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3;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0)03-0138-15 导言 自1928年国民党统治开始,中国第一次进入了其现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关系时期,寻求国际伙伴关系首次成为中国内政与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中国从一个任由列强以牺牲其利益作为它们谋求彼此合作的筹码,而并未实际参与世界政治结盟的时期,进入到一个与世界最强四国之中的三国形成重要经济或战略结盟的时期,即便当时在军事和经济上尚处于贫弱地位,但所有这些联盟关系没有一种被证明是持久的。每种关系对中国所追求目标的实现都很重要,所提供的经验教训也值得今天思考和借鉴。总的来说,所有这些关系都表明中国旨在通过短期内多样化的合作关系来谋求其始终如一的外交目标。 中国的外交政策尽管受历史经验和政治原则的影响,但并非完全由其决定,在实际执行中非常灵活。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与其潜在合作伙伴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这使得特定时期下的中外友好关系没有单一的形式。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国民党政府开始了现代中国与德国的第一次合作关系。这种以经济、军事和意识形态关系为基础的关系在很多方面是该时期最成功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却缺少共同的战略关注。现代中国首先是与苏联,尔后是与美国结成的具有真正国际意义的联盟关系中,共同战略利益是主要的决定性因素。在二战前及二战期间云谲波诡的多极国际环境中,国民党政府与所有强国的关系(本文对有些国家不作重点讨论,比如英国和日本),证明了它是一个纵横捭阖的国际政治玩家。 一、国民党的遗产及政策目标 中国国民党统治时期与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在主要外交目标方面,有几点是相似的。两者都认为中国在19世纪的大多时间是处于列强统治之下的民族“屈辱时期”,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重新恢复和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同时,它们也都在中国工业化发展过程中谋求大规模的外国援助,正如后来邓小平所言,“政治与经济上的独立是密不可分的”。① 两者都曾在一定程度上尝试了极有可能促进中国自主发展新形式的外国经济和政治模式。然而,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党政府并未立即面临一个极其严竣的战略威胁,也没有一个自其革命年代就持续存在的战略盟友。相反,它继承了以前中国政府和国民党自身的经验和教训。教训表明,一项外交政策首先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双边独立关系基础之上的。 贯穿19世纪中期至国民党统治初期,中国政府在对外交往中一直奉行的是具有古老“朝贡”特点的中外交往制度。这一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外交政策在双边关系中的灵活性。中国在被迫与这些“列强”(主要是西方国家及后来的日本)打交道时,更多的是把它们看作是一个整体,而非个体。由于列强在中国的特权和相互间的猜忌,迫使它们采取了一个早期的“共同防御”形式以维护各自在华的权益。在这种外交格局下,用传统策略制约侵略者是不太可能获得成效的。1896年李鸿章试图寻求与俄国结盟来抗衡日本,旨在“以毒攻毒,借力打力”[1]策略的失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因而,在国民党统治之前,中国从没有一个欧洲意义上的“盟友”。在帝制时期,中国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自封的“天朝上国”。在这种情况下,列强们逐渐把它们自身看成一个群体,这也正是美国长期以来关于美中“特殊关系”的看法。在19世纪晚期的“自强”时代,清政府一直在寻求一种与英、俄合作和保护的庇护一附庸关系,尽管这种关系没有维持多久。然而,清政府和早期的中华民国都未参与到从1866年至1917年形成的战略同盟国际体系中(1902年日本被吸收加入)。1917年,中国试图通过一战中参加同盟国一方作战加入该体系,然而在凡尔赛和会上当中国的要求被忽略之时,这一迟来的、未尽全力的努力实际上也被断然否决。20世纪20年代,当全球联盟体系被更加不稳定的国际政治格局所取代时,中国却无力趁机去利用这种局势。1921年华盛顿会议的决议清楚地表明:除了革命的俄国和战败的德国,西方列强谁也不会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单独与中国发展新型关系。② 和中外政治关系一样,在中外经济关系中,中国的活动自由也受到类似的制约。除了所谓的“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中国经济主权的限制外,在国民党统治之前的时期,中外经济合作关系一贯地被认为是次等合作伙伴关系。铁路联合企业就是其中一个明显的例子,如中东铁路,中方负责人在俄国的经营管理中只不过是一个傀儡。中外煤矿和中外合资银行也一概排斥中方担任任何管理者的角色。而且,正如在政治领域一样,在经济领域,列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仍试图持久地维持针对中国的统一阵线。列强之间的合作优先于与中国的合作,这一点在1920年有关英、法、美、日四国银行国际财团形成的时候就已被证明。这个财团坚持对中国市场的“门户开放”政策,特别是不对任何一国开放太多。在其存在的17年间,它甚至没有批准过一项针对单独一国的贷款。③ 对早期的国民党政府而言,中国近代历史的一个显著教训就是要和外国列强单独打交道,而不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应对。这一点并不让人吃惊。在1928年至1931年间比较成功的(相对以前的成果)条约修订运动中,这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到20世纪30年代早期,中国通过谈判恢复了对海关、关税、邮政通信、盐业垄断收入和在华近三分之二租界的控制权。[2]在政治关系中,随着俄国和德国在20世纪20年代从“强国”行列中退出,以及20世纪30年代其他列强与日本之间关系日趋恶化,一项基于双边谈判结盟的外交政策成为可能。在追求经济援助和投资过程中,国民党政府还特别强调双边关系,并试图藉此促进各国之间寻求对“新中国”市场份额的竞争。为此,政府还在1928年至1930年间,派遣了许多批次的官员分别前往欧洲国家和美国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