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人集团产生于先秦时期,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历史中始终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组织。本文旨在简明扼要地论述中国古代文人集团的基本类型、宗法特性、政治文化功能及其与文学风貌的关系,以便对中国古代文人集团有一个总体的认识。 一、文人集团的基本类型 集团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社会团体。一个集团的人数可多可少。俗话说:“三人成群,五人成伙。”在社会活动中,但凡三人以上的组织,就可以称为集团。但作为一种有组织群体的集团,与无组织群体是迥然不同的。集团的构成有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集团中的每个成员都有共同的社会活动的目标。 第二,集团在实体上必须构成一种现实存在的组织,在这一组织中的人们之间有一种十分确定的因缘关系,如血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关系。 第三,集团中的人们在精神上必须有一种十分鲜明的集团意识,也就是说,集团中的人们之间有一种十分突出的集团心理,即“我们”、“咱们”、“大家”、“同调”之类的心理状态。 在上述三个条件中,第二个条件是最重要的,即集团必须是一个实体组织,持此以衡。根据日本学者北川隆吉的《现代社会学辞典》,集团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血缘、地缘为关系的基础集团,如家族、民族、村落、街巷等;一类是以业缘为关系的职能集团,如国家、政党、军队等政治职能集团,工厂、商店、公司等经济职能集团,和学校、教育、社团等文化职能集团。文人集团无疑是一种文化职能集团,它是由知识阶层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进行文化活动的社会团体。 在一般意义上,文人集团的主要活动领域是精神文化领域。但是在中国,古代政治与文化就像连体婴儿一样合而难分,既没有外在于政治的文化,也没有不渗透于文化的政治。因此,和西方的文人集团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化职能集团而存在与活动不同,中国古代的文人集团往往兼具政治的和文化的双重功能,同时在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中纵横驰骋。 中国古代文人集团发端于先秦诸子学派。在春秋战国之交,当学术从官府下降到私家的时候,当士阶层崛起而形成一个新的文化实体的时候,诸子学派就脱颖而出,成为中国古代文人集团的原始形态了。这种学术性的学派,从先秦一直到清代,始终是文人集团的一种重要类型,可谓源远而流长。而且,古代的学派往往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派生出其他类型、尤其是政治类型的文人集团。例如,宋代二程的洛学和苏轼的蜀学,就导致政治上洛党与蜀党的明争暗斗;明代的东林学派,由于“讽刺执政,裁量公卿”,最终发展成为东林党;等等。可见,中国古代的学派是很难保持其学术的贞操的,学派每每在文化传统的制约下,不由自主地或自觉自愿地投入政治的怀抱。 在秦汉大一统的专制帝国建立以后,先秦时期士阶层所拥有的广阔的社会活动天地就不复存在了,知识阶层更多地只能凭借他们的文学才能,来博取帝王诸侯的青睐和宠用了。于是文学侍从就应运而生,文人或则依傍于宫廷,或则优游于诸侯,以诗词歌赋歌功颂德或抒情讽喻。这种文学侍从几乎历代皆有,从早期的“梁园宾客”、“邺下俊彦”,到晚期的“台阁三杨”、“格调派”,形成一个渊远流长的谱系。文学侍从是政治性的集团,因为它必须仰帝王诸候的鼻息,否则便如无根之木;它也是文学性的集团,因为它的活动仅仅局限于吟诗作赋、操笔染翰这个狭窄的园地里。 更多地在政治领域一展风姿的文人集团,要数由文人组成的朋党了。文人朋党首见于东汉末年的太学集团,它的出现标志着文人作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登上了政治舞台,并将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功能。本来,朋党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权势集团的政治结合,文人只能依附于一定的权势集团而难以独立。现在,文人居然开始凭借其特有的社会关系,如太学师生、进士同年、书院师生等等,逐渐形成一种特殊的政治朋党,在社会政治舞台上扮演起重要的角色来了。这种政治朋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现代政党的萌芽。 比较纯粹的文学性文人集团的出现,在各种类型的文人集团中是最晚的。因为要使知识阶层心甘情愿地龟缩于文艺一隅,仅仅在文艺的园地里展示自身的才华,实现自身的抱负,这在他们的情感上并不是那么容易接受的。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豪情壮志,到“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明确信念,知识阶层在人生价值观上毕竟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 因此,直到魏晋南北朝这一“文学的自觉时代”,才有了文学集团的滥觞,如建安七子、竹林七贤、竟陵八友等等。到了中唐至北宋,自觉的文人社团和文学流派先后涌现。正是从中唐开始,文人士大夫越来越普遍地把政治追求和世事纷争看作“蜗争蚁斗”,于是越来越自觉地陶醉于“庭院深深”之中,辗转于“壶中天地”之内。因此,借结社以同气相求、诗酒风流,倡流派以门户角立、党同伐异,便成为宋以后文人士大夫十分时髦、乐此不彼的文化活动了。文人士大夫全力以赴地在文艺上讨生活,促使宋以后的文坛繁荣兴盛,历久不衰。 总起来看,中国古代的文人集团基本上有这么几种类型,即学术派别、文学侍从、政治朋党、文人社团和文学流派。它们象一座座璀璨的星群,在中国文化的广袤天空上闪闪发光。 二、文人集团的宗法特性 从中国古代文人集团自身的结构看,它是以家族为基本模式的,具有鲜明的宗法特性。换句话说,中国古代所有社会集团的内在结构几乎都是以家族为基本模式的,都是对人们习以为常的家族结构的自然模仿。尽管社会集团可以有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或业缘关系等等类型的区别,但是在中国古代,几乎各种类型的社会集团都不由自主地向血缘宗法类型的家族看齐,都自然而然地以家族结构作为集团的外部规范和内在凝聚力,文人集团当然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