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日本《文选集注》,保存了大量我国今日古籍不见的文献资料。其中骚类残卷,用以校读《文选》各家善本骚类及《楚辞》,倍觉珍贵,可补宋、明刻本之不足,得正历来旧本之衍、误。书中保存的隋唐人关于《楚辞》的音读、训诂、考异,可以补充和丰富我们对于隋唐时期楚辞研究的认识和了解,这在今日隋唐楚辞研究资料甚少的情况下,尤有意义。 关键词 《文选集注》 楚辞研究 校勘 训诂 楚音 一、《文选集注》骚类残卷的内容 《文选集注》百二十卷,撰人不详。据日本京都大学影印本编纂者称存平安朝之钞本一部,藏于金泽寺,并疑为日邦先贤修述。1918年,罗振玉先生影印所得者十六卷入《嘉草轩丛书》,其序云:“其写自海东,抑出唐人手,不能知也。”于讳,多避唐高祖、太宗、高宗之名,其注除集李善外,尚有《钞》、《音决》、五臣、陆善经诸说,又有“今案”字样,知其书当出于中唐以后。又据日人森立之《经籍访古志》著录之日本古钞卷子无注三十卷本《文选》,谓其“标记、旁注及背记所引有陆善经、善本、五臣本、《音决》、《钞》、《集注》诸书及‘今案’云云。考字体墨光,当是五百许年前钞本”[1]。 杨守敬谓无注卷子本《文选》,“相其纸质,当在元、明间”,由此,知集注成书必在其前。然此书浩博,疑非出自一家之手,故注文之间多不相应。如是书于卷六十三《离骚》序下,有“今案”一条云:“此篇至《招隐》篇,《钞》脱也,五家有目而无书”。案:此书《离骚》均无《钞》与“五家”注语,《招魂》《招隐》二篇虽无《钞》语,而五臣之注却屡见不鲜。其先后纂补之迹,宛然可见(另有专文)。 《集注》一书卷帙虽多,于今所存甚寡。其骚类仅存《离骚》残卷,起“序”至“恐导言之不固”,为卷六十三,题为“骚一”,又存《招魂》、《招隐士》两篇,为卷六十六,题为“骚四”。是知《集注》分骚为四卷,其中独自分《离骚》为六十三、六十四两卷。其序有云:“自‘时混浊而嫉贤兮’以后为卷十四。”按《集注》《离骚》“时混浊而嫉贤”句以前题为“文选卷第六十三”,即知此“十四”前脱“六”字。通行本《文选》骚分上、下,骚上包括《离骚》、《九歌》四首,骚下包括《九歌》二首、《九章》一首、《卜居》、《渔父》、《九辩》、《招魂》、《招隐士》。今《集注》中《离骚》一篇既分为六十三、六十四两卷,而《招魂》、《招隐士》又题为第六十六卷,则知第六十五卷包括《九歌》至《九辩》数篇。此又知《集注》分卷与众家不同,亦非有人所云“盖分李善注本一卷为二卷”。 《文选集注》骚类虽为残卷,却保留了不少有关《楚辞》的旧注遗说,其中除公孙罗《音决》、陆善经注语,又引述骞公、萧该、曹宪诸家音切,如: 《离骚》:“愿竢时乎吾将刈”, 《音决》:“列(案当为‘刈’),骞上人鱼再反。”又“汤禹严(俨)而祗敬兮”,《音决》:“严,骞上人鱼检反。”又“路曼曼其修远兮”,《音决》:“曼,音万,萧武半反。” 《招魂》:“身服义而未沫”,《音决》:“沫,亡背反。萧音亡盖反。”又“藂菅是食些”,《音决》:“藂,在东反,曹音邹,通。”又“其身若牛些”,《音决》:“牛,曹合口呼谋。” 《招隐士》:“偃蹇连卷兮枝相缭”,《音决》:“缭,居虬反。萧音料。”又“薠草靃靡”,《音决》:“蘋,音频。案此即《字林》所谓‘青薠草’者也。萧、骞诸音咸以为蘋,音烦,非。”[2] 以上诸家音切,足补文献之阙,而为《楚辞》音读提供参考。残卷又存古注,虽一鳞半瓜,却也弥足珍贵。如《集注》卷六十三《离骚》序末尾一段注文:“注曰:媲,匹也,普计反。此序及《九歌》、《九章》等序,并王逸所作。”案:此“媲”字,乃骚序中“以媲于君”句中字,其注语,决非出自王逸,出自唐人或唐以后不能知。《集注》所引唐人诸家,均明言何本,此未注明。又《招魂》“敦脄血拇”,今各本王逸注:“脄,背也。”《集注》陆善经曰:“王逸曰:脄,夹脊肉也。”又知唐人所见《楚辞》王注,有不同于今日所通行者。因此,《集注》对于《楚辞》研究也就具有不少的启发和参考价值。 隋唐时的楚辞研究本不兴盛,文献亦少。诸家旧说,至今以此《集注》保存为多。虽非专书,但材料可贵。特别是《音决》引骞公旧音,虽仅数条,不独能佐证《隋志》之说,对存世的敦煌《楚辞音》残卷亦有资证。《隋志》载骞公《楚辞音》一卷,今存敦煌写本残卷八十四行,皆《离骚》之注。有学者题只《离骚》一卷,如游国恩先生《楚辞讲录》说:“据《隋书·经籍志》,骞公之音,虽称《楚辞》,仅有一卷,似乎只是音注《离骚》一篇,而非《楚辞》全书。”[3]今有《 集注》中《音决》引骞公音切,尚有《招隐士》,可知《楚辞音》虽为一卷,实涵《楚辞》全书。 至于书中旧注曾言《离骚》、《九歌》、《九章》等序并王逸作,则又知其时有怀疑《离骚》等序为王逸所作之说。因之《音决》案云:“序不入、或并录后序者皆非。”这里的不入之序或指《离骚》序,后序指《九歌》、《九章》等序,因有所疑,《集注》案语者才会有感而发。寻《楚辞》中称王逸序者,常与注文内容不统一。比如,传为王逸的《九歌》序,皆言《九歌》《九章》乃屈原放逐江南作,时在顷襄之世。《离骚序》亦明言:“其子襄王复用谗言,迁屈原于江南。屈原放在草野,复作《九章》。”又《史记》也言“顷襄王怒而迁之。”王逸注文却言其为怀王之时。如《湘君》:“横大江兮扬灵”,王逸注曰:“冀能感怀王,使己还也。”《山鬼》:“岁既晏兮孰华予”,王注:“言己宿留怀王,冀其还也。”又《哀郢》:“方仲春而东迁,”王逸注云:“言怀王不明,信用谗言,而放逐己,正以仲春阴阳会时,徙我东行。”这些矛盾,自然会使人怀疑它们是否出自一家之说。这些明显的事实,虽为《集注》的编者否定,但却为我们最早地保留了这桩学术公案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