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抗日战争和抗战初期的国民党政权,必然涉及国民党的对日和战态度,近年来问世的诸多论著,均涉及到这个问题。①笔者在查阅多种民国名人日记②,并比照其他重要文献,认为七七事变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包括蒋介石在内地国民党高层人士,在对日和战问题上的具体态度不尽相同,情况颇为复杂。本文述及的具体时间是抗战爆发后头半年里,即从1937年7月到1938年1月;作为评判国民党对日态度的直接背景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卢沟桥事变,蒋介石的庐山谈话会演讲和声明,国民党首次正式通过抗战决策,战时体制的初步确立,淞沪抗战,上海撤军和南京沦陷,九国公约签字国会议,德国调停中日战事。在此期间,国民党政权作为整体是在反复的过程中走向抗战和实施抗战的,随着蒋介石成为战时体制中最高、最后的决策者,他的和战态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定音作用。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得以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从对立走向和解与合作,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本的态度也趋于强硬,对于日本的步步进逼已经不再轻言退让。到了卢沟桥事变前夕,蒋介石已经认识到“中国自强之意义与责任,应具必战之心,而后可以免战,乃得达成不战而收复失地之目的”。③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爆发伊始,当时华北的局势尚不明朗,蒋介石正在庐山牯岭。7月8日接到事变的报告后,蒋介石曾有如下判断:倭寇在卢沟桥挑衅矣,彼将乘我准备未完之时使我屈服乎?与宋哲元为难乎,使华北独立化乎?决心应战,此其时乎?此时倭寇无与我开战之利。④当天,蒋介石即决定动员中央直属部队六师北上赴援,9日至12日该六师中央军停驻于河南边境,向日方示以“不避战事”之决心,甚至已经“决定在永定河与沧保线持久战”;另一方面通过外交途径与日本进行交涉,试图把华北的军事冲突控制在局部范围内加以解决,“非至万不得已,不宜宣战”。⑤7月12日,在牯岭举行的行政院会议上,因得悉日军已经大动员,且冯玉祥等人进言,蒋介石“决然命令中央停驻河南边境之动员部队(孙连仲所统率)迅即开赴保定,盖已不复顾虑所谓‘何梅协定’之任何束缚矣”。⑥当时连在南京的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机关的文员,也意识到决定调中央军北上的含义:“庐山方面蒋先生以下对此已抱有决心,不再使主权受丝毫之损失,决派兵北上以为援助。”⑦ 不过,当时决定中央军北调且进入河北省境内,更多的是让各方面认识到南京政府不会在军事上作出让步的决心,尤其是希望能够阻遏日军进一步扩大军事行动。 卢沟桥事变爆发时,适值国民党在庐山举行谈话会,诸多高层官员和上层知识精英对中日间新的军事冲突十分关注。如陈布雷7月11日的日记记载:“十一时到官邸,闻北事消息极恶劣,与辞修等谈极愤慨。”次日的日记:“日方企图扩大之消息续续传来,令人忧愤不止。”7月13日的日记:“日军侵略益露骨,季鸾来谈,深以发动全面战为不可免。”⑧当时刚上庐山参加谈话会的周佛海在日记中也写到:“闻北方当局对日有屈服消息,以后恐对外问题演成对内问题,中央应付更不易,思之怅然。”⑨可见,当时普遍认为这一次中日战事势将扩大。另一方面,中日在军事行动之外的较量呈现出复杂的态势,并且引起国民政府内部的分歧。7月11日,在南京的日本使馆参赞日高向中国外交部发出威胁意味十足的声明:中国中央当局如动员部队,“日方必下最大决心”。与此相应,7月13日,中国外交部长王宠惠从蒋介石电话中得知中央军已开入河北后,“甚慌张”。不过,当时包括蒋介石在内,都愿意接受西方国家出面调停中日冲突。7月14日,王世杰曾要求中英庚款理事会理事杭立武以私人名义向英国驻华使馆表示,希望英国出面调停。7月15日,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在南京向王宠惠提出调解的意见,并问中方是否愿意事态扩大。蒋介石得悉之后,即表示:中国绝对的只谋自卫,不愿扩大,并愿接受英方斡旋。⑩ 然而,日方却步步向国民党当局施加压力。7月17日,日本驻华使馆某武官持一通告往递军政部长何应钦,意谓中国中央军队若违反1935年夏季的何梅协定,而遣送军队及空军入河北时,日方将采取断然处置,其责应由中国负之。同日,日本使馆代办日高向中国外交部递交备忘录,要求:“(一)中国停止挑战之言动;(二)不妨碍日方与冀察地方当局商定解决办法之实行。”(11)当时行政院在南京举行会议,商议如何答复日方之要求,外交部长王宠惠倾向对日方迁让,并派高宗武赴牯岭向蒋介石报告。(12)蒋介石的庐山谈话,就是在此背景下作出的。 7月17日,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中央认定卢沟桥事件,为中日交涉的最后问题,要和日本作最后的解决。……我们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了!”他表示中国“并不是求战,而是应战”;提出了对日交涉的三点“最低限度”:一、“决不能再订第二个塘沽协定”;二、“绝对不能容许”“在北平造成第二个伪组织,使华北脱离中央”;三、“日本不能要求撤换”华北地方官吏。此后,为了因应时局发展,7月19日蒋介石向外界公开发表了对待卢沟桥事变的声明,明确提出了解决事变的四项最低限度的条件:“(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的约束。”蒋介石最后明确指出:“总之,政府对于芦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应战以后之局势,就只有牺牲到底,无丝毫侥幸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13)这是卢沟桥事变发生以来,国民政府领导人首次公开发表的声明,其立场非常明确,就是希望和平解决事变,但为捍卫领土主权不惜抗战和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