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的报告中得到的医疗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总体评价后,新一轮的医疗体制改革拉开了帷幕,经过多方多次的研究讨论,2009年4月新医改方案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布。新医改方案确立了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 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中政府责任的缺失 (一)政府卫生投入严重不足,投入比例逐年下降 医疗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卫生总费用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占GDP的比重在2003年达5.16%。但是总体来说,政府投入的比例却出现了下降的趋势。根据卫生部的有关报告,在卫生医疗总费用的构成中,政府投入的比例由1991年的22.8%降至2001年的15.5%,社会投入比例由38.4%降为24%,而个人医疗支出由38.8%直线上升至60.5%,个人费用从345.2亿元增至3113.3亿元,十年中增长了8倍,而同期政府投入只增长3倍,社会投入增长2.6倍。2003年在中国6598亿元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其余的56%则由居民个人支付。而在欧洲发达国家,医疗卫生费用约占GDP的10%,其中80%-90%由政府负担。即使是美国那样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医疗卫生服务高度市场化的国家,政府卫生支出也占到整个社会医疗卫生支出的45.6%(2003年)。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相比,泰国政府投入占56.3%(2000年),墨西哥占33%(2002年),都大大高于我国的水平。 由于政府投入的减少,个人费用的增加,老百姓看病贵、看不起病等问题日益凸显。据统计,中国约有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住院。老百姓的健康状况受到严重威胁,这与我国制定的“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相违背。因此,加大政府的卫生投入成为当务之急。 (二)政府卫生监管力度不够 这些年在医疗卫生领域,政府由于忽视了依法监管的职能,致使医疗市场监管失控,出现了混乱的局面。具体表现为如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由于对个体或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缺乏严格的审批和监督,使一些没有资质的“行医者”在从事医疗活动,给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带来一定的隐患;大量的医疗虚假广告充斥市场,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声誉和正常的医疗秩序,损害了广大患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大多数公立医院在利益驱动下出现了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的“三乱”现象,再加上有些医护人员还要拿红包等等,使医疗费用增加,患者苦不堪言。 (三)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医疗服务体系所提供的劳务和产品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属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或者是外部性十分明显的准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责任,对外部性十分明显的准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要负责兜底。可是长期以来,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和准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政府没有做到“兜底”。 专家杜乐勋表示,“如果政府对这部分医疗服务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那是说不通的。”就是在医疗服务体系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美国,政府在这些领域也是基本上承担责任的。因此,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中政府责任的明确和强化显得至关重要。 二、新医改中的政府责任分析 2009年4月公布的新医改方案确立了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具体来说,政府主导和政府责任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和完善卫生投入机制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卫生投入不足,致使卫生公平性下降,群众对看病贵问题反应强烈。因此,加大政府卫生投入成为这次新医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实现医改方案确定的目标,新医改方案明确规定了今后三年各级政府共将拿出8500亿元支持五项重点改革,投入力度之大应当说是前所未有。方案还表明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将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实现两个“逐步提高”,即一是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二是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2.建立和完善卫生投入机制 当然仅有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卫生投入是确保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这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在于如何使有限的财政投入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从而更好地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换言之,投入机制与医疗卫生社会公益性的关系,更值得关注。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曾经在2007年的两会上表示,医疗领域中的问题决不是仅仅花钱就能解决的,“没钱是万万不能,但钱也不是万能的。只有把政府投入和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才能够发挥每一分钱的作用。”因此,财政投入的多少及其投入机制关系到新一轮医疗改革的走向,具有重大的战略性意义。 对此,笔者结合新医改方案,主要从卫生财政投入主体、方向和方式几个方面对卫生投入机制的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