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工作肩负着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传播科学理论、传承优秀文化、引领时代潮流、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历史使命。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新闻出版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成为我国3700多年出版史上最辉煌的时期。新闻出版工作在中国战略全局中突现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改革和发展是新闻出版战线的永恒主题。中央对今后几年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可以说时间表、线路图、任务书具体明确。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已经具备了破解深层次矛盾,向面上推开,向纵深发展的机遇和条件,十八大之前我们将要开拓一个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新局面。 今年是新闻出版总署确定的改革发展攻坚年。总的目标是:全面完成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制任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开拓融资渠道,培育一批大型骨干出版传媒企业,打造新型市场主体和战略投资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单位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新闻出版传播渠道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规范出版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形成调控有力、监管到位、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的行政管理体制。具体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经营性单位转制工作。转企改制是经营性单位改革的工作重点,也是当前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 一是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已经确定2009年年底前有95家出版社完成转制,2010年12月全面完成中央交给我们的这一重大改革任务。 二是全力推进高校出版社转制工作。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第三批17家高校出版社转制工作,今年年底完成任务。 三是加强对地方出版社改革的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地方出版社转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在,各地都已有了转制的方案,下一步,我们将逐一跟进面对面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地方经营性出版社转制任务。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2009年年底前未完成转制的地方和高校出版社,2010年底前未完成转制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将予以注销,不再保留,因为不改革造成的遗留问题由主管单位自行负责,人员自行消化、债务自行负担。此外,图书出版单位所属的报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的转制工作也随图书出版社转制工作一并进行。 四是启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刊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将尽快公布第一批中央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名单,同时启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对于地方和高校所属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制工作,我们将分别会同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这项工作计划于2011年底前完成。 (二)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联合重组和资源整合,培育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全力打造中国出版传媒航空母舰。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制为企业只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还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施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资本运行机制,成为运作规范的现代新闻出版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重点推进新闻出版企业联合重组,培育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打造中国出版传媒业航空母舰,参与国际竞争。这次改革,特别是正在进行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对于新闻出版企业来说,是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有利契机。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大力实施“三个一批”。一是“做强做优一批”,要对那些实力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新闻出版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在上市融资、重点项目安排、出版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支持,力争在三到五年内,重点培育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出版传媒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出版传媒企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二是“整合重组一批”,要把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同出版资源整合、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鼓励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新闻出版企业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进行并购或重组,打通产业环节,鼓励教育、科技、卫生、财经、文化等领域的新闻出版企业先行整合,形成一批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核心竞争力强的综合性新闻出版企业集团和专业性新闻出版企业集团,同时鼓励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以各种方式参与新闻出版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重组。三是“停办退出一批”,对于那些效益较差、发展难以为继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不愿意继续办下去的新闻出版单位,要下决心停办。 (三)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我们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一方面要为非公有文化机构从事印刷、发行、网络出版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文化机构以内容提供、项目投资、联合出口等方式与国有出版企业深度合作,有序参与市场图书出版活动;同时还要加强和改进服务,努力为非公有文化机构搭建发展平台,为非公有资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新闻出版总署正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