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学术界有一公议:“‘文革’在中国,‘文革学’在国外。”这大致是针对国际上的“文革”研究发端于1966年,且在论著、课程和资料库等方面均有建设和积累来说的。然而,我认为国外“文革”研究的总体水平不高,尤其从起始时政治战略研究的角度向当今史学研究的方向转型,并由此在学术价值层面获得展开和确立,尚缺乏根本性的支撑。这里,除了大量深部和细部的“文革”史料尚未开掘,外国学者对“文革”的许多关系和问题难以树立“中国式的体悟”,是关键的因素。所以,我坚持认为:只有依靠中国学者(近年,从国内出去的一批学者显得较活跃),甚至只有依靠国内学者作出的巨大贡献,才可能提升“文革”研究的层次和品质(“文革”研究确实具有成为世界“显学”的品质)。 一、“文革”研究的四个层面 “文革”是一场发动全民,遍及全国,历时10年的政治动乱,尤其肇始于上海的“一月夺权”,冲击乃至摇撼了自1949年以来构建的权力机构。但“文革”时期有一个重要的枢机,没有被这场动乱所触动——那就是全国的行政区划没有发生变动。因之,中国存在着四个层面的“文革”——中央层面的“文革”、省市层面的“文革”、地县层面的“文革”和基层单位层面的“文革”。 固然,行政区划关涉地界,固然具有地理学的意义,只是这里的指向更在于政治意义上行政管理的构架。所以,所谓行政区划没有发生变动,并非是强调其地理上的管辖区域,而是强调其权力和组织人事关系的构成,即每一个管辖区域内的权力和组织人事关系都是自成系统、自成“层面”的。于是,在“文革”运动“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冲突中,在这种冲突演进的不同阶段,各个层面的“文革”均构成各自的冲突焦点。如中央层面的“文革”:从《五·一六通知》到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从“二月逆流”到“杨余傅事件”,从“刘少奇案”到“林彪案”,从“1975年整顿”到“反击右倾翻案风”。再如省市层面的“文革”(以上海为例):从“安亭事件”到“康平路事件”,从“一月革命”到“第一次炮打张春桥”,从“踏平联司”到“第二次炮打张春桥”,从武装“上海民兵”到“未遂政变”。若以上海为圆心,逐层放射性地推演,可见第一半径圈的浙江、江苏,第二半径圈的福建、江西、安徽、山东(属华东局),乃至第三半径圈的湖北、河南等,均以行政区划为基准,演义着自身的“文革”故事。至于地县层面的“文革”和基层单位层面的“文革”,同样是以行政区划来合围自身的运动空间。 如果说这只是平面地铺展中国“文革”的四个层面,那么,深入地剖析这四个层面的“文革”,便可见每一层面矛盾和冲突的焦点:人员和队伍的组合,均是在所属的行政区划以内构筑的。这就是说,不管是跨层面的情况,还是同层面的情况,正是行政区划的界碑构成了在在不同的“焦点”和“组合”。如两个毗连的城区,以一条街道为界,尽管左右邻居走街串巷,但“文革”时期街道这边与街道那边的群众组织、干部队伍以及斗争矛头所指认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再如两个毗邻的学校,以一道围墙为隔,尽管师生之间你来我往,但“文革”时期,围墙这边和围墙那边的群众组织、干部队伍以及斗争矛头所指认的对象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文革”时期不变的行政区划,不仅形成四个层面的“文革”,更延伸性地形成了千千万万个不同的“文革”群体和不同的“文革”冲突。 当然,确认“文革”的四个层面自成独立的系统,并非说这个系统就是孤立而封闭的,事实上,这个系统又处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互动的开放状态中。 先自上而下地看:中央层面的“文革”,除了具有自身的斗争焦点和集团构成外,还领导和指挥着全国的“文革”运动,以至频频地向下发号施令。其运作的方式,有的是社论,有的是通知,有的是文件,有的是“最高指示”,于是,省市层面的“文革”、地县层面的“文革”和基层单位层面的“文革”均闻风而动(用当时的话语叫“不过夜”),由此推动“文革”的进程和步骤。如1966年10月,《红旗》杂志社论提出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1968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再如1974年1月,中央批转江青编选的《林彪与孔孟之道》,掀起“批林批孔”运动;1975年11月,中央召开“打招呼会议”,传达“最高指示”,刮起“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正是这些自上而下的“战略部署”,制造了中国长达十年的崎岖和坎坷。同时,还应看到自上而下的传达并非一马平川。这恰恰是因为省市层面、地县层面和基层单位层面的“文革”各有自身的势力分布和利益得失,以至在具体的接受、解读和执行时,总是按照自身的立场和需要来作抉择。这就是自上而下的号令向下传达时,往往发生“弯曲”、“变形”的缘由,这也是不同层面的“文革”呈现各自复杂性的缘由。 再自下往上地看:各省市层面、地县层面和基层单位层面的“文革”,既然独立地自成系统,那就与该行政区划所属的历史缘由、文化传统、政治现状和组织人事关系紧密相关。如该地党、政、军机关和干部人事之间的关系,往往决定“文革”时期群众组织之间的政治取向和权力机构的政治组建;再如该地民众的人口构成和民风的传承特征,往往影响“文革”时期群众组织之间的冲突方式等。这即是说,各个层面的“文革”都会在其自身的演进过程中,自下而上地产生影响大局走势的事件、人物和经验。有的是发生在下层,而后被高层作为例证和典型推而广之,如武汉的“七·二○事件”、清华的“百日武斗”,以及福建的李庆霖和辽宁的张铁生等。在上海则有“一月革命”的夺权、上体司(上海体育战线革命造反司令部)鲁迅兵团的整风、市六女中的大联合、国棉十七厂的整党建党、上海机床厂的“七·二一”工人大学、同济大学的“五·七公社”、上钢五厂二车间的“批林批孔”小组等。有的则是发生在下层,却直接自下而上地主导了整个政局的变动。如上海《文汇报》的“三·五事件”和“三·二五事件”,就率先引发了南京学生的抗议,继而演变成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四·五事件”。所以,正是这些自下而上的事件和行动,构造了整个“文革”运动的多元复杂。同时,还应看到各个层面之间也存在着交错的作用和影响,具体表现为直接的人员往来(如“文革”运动初期,北京红卫兵在各地建立联络站等)和间接的形势辐射(如全国大武斗时,各省市之间的呼应等),以至“文革”运动呈现出多重叠合的线索。但必须指出,这只是“文革”前阶段的现象,且比较短暂,而以行政区划为依归的四个层面的“文革”,才是贯穿整个“文革”运动持续而稳定的情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