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049(2010)12-0036-09 治理问题是近年来国际关系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之一。治理是有层次之分的,总体上来说,存在全球性治理和地方性治理两大部分。在全球性治理的舞台上,超级大国和地区性大国仍旧占据着牢不可破的核心地位,而中等国家尚未从整体上改变其边缘或半边缘的位置。在现实国际权势结构中,中等国家的对外影响力,尤其是对于全球性治理的影响力,是比较有限的。但它们又不是处处被动,完全受超级大国、大国乃至权威性国际组织等行为体的牵制。 中等国家发挥其全球治理功效的主导思想之一是比较突出的多边主义。在全球治理问题上,多边主义是一柄双刃剑,既有利于中等国家发挥其积极作用以获取更多收益,也有可能使其因丧失自主性而进一步被边缘化。 一、问题的提出 1.1 关于中等国家的概述 中等国家概念表明国际舞台上存在一个具有等级性的国际体系。现实主义认为,依据权势等级和范畴数据来判断,领土、人口、经济总量、军事实力和技术设施等物质变量的计算总和可以用于衡量一个国家的基本位置。处于中间地带的国家通常被称为“中等国家”、“二等国家”“中等规模的国家”、“非大国”或“潜在大国”。不过,这种划分显然不能有效描述各国之间的权势关系,因为其他软性变量也是国家实力的构成之一,均可能对国际关系的主要进程产生影响。譬如,为了深入研究美国在越南战争中的失败,瑞·S·克莱因(Ray S.Cline)在硬变量基础上加入了两个软变量:战略目的和国家意志。① 然而,即使加入了这些变量,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权衡各国实力的难题,因为国家实力总是相对的、易变的及难以精确测量的。 在学术和决策层面,提出中等国家概念的目的,是为了解释资源劣于大国或超级大国的国家能够对国际关系施加至关重要影响的原因。中等国家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一国必须担当国际领导者的重任,而这种重任通常局限在某些问题领域,且必须与他国或国际组织多边合作才能完成。安德鲁·F·库珀(Andrew F.Cooper)等学者认为,中等国家得以确立的条件是它们解决问题的特殊方式和独特目标,即中等国家在全球性问题的非安全领域能够发挥技术支持和卓越领导者的作用。库珀将安全领域划分为第一议程,而将中等国家能够施展空间的领域归类为:经济发展和对外援助(第二议程),人权、人类安全、环境保护及健康(第三议程)。为了解决第二、三议程中的问题,中等国家通过多边主义方案、妥协调和及“正面的国际公民形象”等途径来使用自己的领导权。② 库珀等人声称,中等国家常常关注第二、三议程领域中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中等国家能够卓有成效地处理它们,而且不会挑战现有大国的权势。大国采取单边行动或者缔结同盟,进而主导国际事务;中等国家需要缔结伙伴关系,依托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展开合作。库珀等人的界定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同,即中等国家的概念基础不仅仅是客观的衡量数据,还在于具体的国际行为。这种国际行为具有主观选择性,也可称为软性要素。 拉文希尔(Ravenhill)进一步将中等国家的软硬特征整合为五种:能力、专注度、创造力、结盟及可信性。其中,前两个属于硬实力要素。中等国家的资源有限,其主要精力只能集中在特定时间内的有限问题上。创造力指的是为解决冲突所采取的革新方法。最后两个要素重点研究在类型相似国家间基于国际利益、多边制度及联盟构建等原则而界定的对外政策行为。③ 从理论上讲,任何大国或小国都可能变为中等国家,而且,一国在特定阶段的某一具体领域也有可能扮演中等国家的角色。小国可在某一特定领域发挥中等国家的功效,但是这并不必然使其成为中等国家。学者们在修饰中等国家概念时也是各执一词,众说纷纭,比如,传统中等国家、新兴中等国家、活跃的中等国家、勉强的中等国家、革新的中等国家及特殊国家等。因此,要改变这种指称模糊的情势,就必须整合现存的研究方法和概念内涵。这里将中等国家的基本特征概述如下:物质资源弱于超级大国或大国;具有良好的全球公民形象;借助国际组织和机构展开工作;居间调停,和平解决冲突;参与维和行动等。依据这些参数,我们可以大致认为,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等国属于中等国家的范畴,而巴西、南非、墨西哥等国可被称为新兴的中等国家。 1.2 多边主义的全球治理观 “治理”问题自20世纪末以来逐渐成为学术界热议的话题之一。俞可平教授认为,“治理”概念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主要是因为在许多学者看来,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人类的政治生活正在发生重大的变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便是人类政治过程的中心正在从统治走向治理,从善政走向善治,从政府的统治走向没有统治的治理。④ 全球治理大体上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或机制)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俞可平先生对全球治理的基本内容作了界定:价值、规制(机制)、主体、客体及结果。⑤ 可以说,这五个方面涵盖了全球治理问题的主要内容。超级大国和大国虽然实力雄厚,但不能仅凭一己之力化解全球风险,还需借助中等国家等行为体的力量。中等国家也离不开超级大国或大国的合作,只是它们的实施方略更具有多边主义倾向。 约翰·G·鲁杰(John G.Ruggie)认为,多边主义的核心是指按照某种原则来协调三个或者更多国家之间的关系。⑥ 他将多边主义看作是一种要求很高的制度形式。詹姆斯·A·卡帕拉索(James A.Caporaso)在鲁杰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多边主义不仅在现实意义上关涉世界如何运转这样的信念,而且在规范意义上相信事物应该以特定的方式合乎规范地得以组织。因此,多边主义是为促进多边活动而“设计”出来的一种意识形态,它把规范性原则和现实性的信念混合在一起。多边主义在逻辑上并不以特定的国家数量为先决条件,而是意指许多行为体,从三个到所有之间的数目。此外,多边主义意味着合作。合作是多边主义的关键特征。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