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55(2011)01-0001-07 对亚非发展中大国核选择动因的深入研究表明,在解释多数核扩散案例上,传统的现实主义理论依然显示了较强的解释力,尽管它并非影响核追求的惟一因素。纵观本文研究的4个亚非发展中大国(印度、伊朗、南非与埃及)核选择的历史与进程,我们发现在战略层面,核地缘战略环境与两面下注的核开发战略构成了大多数亚非发展中大国核选择的两个显著特点。 一、核地缘战略环境:左右核选择走向的催化剂 国际关系理论家通常将影响一国核选择的因素分为体系、国家与个人三个层面。体系层面的动因主要包括追求安全、寻求地区霸权、获取国际声望以及获得讨价还价优势。在体系层面,无论是传统的古典现实主义还是结构现实主义理论都认为,导致国家追求核选择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当属安全动因,特别是面对一个核武装的对手常会导致一国别无选择地走向核武开发的不归路,直到恢复已被打破的核均势。历史上的美国正如杜鲁门所言,“以如此速度发展核武的压倒一切的原因是我们害怕德国拥有制造核武所需的技术”。①而苏联制造核武是为了对抗美国的核威胁,巴基斯坦制造核武是为了对抗印度的核威胁,中国制造核武是为了应对美国与苏联的核讹诈。在地缘竞逐复杂激烈的地区,如中东、东亚,学者们不断重复着伊朗、朝鲜走向核武化很可能导致核扩散的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的预言,但朝鲜2006年10月首次进行核试爆后东北亚各国的反应表明,学者们预期的日本、韩国急速走向核武化的局面并未浮现。在中东地区,同样是面对地区的核威胁,阿拉伯国家对以色列的核武开发能够长期容忍,而对伊朗的核计划似乎显得格外敏感激烈,我们不禁要问,核多米诺骨牌理论似乎失效说明了什么?安全动因究竟在国家核决策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发挥了多大程度的作用?本研究表明,安全动因至少是推进核武开发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 具体到我们所研究的4个不同的亚非发展中大国核开发的动因而言,虽然它们启动核计划的初衷都是基于和平利用核能的考虑,同时美国在广岛、长崎使用原子弹的巨大毁伤力与威慑效应也使得它们对核技术的军事应用前景心知肚明,并不排斥时机成熟转向军用的可能。最终这4国都曾一度转向了核武开发,其中印度、南非成功制造了核武,而南非最终又选择了弃核。这表明了刺激核武开发的动因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轻重缓急上有所变化。核开发目标不仅具有鲜明的阶段性与可变性,而且一国外部安全环境的优劣很大程度上是与一国因棘手的意识形态、领土与政治问题而卷入的军事化争端的数量、范围、强度与持续时间直接相关。一般而言,核武扩散通常发生在存在长期持续激烈的安全竞逐与冲突的地区,存在扩散可能性的也主要是敌对的大国之间。国家之间的恐惧通常是基于具体的、长期的冲突与对未来敌对的合理预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巴基斯坦担忧印度的核能力,但缅甸却不存在这样的顾虑。国家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担忧其核邻居。几乎每一例核扩散的情况都会因正在寻求核武的国家所面临的特定安全问题而异。安全动因在不同的冲突类型与地区权力结构中对国家的选择产生了极为不同的影响。就冲突类型而言: 第一,在成对的持续冲突地区,双方走向核武化的可能性极高。在这里,安全困境与均势理论获得了淋漓尽致的演绎。成对的持续冲突是指冲突是在一对国家之间长期展开的,如印巴之间的冲突。正因冲突是在两国之间展开,没有可以慑止对手的其它国家的卷入,每一方必须依靠自己的能力慑止另一方的攻击,拥有避免对手核攻击的报复性或者防御能力成为一国战略精英的头等要务。