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英美哲学界,由于斯坦利和威廉姆森(J.Stanley and T.Williamson)的《知道如何做》(“Knowing how”,2001)一文的发表,knowing how和knowing that的关系问题,再度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众所周知,knowing how和knowing that这对概念进入哲学文献,获得哲学上的重要性,和赖尔的工作是分不开的。(cf.Ryle,1946,1949)自赖尔以来,围绕着这对概念,理智主义(intellectualism)和反理智主义(anti- intellectualism)的争论从未停息过。理智主义认为knowing how和knowing that之间没有种类差异,前者归根到底是后者;反理智主义则反对将knowing how归结为knowing that,主张两者之间有种类差异。赖尔是一个坚定的反理智主义者,而斯坦利和威廉姆森则是新一代的理智主义者。① 斯坦利和威廉姆森对赖尔的质疑,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新一轮理智主义和反理智主义之争:在理智主义一边有斯诺顿(P.Snowdon)等人,在反理智主义一边有西佛(S.shiffer)、克特(J.Koethe)、拉姆菲特(I.Rumfit),诺艾(A.No
)等人。在这场争论中,笔者站在赖尔一边。面对斯坦利和威廉姆森的质疑,笔者将为赖尔辩护。斯坦利和威廉姆森在其论文中,质疑了赖尔对“理智主义传奇”(intellectualist legend)的反驳(主要是其关于无穷倒退的论证);并且认为赖尔把knowing how理解为能力是错误的;在此基础上,他们进一步利用现代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强调knowing how是knowing that的一个种类。对于斯坦利和威廉姆森提出的这三方面的挑战,笔者将站在赖尔的反理智主义立场上,逐一予以反驳。 在笔者看来,斯坦利和威廉姆森对赖尔的挑战是失败的。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没有认真地对待赖尔的思想:赖尔关于knowing how的一些重要洞见,在他们的挑战中都失落了。在这一轮争论中,尽管有不少人站出来质疑斯坦利和威廉姆森,却鲜有人指出其论说中的上述缺陷,并从这一角度来系统地驳斥他们对赖尔的挑战。② 而这正是本文想尝试的。笔者认为,关于knowing how的讨论要想富有成果,必须从赖尔往前走,但就认识论的实质性方面而言,目前的讨论却有退到前赖尔水平之虞,因此,恢复赖尔关于knowing how的洞见堪称当务之急。概括地说,赖尔将knowing how理解为用行动来表达的、体现了智力的能力之知,因此,行动、智力和能力是完整把握赖尔的knowing how的三个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恰恰是在这三个方面,斯坦利和威廉姆森的理解都出了问题。所以,在论述策略上,笔者将同时展开两条线索:一是反驳斯坦利和威廉姆森的挑战,二是阐发赖尔关于knowing how的洞见,并希望在此过程中,能比较深入地揭示knowing how的认识论地位。 一、关于无穷倒退的论证 斯坦利和威廉姆森首先把矛头指向赖尔反驳“理智主义传奇”的无穷倒退论证。 “理智主义传奇”是认识论中的一种流行教条,其基本特征是将knowing how归结为knowing that,将智力归结为理智。赖尔所说的knowing that有各种类型,但都能够表述为命题:有时是陈述性的(indicative)命题,有时是假言性的(hypothetical)命题,有时是范导性的(regulative)、命令性的(imperative)命题。总之,knowing that是一种命题性的知识。与此不同,knowing how是非命题性的:“当一个人知道如何做某种事情的时候(比如开有趣的玩笑、指挥战争或在葬礼上举止得体),他的知识就实现或体现在他所做的事情中,而不体现为(除非偶然)提出命题或对他人提出的命题说‘是’。”(Ryle,1946,p.8)可见,knowing how是一种体现在行动中的知识。与knowing how和knowing that的区分相对应的是智力(intelligence)和理智(intellect)的区分。赖尔讨论了一系列智力谓词或智力概念,如“智慧的”和“愚蠢的”、“有创造力的”和“无创造力的”等。理智是指理论活动(theorizing),是对命题的思考,数学和自然科学是人类理智的典范成就。 赖尔认为,“理智主义传奇”是错误的,因为它将knowing how归结为knowing that,将智力归结为理智,抹煞了knowing how和knowing that、智力和理智之间的种类差异。对于这种可以在古希腊思想中找到源头的认识论中的流行教条,赖尔提出了多方面的反驳,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反驳是:“理智主义传奇”会导致无穷倒退:“思考命题本身是一项活动,其实施可以多多少少是聪慧的,也可以多多少少是愚蠢的。但是,如果要聪慧地实施一项活动,必须先实施一项理论活动,而且得聪慧地实施,那么,要打断这一循环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ibid,p.30)“理智主义传奇”把智力归结为理智,归结为对命题的思考,但问题是,理智活动本身也具有智力特征,那么如何说明理智活动的智力特征呢?按照“理智主义传奇”,应当进一步诉诸第二层次的对命题的思考。然而第二层次的对命题的思考作为一种理智活动,也具智力特征。于是按照“理智主义传奇”,要说明第二层次的思考命题的理智活动的智力特征,就应当进一步诉诸第三层次的对命题的思考,……如此这般,以至无穷。赖尔十分倚重这个诉诸无穷倒退的论证,在反驳“理智主义传奇”的过程中多次运用到其变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