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0)03-0083-08 全面抗战时期,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妇指会”)受到各个党派和民众团体的拥护,被公认为全国妇女工作总机构。关于妇指会的性质问题,目前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台湾方面,梁惠锦指出,“严格说来,领导全国妇女运动的最高机构——新运妇女会,仍然只是一个人民团体”①;何思瞇则认为妇指会“具有半官方性质”②。大陆方面,曾以中共秘密党员身份参加妇指会直属机构广东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的杨行(原名杨蘅芬,解放后曾任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在回忆文章中说:广东省新运妇委会“是个群众团体,不是官方机构,也没有行政权力”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辑的《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认为妇指会“没有完全被国民党控制和成为其御用妇女组织”,是“一个从事抗战工作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民众团体”④;刘宁元主编的《中国女性史类编》则称妇指会为“隶属于国民党政府的妇女组织”⑤。或因篇幅和材料的限制,上述各种说法均为简略带过,未加以论证分析。而妇指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这是了解其整个运作机制的关键问题。鉴此,本文利用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相关档案以及民国时期的报刊等资料,试图对此问题进行具体的探讨。 一 妇指会为新生活运动初期推行妇女新运的专门机构,宋美龄担任指导长。全面抗战爆发后,宋美龄于1938年5月邀请妇女界领袖及各界知名女性代表在江西庐山举行谈话会,共商动员全国妇女参与救亡工作大计,会议决定“以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为推动一切工作的总机构”⑥。同年7月1日,妇指会在汉口改组扩大成立。虽名称未变,但独立进行工作,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不干预其行政、人事及经费⑦。指导长宋美龄之下设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由国民党、共产党、救国会、基督教女青年会等方面的人士以及党政军官员的夫人、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等组成。例如李德全、吴贻芳、曾宝荪担任常务委员,救国会的曹孟君(中共秘密党员)和代表中共的邓颖超、孟庆树、康克清被吸收为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均由宋美龄在妇女界中选拔任用,“不仅打破了狭小的人事的关系,更超越了党派的限制”⑧。基督教女青年会的张蔼真、陈纪彝分别担任正、副总干事;救国会的史良、沈兹九、刘清扬分别为联络委员会主任、文化事业组组长和训练组组长;无党派人士俞庆棠、谢兰郁分别为生产事业组组长、总务组组长,女青年会全国协会经济干事钮珉华为儿童保育组组长;国民党方面的唐国桢、陈逸云、黄佩兰分别任慰劳组组长、战地服务组组长和生活指导组组长。可见,通过组织改造和革新,妇指会罗致了各方面的妇女工作人才,实现了各党各派各方面妇女的大联合。 1940年2月,妇指会联络委员会主任史良发表《全国妇女组织现状与我见》一文,谈到妇指会被公认为全国妇女组织总机构的理由:“第一,这个机构是蒋夫人所直接主持与领导的。第二,系前年庐山妇女谈话会中,为适应全国各地妇女的要求,所共同决定的全国妇女组织的总机构。第三,在一年半的切实努力工作中,已获得全国各地妇女团体的信仰,并得到党政军当局的重视。有了这些优越合格的条件,才建立起被认为全国妇女组织的总机构的基础。”⑨ 由此观之,因为宋美龄“第一夫人”的特殊身份、庐山妇女谈话会的决议以及切实努力的工作,妇指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不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妇指会似乎显得权威性不足,难以发挥最大的领导作用。1939年9月,邓颖超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妇女运动》一文中即敏锐地指出:“虽然现在有了统一的妇女领导机关——妇女生活指导委员会,然而她是存在着很多弱点的。现在,全国还没有一个真正坚强的可以发号施令的全国妇运的总司令部。”⑩ 特别是女国民党员宣称指挥妇女工作的最高机构还不够健强,呼吁早日成立中央妇女部。1940年7月,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恢复设置妇女部以利妇女运动案(11),但因部长的人选问题,议决案并未施行(12)。1941年1月,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所属妇女运动委员会改隶组织部。同年4月7日至28日,中央组织部召集各省市妇运干部在重庆举行全国妇运干部工作讨论会,中心议题是如何扩大与健全妇运组织。代表们一致请求国民党中央执行五届七中全会的决议案,早日成立中央妇女部,并恳求宋美龄出任部长。4月21日,宋美龄在妇运干部工作讨论会发表致词,专门就此事作出回应: 最近这几天来,有许多同志要求我担任妇女部长,这种好意,我是很感谢的,可是我认为妇女部长应该摆脱其他一切的工作,专心致志的去担任,才能集中精力,尽到责任,我因为已有的工作已经有好几方面,已经够繁重,实在没有力量再担负新的责任,只好辜负各位同志的好意。我以为妇女部能早日成立当然是我们所欢迎的,但是最要紧的还是要先把我们下层组织普遍发展,把原有的机构健全起来,然后妇女运动才有基础和力量……我更以为我们各地妇运团体相互间的连系应该加紧,尤其各省市妇女运动会和各省市妇女新运指导委员会,应该分工合作,密切协助,妇女新运指导委员会,本是集合女青年从事新生活运动的团体,在爱国救国改造社会的目的上说,我们的使命本来是共同的,目前虽不是党内的组织,但将来合作久了以后,党的妇运工作充分发展了,很自然的可以归并起来,决没有问题。(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