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当代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互联网深刻影响着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促进了社会生产、生活和信息传播的变革。各国互联网彼此相联,同时又分属不同主权范围,这决定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性。①然而自2010年以来,美国政府大肆鼓吹“网络自由”,不遗余力地宣扬所谓互联网世界的“公开、透明和人权”,试图用美国理念和标准重塑网络世界。2009年11月奥巴马总统访华期间对“网络自由”大加推崇,2010年1月和2011年2月国务卿希拉里两次发表“网络自由”主题演说,2011年5月美国政府更是出台《网络空间国际战略》。事实表明,在后冷战时代,为了控制国际互联网的政治传播,推销美式价值观,促进美国“公共外交”,美国政府业已形成一整套“网络自由”战略,并将其作为美国全球战略的信息化辅助手段和信息心理战措施。 一、美国“网络自由”战略的构成 2011年5月《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的出台标志着美国互联网国际战略形成整体性框架,“网络自由”战略则是该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国务院推进的重点工程。②美国的“网络自由”战略是一项系统的战略工程,即在美国政府的操纵下,凭借在资金、技术、理念输出和组织程序等方面的优势,将互联网纳入美国对外战略的整体框架,借助强大的信息搜集、监控、分析和处理能力,按照其国家利益管制和塑造整个互联网世界。 其一,积极输出“网络自由”理念。“网络自由”是美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的核心理念之一,“当网络世界面临威胁和入侵时,美国高度重视以下原则:言论和结社自由、珍视个人隐私和信息的自由流动”,“美国的国际网络空间政策反映了美国的基本原则,即对基本自由、个人隐私和信息自由流动的核心承诺”;同时,“网络自由”作为美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七个“政策重点”之一被反复强调:“美国鼓励全世界人民通过数字媒体表达观点、分享信息、监督选举、揭露腐败、组织政治和社会运动”,“美国将继续确保网络的全球属性带来的益处,反对任何试图将网络分裂为一个个剥夺个体接触外部世界的国家内部网络的努力”。③美国凭借强大的国力,在多边和双边国际交往中将“网络自由”与经济援助和商业利益捆绑销售,“在制定商业决策时,美国公司日益将网络和信息自由视为更重要的考量因素”④,或是一味兜售“网络自由”思想,或是强压其他国家屈服,迫使其开放互联网管制禁区。同时,为了争取国外民间支持,美国大力向国外民众尤其是青年提供廉价甚至免费的网络工具和上网便利,鼓励他们“网络问政”,积极宣扬“网络民主”,培养他们对美式“网络自由”理念的认同。此外,美国政府还不遗余力地在他国培养和扶植亲美的网络意见领袖,企图引导和左右他国网络舆论,使局面朝着有利于美式“网络自由”和“民主”的方向发展。2011年美国政府更是将中东、北非的女性群体作为主要对象,开展“技术妇女”项目,邀请并资助该地区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女性赴美学习交流,培训她们掌握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以期在今后的社会民主和政治进步中“发挥作用”。⑤事实证明,美国“网络自由”的理念输出产生了一定成效,此次中东北非政治乱局中,一些认同美国“网络自由”理念的青年团体就是政权更迭的推力和街头政治的主体,他们的“民主、人权、自由”口号与美国的主张“不谋而合”,为美国进一步介入该地区乱局提供了政治口实。 其二,精心编织“网络自由”战略组织构架。美国的“网络自由”战略具有整体性构架,即政府策划和主导,学术界、商界和非政府组织多方协同参与、共同组织实施。希拉里强调,美国政府将与“实业界、学术界和非政府组织”一起,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美国的“外交目标”。⑥美国务院是该战略的策划者和幕后推手,起到至关重要的战略筹划和组织协调作用。分管民主和全球事务的副国务卿玛利亚·奥特罗和分管经济、商务、农业事务的副国务卿罗伯特·荷马茨协助希拉里负责全面推进“网络自由”战略。除了公布《网络空间国际战略》作为行动指针以外,国务院内部成立新的网络协调员办公室,由原供职于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资深网络安全和国际互联网事务专家克里斯托弗·佩因特任办公室主任,以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的“网络自由”战略行动,促进美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⑦近几年,美国务院组织“全球网络自由力量”,策划实施“公民社会2.0”、“全球网络倡议”、“世界新闻自由日”、“网络治理论坛”、“网络自由跨区域声明”等行动造成较大国际影响,⑧提高了“网络自由”战略的知名度,获得一定的国际社会支持。以谷歌公司和著名微博网站“脸谱”、“推特”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集团则是美“网络自由”战略的急先锋,代表美国政府立场和国家利益,与其他国家直接交锋。美国政府也反复“敦促美国媒体公司主动采取措施”,“需要考虑什么是正确的,而不只是寻求短视的利润”。⑨2010年3月美副国务卿玛利亚·奥特罗和罗伯特·荷马茨召集第一次信息技术公司会议,讨论了关于美国政府、公司和社会组织联合推进“网络自由”问题。⑩以众多基金会为代表的美国非政府组织也积极渗透到其他国家,为美国“网络自由”主张获取社会认可和舆论支持。 其三,加大对“网络自由”战略的资金支持。美国“网络自由”战略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基金会和企业。为了推行“网络自由”战略,经国会批准,美国政府和军方斥资数千万美元打造“网络水军”,研发“翻墙软件”,建立“黑客部队”;美国务院2010年支出500万美元用于加强网络通信和信息传播,2011年预计总投入3000万美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国网络活跃分子。(11)与政府直接的资金支持相比较,美国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发挥着更重要的功能,尤其是在与其他国家非政府组织和社会政治势力的互动中,表现出无可比拟的优势。从2008年到2010年,美国社会组织筹集超过2000万美元投入经过专家顾问和社会活动分子评估的援外信息网络项目。(12)在国内筹集资金之后,美国诸多基金会利用特殊身份和国际交往的便利条件进入他国,以经济援助支持部分社会团体活动,以物质利益诱使特定政治势力就范,以文化交往和学术研究名义营造“网络自由”社会舆论,逐步实施美国政府的“网络自由”战略意图。此外,美国一些跨国大型网络公司也拿出企业利润的一部分,支持政府的“网络自由”战略,试图通过该战略的实施打破他国网络监管壁垒,在海外攫取更多的网络运营商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