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融贯论”是苏珊·哈克在批判基础论和融贯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认知辩护理论。此前,戴维森在为真理和知识的温和的融贯论辩护时,实际上已在模糊地主张基础融贯论;而蒯因的整体论中的矛盾则暗示了基础融贯论,并直接启发了哈克。在这一视角下,把哈克与戴维森和蒯因联系起来进行比较研究,可以看到他们每个人建构的认知辩护理论对当代哲学寻求知识确定性所作出的独特贡献。 一 “基础融贯论”是哈克首创的哲学术语,其英文拼写是foundherentism,由哈克截取foundationalism(基础论)的前一半和coherentism(融贯论)的后一半拼合而成。简言之,作为一种哲学认知辩护理论,基础融贯论承认渗透在一个人信念之间的相互支持;但是,它既不要求由一个主体的经验所辩护的某个信念具有特殊地位,也不要求一个对于证据性质的简单的、单向度的模型。这是哈克对认知辩护提出的一种新诠释、新理论。具体来说: 在结构上,它……既允许渗透于信念之间的相互支持,也允许经验(experience)对经验辩护做出贡献;在内容上,它既不是纯粹因果的,也不是纯粹逻辑的,而是一个双面的理论,部分的是因果的,部分的是逻辑的;并且在本质上是有程度之分的,它不把“A的信念p得到辩护,当且仅当……”当作被解释项,而是把“A的信念p或多或少地得到辩护,这取决于……”当作被解释项。并且,我将要提供对于认可方案(即一个信念得到合理的证据的支持和它可能是真的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引注)的一种新的探索,这种探索在性质上既不纯粹是先验的,也不纯粹是经验的,而是非常温和的自然主义,允许关于人的认知能力及其限度的经验考虑以及关于逻辑的、演绎的特点的考虑都发挥各自的作用。(哈克,第2页。译文有改动) 哈克的基础融贯论,是批判两个古老且相互竞争的真理和知识理论——基础论和融贯论的结果。基础论主张,辩护须立足于这个世界,得到辩护的经验信念可以解释为直接由一个主体的感觉的和/或内省的经验所辩护的信念,或者是由被如此辩护的信念所支持的信念,等等。融贯论则视辩护为仅存于信念间的关系,得到辩护的信念可以解释为与一个主体的其他信念相融贯的信念。根据基础论和融贯论,辩护不是纯粹逻辑的观念,就是纯粹因果的观念,除此之外别无选择。但哈克认为,基础论和融贯论既没有穷尽所有的选择,也因此都面临着似乎是不可克服的困难。 基础论有两个可简称为FD1和FD2的基本论题:FD1主张,某些基本信念构成了认识论的基础,是直观明显、确实可靠、无需辩护的。FD2则主张,所有其他得到辩护的信念都是导出性的;一个导出信念要得到辩护,须借助于一个或多个基本信念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哈克,第14页) FD1根据不同的标准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形态。首先,根据所谓的基本信念的实质特征,即基本信念是经验的还是非经验的,FD1可以分为FD1[NE]和FD1[E]:FD1[NE]主张某些基本信念是非经验的,即它们是自明的;FD1[E]则主张某些基本信念是经验的。其次,根据基本信念得到辩护的依据,FD1还可以分为感觉-内省论(FD1[E][,XEP])、外在论(FD1[E][,EXT])和内在论(FD1[,SJ]):感觉-内省论主张某些基本信念是凭借主体的经验(内省经验或感觉经验)得到辩护的,而不凭借任何其他信念的支持;外在论主张某些基本信念得到辩护,不是凭借任何其他信念的支持,而是因为在该主体的信念与使得该信念为真的事态之间,存在着因果或似规律的联系;内在论主张某些基本信念得到辩护,不是凭借任何其他信念的支持,而是依据它的内容,即它内在具有的自我辩护的特性。最后,根据基本信念得到辩护的强度,FD1还可以细分成较强和较弱的形态FD1[,S]和:FD1[,W]:FD1[,S]主张基本信念得到的辩护独立于其他任何信念的支持;FD1[,W]主张基本信念得到辩护,在某种程度上是但并非完全是独立于其他任何信念的支持,即辩护有程度之分。(同上,第14-16页) FD2根据导出信念是整体地还是部分地借助基本信念的支持,也可以细分为纯粹的和不纯粹的两类,分别简写为FD2[P]和FD2[I]:FD2[P]主张,导出信念得到辩护,整体地凭借一个或多个基本信念的直接或间接的支持;FD2[I]主张,导出信念之得到辩护,至少部分地凭借基本信念的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即辩护有程度之分。FD1和FD2的诸子类彼此间可以充分组合,形成例如强的、纯粹的感觉-内省论的经验基础论,弱的、纯粹的外在论基础论,等等。(同上,第17页) 融贯论主张,辩护只关涉信念间的关系,并且一个集合内信念的融贯为那些作为其元素的信念提供了辩护。因此,融贯论赞成下述论题:(CH)一个信念之得到辩护,当且仅当,它属于一个融贯的信念集合。根据究竟什么样的集合是相关的、集合是融贯的之精确要求是什么这些思考,融贯论可分为不妥协的平均主义类型和温和的非平均主义类型:前者主张,在一个融贯的集合内,对于所有元素的辩护都恰好处于同样的水平上;后者则持与前者完全相反的见解。后者还可细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源于允许这样的可能性,即某些元素开始就能享有特殊地位,这种地位不依赖于它们与其他信念之间的关系,以致在权衡相互支持的关系时,给予初始信念的相互关联的权重最大;另一种则源于这样的可能性,即尽管没有任何信念有初始的特殊地位,但某些信念比其他信念能更深地嵌入到该融贯的信念集合中。与不妥协的融贯论不同,温和的融贯论隐含地承认辩护有程度之分。(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