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的说明和本文关注的问题 2004年春季,笔者指导两名历史系本科生做毕业论文,其中一位姓殷(以下简称小殷),家住江西星子县城。期间他回到乡村收集资料,在外祖父的遗物中找到一份“前清时期星子范围内各姓氏河港交叉承管顶纳湖课的册籍”手抄本,一共87页,毛笔书写,一丝不苟,是十分罕见的鄱阳湖区清代渔户湖课登记册抄本。其外祖父还手抄了7份鄱阳湖区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处理捕鱼纠纷的协议书,并保存了1946年和1988年修成的两部家谱。 当笔者进一步细读那批反映渔民生活变迁的文献资料时,感到内涵很丰富,涉及的时段较长,很有深入探讨的空间。于是我在第二年春节由小殷陪同,去星子县蓼花乡濒湖村庄及新、老行船水道实地考察,并对小殷父母和舅舅们作了访问,最后还到星子县档案馆和渔政管理部门查阅档案。此后,笔者写成《“私业”与“官河”之辨——对新发现的鄱阳湖区渔户历史文书的解读》一文,2005年于芝加哥召开的亚洲研究协会(AAS)57届年会上宣读。该文后来几经修订和周折,最终于2008年《清华大学学报》发表。① 该文及本文所依赖的主要资料来自民间的存藏,而这批资料的保存者同时也是一部分文字材料的生产者张绍强(即小殷的外祖父),就很有必要先加介绍。张1934年出生于星子县蓼南乡楢树咀村,其父即以捕鱼为生。到1949年时家有水田4亩,旱地13亩,所以在1950年代初“土改”时划为“上中农”成份。张绍强读过私塾,记忆好,会算术,颇有主见,所以在1950年就参加了配合土改的丈量土地工作。次年,17岁的他就担任了一个小乡的乡长。1953年因为和县政府下派的工作组长意见不合,加上账目不对,因而以“经济问题”判刑入狱3年。1956年出狱,不久又担任了村里的会计,并且会修柴油机,会唱歌演戏拉胡琴,所以在“文革”动乱中虽然难免挨整的命运,但还是留在宣传队里演了3年戏。1975年,蓼池村打造了一艘20吨的机帆船,由他担任驾驶员。1978年,他又被乡政府调任村主任(相当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长)。到1981年退职,自己打造了1条50吨的机帆船搞运输。6年后,他将机帆船转售,移居老家楢树咀村,承包了一片湖面养鱼。1988年,星子县张氏新修家谱,张绍强在谱局主持日常事务,得以整理一批家族文献,熟悉乡族掌故。此外,还开始自学中医。张绍强去世后,葬于楢树咀村背山。 不难看出,张绍强首先是一个渔民,也是一个粗通文化,有才艺,生存能力很强的乡村精英人物;有准官员资历,但又不是共产党员;另外,还是1980年代初期率先在乡村发家致富的个体户。他晚年热衷家族事务,而且有显而易见的号召力。2000年8月和10月,他先后写了《关于三张整顿公共事业情况的汇报》(以下作《汇报》)、《关于三张传下祖业——河港和玉京山的综合材料》两份文字材料,交给自己的家族——自称为“三张”的一批议事人。尤其是后一份材料,重点对张氏家族资料“证据不力”等问题提出一系列建议,包括开座谈会回忆,到政府管理部门查找正式的档案文件,以及“万一找不到原始材料,也可按祖传管理范围,通过仿置(制)正(整)理似原始材料,上谱”。最后,他还附上一份“祖传河港习惯作业区域沿岸地址”,一共写明63处地名,涉及鄱阳湖沿岸4个县范围,南北流经长度接近70公里。20世纪以来鄱阳湖区一批渔民为获取更多的渔业资源,以捕捞区域为主的生存空间争夺跃然纸上。同时,也非常鲜明地映照出张绍强的性情和个人魅力。仅隔5个月,张即因心脏衰竭去世,终年67岁。 