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11)01-0003-08 《纯粹理性批判》首先关注的是经验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对这一思辨理性的理论问题的思考,是康德建构纯粹理性批判乃至整个批判哲学大厦的根基。但《纯粹理性批判》的真正旨趣乃是形而上学问题,这一点从《纯粹理性批判》一开始就表露无遗。当康德探讨经验和知识如何可能的时候,他已经在思考新的形而上学如何可能的问题了。对自然和物的考察,本是知识问题,但康德同时把这种考察变成了对不同于经验知识的形而上学的考察,自批判哲学伊始,自然问题就和自由问题结合在了一起。 一、自然 关于自然,谢林曾经这样写道:[1](P276) 整个新欧洲哲学从其开始(通过笛卡尔)以来,具有这样一种共同的缺点,即自然对其来说是不存在的。 这是谢林对欧洲近代以来的唯心主义或唯理论主观哲学的评判。此后,关注自然,成为德国哲学的一个重要取向,尤其在尼采和海德格尔那里表现得更为突出,尽管他们对自然概念的理解各有不同。如果说谢林从主客体绝对同一的角度来界定自然,赋予自然以精神和理智的本性,那么尼采对自然的理解则更为纯粹和绝对。在1881年8月的一则笔记中,尼采写下了一份题为“关于‘一种新生活方式的草案’”,其内容分为四篇,第一篇便为“论对自然的非人化”,意思是:“一切被放到存在者整体中的人性因素,诸如罪责、目的、意图、天意之类,都应当从自然中抽走,以便把人本身置回到自然中(homo natura‘自然人’)”。[2](P329) 尼采把人化、人性置于自然的对立面,他要回复一个人化被清空的纯净自然、一个作为人的存在与生命之新的根基和家园的自然。人应该回复自己的自然或本性,为此,就要彻底地自我克服和超越,亦即克服和超越自己的包括人性和神性的一切“人化”思维和行为。通过彻底地去人化以回复自然,这是尼采思想的一个理想、理念。一个纯粹的、作为自然本身的自然,是尼采进行思想革命的目标和前提,是他为人类未来所开启的新的生命平台。在写下这份草案的下一年所创作的《快乐的科学》中,上述思路更为明确:“我们何时方能去掉自然的神性呢?我们何时方能具备重新被找到、重新被解救的纯洁本性而使人变得符合自然呢?”[3](P194) 何谓人化?海德格尔对此做出了解释:[2](P342) 所谓“人化”既包括根据一个创造者的决定对世界的道德解释,也包括根据一个伟大的工匠(即造物主)的活动对世界的相应的技术解释。但“人化”也包括一切把秩序、划分、美、智慧强加于“世界”的做法。所有这一切都是“审美的人性状态”。当我们把“理性”归于存在者,并且断言世界是合理性地发生的……这时候,也就有了“人化”。不过,即使我们把非理性设定为世界原则,那也脱不了是一种人化。 按照这种观点,康德显然是最应该受到非难的,因为康德似乎正处于这种自然观的对立面。人为自然立法,一向被视为是《纯粹理性批判》[4]的主要成果,这自然,根本上正是一种“人化自然”。人为自然立法(B159、A126),是指自然必须遵循知性的范畴,以范畴为先天的形式和规律(B164)。之所以如此,是因于康德对自然概念的独特界定: 我们把(经验意义上的) 自然理解为种种显象就其存在而言按照必然的规则、亦即按照规律的联系。(A216,B263) 自然,从质料方面看的自然,被界定为一切显象(Erscheinung) 的总和(B163)。而关于显象,康德的定义是: 如果我们被一个对象(Gegenstand)所刺激,则对象对表象能力的作用就是感觉(Empfindung)。通过感觉与对象发生关系的那些直观就叫做经验性的。一个经验性直观的未被规定的对象就叫做显象。(B34,A20) 作为未被规定的经验直观的对象的显象,显然只是自然的一个方面,即自然的质料方面,严格意义上说还不是康德所指的自然。严格意义上的自然,必须是被知性范畴所规定、所立法的显象的总和。“自然的一切显象,就其联结而言都从属于范畴,自然(仅仅作为一般的自然来看)依赖于范畴,把它们当作自己必然的合规律性(作为从形式方面看的自然)的根据”。(B165)纯粹的先天知性能力具有主观的形式必然性,是自然显象的立法者,其主观必然性作为显象的形式,需要经验直观的未被规定的显象质料作为其统治和立法的对象和臣民,两者的结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经验自然。 不过,虽然康德明确了显象自然的质料和形式两个层面,但他在先验演绎中的论述表明,作为经典的理性主义哲学家,他更看重的,是先天综合判断所以可能的先天理性因素,即先天知性概念和源始统觉如何关乎、统治、建构对象的方式,更关心主体的理性认知能力,在这里起根本作用的,实际上是主观的心灵和意识因素,这是知识、经验的本质,也是自然和显象的根本: 一切可能的显象都作为表象属于整个可能的自我意识……说自然应当遵循我们主观的统觉根据,甚至就其合规律性而言依赖于这种根据,就听起来相当不合情理和令人诧异。但如果考虑到这个自然就其自身(Natur an sich)而言无非是显象的总和,因而不是物自身(Ding an sich),而纯然是心灵的表象的集合,那么,人们就不会对以下情况感到奇怪了:即只能在我们一切知识的根本能力中,亦即在先验统觉中,在那种统一性(只是由于这种统一性,自然才能够叫做一切可能经验的客体,亦即叫做自然)中发现自然。而且我们也正因此缘故才能够先天地认识这种统一性,从而把它认识为必然的;如果这种统一性是不依赖于我们思维的最初来源(von den ersten Quellen unseres Denkens)就其自身(an sich)而言被给予的,那么,以上所说就必然永无可能了。(A113-A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