跟散文碰碰头,约约会,以至于他的朋友“一直都不知道他有创作之兴。〔9〕一九八八年始,他须臾不离他可爱的杂文,简直就跟杂文做了热恋的情侣。他之倾心创作,有诸多因素促成,笔者揣测不外如下几个主要的:一是《断鸿篇》的出版激起他的文学独创热忱。这是他的第一部散文集,囊括了近二十年的章文精华,《自序》里他说道:“正是这些不自爱惜的杂文,却包含个人的喜怒哀乐、性情、愿望、执着和偏见。重读之下,比学术论文更能引起一己的激动和低回。”〔10〕加之学术著作的大量积存,不易与读者沟通,他因之对自己的策略来了个重新选择:注书、研究书不如著书、创作书;二是恰在八八年底,《星岛日报》副刊的何锦玲女士,邀他和梁锡华、黄维梁三支学者健笔在“星辰”版上开“三思篇”专栏(此栏开了七年,至今仍在“后行”着),这个恰逢其时的机缘,无疑推了他关键的一把。无数事实证明,有人约稿,有人催着写作,这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动力。三是,八九年二月他离港赴加拿大定居,他能随身携带的书只是很小的一部份,做学问恐怕没有在香港方便。加之新的环境和心境不断刺激着他,这对于创作更是难得的机遇。四是他在中文大学的朋友余光中、蔡思果、梁锡华、黄维梁、黄国彬等一手做学问,一手创作的生活方式给予他深刻的吸引也说不定。五是,实际上在他的心中很久就埋藏着一种理想,要发出一种乃至许多种心灵的声音,以回响于社会与人群,而这种音响只有在他的杂文创作中才能铸造出来。还有什么其它外部和心理的动因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他一发而不可收,从此香港文坛多了一个有份量的杂文家,世界华文界又多树立了一株学者散文的大笔,这是不成疑问的。目前为止,潘铭燊已出版的散文集有《断鸿篇》〔11〕、《三随篇》〔12〕、《车喧斋随笔》〔13〕、《温哥华书简》〔14〕、《廉政论》〔16〕、《人生边上补白》〔17〕等七种,本文所论都在这个范围之内。这些作品,是一个纯正而深厚的学者用另一种心情、另一种话语构造的性格;是一个严肃而有胆略的文化人为中文文学沉积的化石,它们“融合情趣、智慧和学问”,〔18〕又渗满了民胞物与的襟怀和社会的良心,还闪耀着久违的中外文化传统和独具魅力的艺术光泽。敲打和剖析它们,我们也许会有不少新的发现。 上篇 潘氏的三百余篇作品,除早期少数几篇可划入叙事抒怀的散文外,绝大部分都是正经八百的杂文。杂文为散文之一型,是一种文艺性的议理小品,作者往往站在个人与公众的共同立场,饱含激情去观察、评价社会与时代、笔头所触都是大家关心的话题,因此带着强烈的社会性与时评性。余光中说:“杂文重知性,长于达意,凡知识分子都可以执笔”。〔19〕写不是难事,不过应有高低层次的不同。杂文家写什么,他的兴趣投射在哪些题材上,他如何挖掘作品的意义,并让其有力的影响读者,在在都检验着杂文家的性情、格调、学殖、好恶、以及他怎样对待个人、大众、时代、社会、历史与世界等等,这里面藏着很重要的价值观。 一 潘铭燊笔所触及之处,很大一部份是我们不可逃避的人与人形成的社会,以及由此带来的平常又平常、复杂又复杂的社会生活。这是作为社会之一员、一个踏实而正直的知识分子作家乐于表现的题材。从空间上看,潘氏散文展开最多的无疑是他身历其中的香港和温哥华社会。同时,由于他的经历和阅历,又遍涉大陆、澳门、台湾以及不同文化背景的欧美社会。譬如香港交通的阻塞;店员不同的脸孔、态度与类型;盂兰节烧衣的迷信活动;吸烟的环境及其危害;学生与老师的隔膜;交通警维护法律的举动;国内大学图书馆的现状;教授的寡闻及待遇的低微;文人的官司及版权法的建立;澳门的暴力现象、台湾的议价之风和扎纸冥器;美国枪械泛滥、连学生读书还要冒着生命危险;以及精美的却在风沙之中忍受着富商巨贾的俗眼;还有超越地域性质的婚姻问题、“手巧”比之“心灵”是否就不重要的问题、社会是否该绝对公平的问题等等,大凡有意义的事件、人物、见闻及各种现象,他都放在自己理性的天平上称过,眼界开阔、态度恳切,当褒则褒,当贬则贬,甚或连家人也逃不过他的微词,有着非常鲜明的是非观。况且,潘氏对繁杂微妙的生活现象决不作简单的判断,也不会批一通就了事。在《一声得人方恐》〔20〕中,他说明七年前《烧衣》〔21〕一文的末尾,“倡议禁绝的只是烧衣那个习俗。至于开坛建醮、迎神赛会、营斋供僧、念咒唱呗……种种庸人自扰的活动,却不在我反对之列。我更不会反对盂兰胜会背后的孝道,虽然孝道其实有更好的表达方式。”在巧妙的是非中,我们读到了他顺乎习俗的主张。最后他写道:“烧炮仗不是被香港政府禁了而至今相安无事吗?由此可见,风俗并非不可移易的。”随着时代的更移,革除陋俗势在必然,且对于现代化的大都市尤为必要。一个方面,潘氏关注着“理想的社会”“最好的制度”〔22〕应该是怎样的:“用人不以材,政治如何可以搅好?”〔23〕这些且高且大的问题,另一方面潘氏关心日常生活甚至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生活的秩序》(之一),《生活的秩序》(之二)、《衣着》〔24〕等篇;涉及到百姓起居穿着的细枝末节,以至于我看了他的文章,不得不下决心动手整理我的书房和书桌,因为我担心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或跑掉了本来属于我创造的“一首传久行远的新诗”,可见潘铭燊有关社会生活的杂文展开得多么细微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