对于张绍强及其家乡一批族众的渔民身份确认,也是把握和解读这批民间文献的重要前提。所谓“三张”,是指居住在星子县东南蓼花池边的板桥张、楢树咀张、咀上张等3个张姓村庄。蓼花池水面面积约3.4平方公里,现今为蓼南乡、蓼花镇、华林镇等3个乡镇所环绕。在鄱阳湖区,所谓“池”就是一个小水面,平时有天然的沟渠与更大的湖面(即鄱阳湖)相连,每到雨季,“池”、“湖”同时涨水,水位一高,“池”、“湖”连成一片,即形成鄱阳湖区的洪水期。到秋冬枯水季节,“池”、“湖”分离,相隔几百米到几千米甚至更远不等,中间是大片草洲和湖地,今人谓之“湿地”。濒湖各县都有一批“池”分布,“池”水有两个来源:一是上游来的溪水和降雨,二是鄱阳湖洪水过后留在池里的水。以“池”为其通名,的确非常形象和贴切地表述了鄱阳湖周边大大小小的水面及其调蓄江河水位的功能,蓼花池就是这批“池”中典型的一个。 据1946年修星子《张氏宗谱》“有诚公世系”记载,有谱名孔华字时茂者,为“板桥大尧公世系”59代孙,生于明代天顺己卯年(三年,1459),“弘治年入庠,授黉门太学,加捐员外郎,号爱池,承湖课头户一甲”。这是该谱中第一位被记载“佃蓼花池”、“又带长河”等水面,并承担较多“课米”的祖先,人人皆知,所以张绍强在《汇报》中首先提到他。而在清代官府主修的方志中,第一次可以找到“三张”作为渔户与蓼花池之间有利益关系的资料,是同治十年《星子县志》所绘“蓼花池图”中一个相当重要而又有趣的标注,即在“板桥张”边上还画了1条小船,并写明“张姓取鱼舟”5字,特别突出了板桥张姓的渔户身份和他们在池内捕鱼的事实,当然也是表示对其在此捕鱼的认可。而由张绍强保留下来的“前清时期星子范围内各姓氏河港交叉承管顶纳湖课的册籍”手抄本,其依据应是清末地方官府的档案,确切地说是一份由当年作为讼案一方的“板桥张”保留下来的清代湖课清册。其中不仅记载张姓在蓼花池承管产业,而且还在“长河”——也就是鄱阳湖大水面——有捕鱼的权利,其界限南起新建县吴城镇,北至湖口县境内的虾(蛤)蟆石。“长河”又谓之“官河”,即由官府管辖的属于“王土”的国有水面,凡在此有捕捞权者,“照章各管各业”,但必须缴纳渔课,而且还必须分担因为越来越多的死绝、逃亡而产生的“并带摊派长河逃绝”。自明代到清初,这主要是河泊官的职责所司,清中期大量裁革河泊所后,课钞均由当地官府带办。② 迄1950年代初,张绍强一家所在的楢树咀村种田和捕鱼的人家约各占一半,存在着专业渔民和兼业渔民的差异。但随着“反霸”和“土改”等政治运动的展开,原来对蓼花池有管理权的家族组织遭到根本性打击,蓼花池不再具有家族“私业”的性质。这样一种以新的国家法令来实施的制度建设,不仅改变了“三张”对蓼花池的经营和依存状态,而且一步步地引导以捕鱼为主业的人群转向更远的鄱阳湖,亦即由被其垄断的小水面转向众多县、乡渔民均沾其利的大水面,从而远比其先辈更为依赖这一片水域作为生存竞争的舞台。1950年代初以后的另一个变化,就是“三张”渔民越来越“专业化”,越来越成为制度化的“渔民”,而与“农民”区分开来。其“渔民”身份的确认和强化,与以下的生产组织密切相关:1954年底成为全县第一个初级渔业社;1960年7月划归新成立的“国营蚌湖渔场”,吃国营粮站供应的粮油,并因为是“国营渔场的人”而深为当地农民所羡慕。1972年,县政府开始在城郊兴建渔民新村,鼓励“三张”渔民举家搬迁,并于1998年大洪水之后彻底完成这一“城居化”过程。但从1991年发给张绍强女儿家的户口簿上,还可以清楚地看出这批渔民搬到城郊后,新村的名称就是从原来的渔民村直接复制过来的;虽然开始吃县城粮站供应的商品粮,但供应证上仍注明为渔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