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11)030062-06 国际公共权力问题的核心是国际公共权力的利益来源问题。虽然公共权力始终是政治学的核心范畴和研究重点,虽然随着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益复杂,公共权力的问题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公共权力的研究范畴大多停留在国家利益层面,对公民利益的研究也更多局限于国家利益,未能深入到全球利益的高度。因此,国际公共权力的难点在于其利益来源未能超越国家政治。国际公共权力的研究难点在于挖掘国际政治的利益根源。本文重点从社会群体利益的基点上,分析国际公共权力的根源问题;认为国际公共权力的根源至少包括公民利益、国家利益和全球利益三个层面。 一、国家利益:国际公共权力的轴心利益 国际公共权力是国际政治中特有的一个现象。尽管学者对国际政治内涵的研究比较深入,可谓见仁见智,看法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识,“所谓国际政治就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权力争夺”①。然而,一方面,当今国际政治的发展已经提升到公民利益、国家利益和全球利益三重利益并存的历史阶段。另一方面,尽管国际政治的利益基础包含着公民利益、国家利益和全球利益,但当今国际政治追求的利益轴心仍然是国家利益。 纵观人类文明史,从国家产生发展到现时代,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扮演的角色大约经历了三个时代,即配角时代、惟一主角时代和主要主角(绝对的第一主角)时代。 (古代)国家的配角时代发生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在从氏族向民族转变过程中,人类社会完成了从氏族社会向国家社会的转型。于是,国家才登上了国际政治的舞台。从古代向近现代的发展中,国家从古代国家类型发展到近现代国家类型,民族也从古代民族演变为现代民族。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国际公共权力舞台上掌控国家权力的是王族,国内政治所保护的似乎是国家利益,其实是王族利益。因此,强权的王族成为国际舞台上的主角,所谓的国家只是配角。强大的王族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建立了自己的帝国②,为世界文明增添了多元文明发展中心,而氏族时代不可能营造这种文明发展中心。当然,王族时代的帝国只是把不同地区的中心地带整合为一体,甚至是“有边陲无国界”,不可能把整个地球整合为一体。人类只有发展到工业文明才翻开了把整个地球逐渐整合为一体的发展历史。 人类社会结束了封建社会,开启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发展阶段,伴随着民族国家、市场经济的崛起,在国际政治发展史上才结束了王族的主角时代,从而国家真正成为国际社会舞台上的主角。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即现代民族国家世界体系)为人类政治文明营造了两个划时代的伟大贡献。其一,它结束了国际舞台上王族主角的地位,代之以国家的主角地位;其二,它毫不留情地结束了帝国霸权的国际局面,代替以民族国家均势的国际体系。后来,随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不断完善,民族国家的主权至上原则不断得到加强,国家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惟一主角的地位也就得以不断加强。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成果在于,法国和瑞典联军阻止了哈布斯堡帝国(奥地利)称霸世界的野心,从而宣布了帝国称霸的失败。后来这种阻止称霸的历史典故还很多: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61-1714)企图称霸,但被英国荷兰联军阻止了;拿破仑(1795-1815)企图称霸,被英国、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四国阻止了。希特勒(1939-1945)企图称霸,被美国、苏联与英国阻止了。[1](P20)这个和约主张用“国家主权”的合法性来构建世界国家体制,标志着国家掌控内部事务及对外独立的胜利,圈定了新的国家社会的政治准则,为全欧洲提供了一步根本性与全面性的宪章。总之,威斯特伐利亚体制的胜利成果就是反霸权、把国家主权提升到国际体制的最高原则。把国家利益确立为国际公共权力的核心原则,结束了君主王权高于国家主权的历史。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经历了欧洲确立阶段、亚非拉放大阶段和受到全球问题及全球政治挑战的阶段,进而开始把不同的民族国家社会整合为荣辱与共的“地球村”,从而第一次开始把散落在世界各地的人们真正整合为地球人。这仅仅是个开端,以后的历程还会很久远。 透过上述历史表象看背后,不难发现:人类文明社会从氏族社会到王族帝国时代,再发展到国家社会的根本原因和发展规律,是从(古代)民族利益(包括从氏族利益时代发展到王族时代)提升为国家利益,从民族社会提升到国家社会,因此国际政治也就从民族政治(包括从氏族到王族)为主角提升为国家政治为主角的发展历史。 因此,国际公共权力也就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古代国家是王族主宰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而民族国家时代则改变为国家利益主宰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王族时代形成了王公贵族的等级封建专制,而民族国家则发展了民主法治的国家制度;在王族时代,由于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越是下层等级的人越是没有人权,越是权贵显赫的人所能实现的人权也就越大,帝王拥有最高的人权。因此可以说,在王族时代,国际政治舞台上根本就没有国际公共权力,有的只是王族的私权力,在中国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朕即国家,国家即朕”等等说法。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古代,由于缺乏公共利益基础,国际公共权力只存在萌芽,而且也还大都存在于思想家、学者们的著作里,而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公共权力则始于民族国家时代;在王族时代,绝大多数国家,只有“草民”的概念而没有公民的范畴,正如中国古代只有庶民、刁民、黎民、草民等但绝没有公民,而公民的范畴和公民权利则是国际公共权力的最后根据;其实,在王族权贵利益为大的时代,“国际公共权力”运行的根据不是“公民权利或人民权利”的合理性,而是“成者王侯败者贼”的强盗逻辑;因此,政治学中流行的“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是全体社会成员”,只能适用于民族国家时代,“公共权力源于人民”应当限定在“只适用于民族国家时代”的范围,甚至可以进一步限定其只适用于发展到民族国家时代的那些国家;只有消除历史残留下来的封建等级权贵的特权,公民社会才会到来,公民权利才会真正成为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甚至可以说,“公共权力源于人民”、“公民权利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的真正落实和实质性的发展阶段,不是“威斯特伐利亚国际体系”的民族国家时代,而是基于追求全球共同利益的全球政治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