这种两强相争、两虎相斗的局面使得双方的对抗强度更为持久、强烈,一旦一方发展核武,很难阻止冲突中的对手走向核武化。在上述情况下,对抗双方往往形成了一种过度夸大对手核能力的趋向,如有任何迹象显示一方拥有核能力,即使仅仅是国际媒体上的猜测,对手也会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尽管在持续冲突中的对立双方常常会肆意夸大对手的核能力,但在常规武器上处于优势的国家在这方面通常不像在这方面处于劣势的一方那样敏感执著。后者常常形成以对手为中心的核政策,总是倾向于对敌手取得军事进展的任何消息反应过度。由于常规军事能力上的平衡总是不利于它,并且它充分意识到一旦双方发生常规战争,它很可能必败无疑,因此弱国总是不放过一切强化自身核能力的机会。对手在获取核武能力上所采取或者预期采取的每一步都会被弱国夸大,并不惜一切代价地努力与之相匹敌。对于在常规军事能力上居于劣势的国家来说获取核武能力是极端重要的,因为这类武器也可以弥合双方在总体军事能力上的差距,即核武能力可以消除或者至少削弱占据上风的敌人的战略优势。因此,居于劣势的国家最有可能不惜一切代价地获取核武,即使这意味着要动用那些本该花到可以立即获得公众支持方面的资金,如扶贫、卫生保健与教育等。而且,这类国家在缩小冲突双方常规军事能力差距上的决心如此坚决,以至于他们极少考虑由此引发加剧地区核竞赛的连锁反应。如在印巴核竞赛中,尽管印度在核武开发上占据先机,但仍唯恐落后于巴方的核开发进度,在大肆渲染巴方核能力时,往往无中生有地捏造中国与巴方核合作种种迹象,印度媒体甚至报道说中国帮助巴方在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试验巴基斯坦的核武器。②而无论是常规武器还是核武开发上都落后于印度的巴基斯坦领导人更是誓言即使吃草根也要发展核武。③ 第二,在非成对的持续冲突地区,相关各方走向核选择的决心与力度极不对称。这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一方为一些国家组成的集团或者联盟,另一方为单一国家的情况下,如阿以冲突,由于联盟或者集团内部的职责不明,每一方的核心利益不易被理解,如果集团内的一国拥有威慑能力,其他多数国家将认为他们的对手将被该国有效制衡。因此,他们扩散的意愿就不太强烈。更糟的是,即使集团内任何国家都没有足以威慑对手的核能力,他们也很难齐心协力地致力于发展核威慑能力。因为集团内的这些国家,并不像在成对的持续冲突情况下的对抗双方那样严肃考虑获取核武。在阿以冲突中,纳赛尔不愿独力承担核武开发的成本,在阿盟会议上多次提议阿拉伯国家走联合发展核武之路,由埃及出人(科学家),其他阿拉伯国家出资,在埃及开展核研究,但应者寥寥。即使在1960年以色列的迪莫纳核设施曝光后,埃及作为阿拉伯世界的领头羊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了发展核武的重任,但是埃及推进核武开发的力度一直不像印巴对峙中的巴基斯坦那样坚决果断,不计代价。埃及领导人一直未将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头等要务加以推进,而是倾心于大量投资于喷气式飞机、导弹、化学武器等计划,也从未列出过核武开发的特别专项资金。这使得埃及的核武开发一再拖延,痛失了核武开发的黄金时期。许多西方专家估计,按照埃及的核技术基础,本该到20世纪70年代初埃及就应发展出成熟的核武。但在非成对持续冲突地区中,一方为单一国家时,它像任何成对持续冲突类型中的国家一样渴望尽可能快地获取核武,因为它不能依赖其他大国来阻止对手的攻击。以色列就是最好的例证。由于是单一国家对抗一个国家集团,这使得该国在持续冲突地区处于极端脆弱境地。它视对手为压倒一切的威胁,总是力图提升自己的能力,占据绝对优势,也使得在非成对持续冲突地区为敌对邻国所包围的单一国家,无论在常规军事能力上是否占据优势都将倾向于获取核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