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0)02-0163-07 东北政务委员会(简称“东北政委会”)是南京国民政府与奉系在东北易帜谈判时相互妥协的产物,于1929年1月12日正式成立,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名存实亡,至1932年1月30日被北平政务委员会取代为止,共存在三年时间。其间东北政委会为东北“最高行政机关,以指导、监督各省最高级地方政府”为职责[1],是当时东北地方政权的中枢和象征。然而对这一重要的权力机关,学界却很少关注。本文拟以东北政委会的职权范围及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权力博弈为切入点,探讨东北易帜后奉系的延存形态及与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系。 一、定位——从东北政治分会到东北政务委员会 国民政府与奉系在东北易帜谈判初期,曾达成于易帜后在东北成立政治分会的协议。[2]但1928年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将各地政治分会限于本年底一律撤销”的决议[3],也即是说如果东北易帜于本年内实现,那么成立的东北政治分会之命运将是被“撤销”;如果东北易帜于本年内无法实现,那么东北政治分会就根本不能成立,而国奉之间所达成的这一协议也就无法落实,将“胎死腹中”。对于这两种结果,奉系当然都不会同意,于是奉系以“东省情形特别,此种过渡办法,绝不能少”为由[4],坚决要求成立类似东北政治分会的机关。为了既执行国民党决议,又满足奉系要求,国民政府被迫采取变通手段,同意东北易帜后成立东北政务委员会以代替东北政治分会。 但实际上,东北政治分会与东北政务委员会是有本质区别的。政治分会①隶属于中央政治会议②,是国民党的派出机关(虽然不监管党务),同时还是国民党各地方实力派的权力中枢和象征,而东北政委会则隶属于中央政府,受其指导[5],是国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国民党实行党治政体,以党治国。[6]党在整个政权体系中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同级的党部在政权体系内地位、权力要高于同级的政府,并对其有指导、监督之权,如中央党部(包括中央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各地政治分会指导、监督所辖区域内的最高级地方政府,地方各级党部指导、监督地方各级政府。所以东北政治分会与东北政委会相比,权力要更大、地位要更高,两者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参见图1)。因此,从东北政治分会到东北政委会意味着“降级”,东北政委会的政治空间无形中缩小了。 依据东北易帜谈判条件,方本仁将作为国民政府的“指定人物”成为东北政委会委员之一。[7]他作为国民政府代表,以体现中央对东北的统一。同时,奉系也有要人在易帜后加入中央政府,如张学良在易帜前就被委任为国民政府委员,奉军总部军需处长周亚衡被委任为中央训练副监等。[8]但实际上,这种互派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方法所起的作用是不对称的,更有利于国民政府。东北政委会是东北最高行政机关,实行委员合议制。方本仁作为国府代表参与东北决策,自然会对东北政局情况了如指掌,而成为蒋介石监控东北的一个楔子。而反观奉系人物在中央的任职情况,则象征意义更大。如张学良被委任为国府委员,但实际上只是挂名,在中原大战前他根本没有出席过国务会议,因为东北事务繁多都需要他来决策,根本无法分身。即便张有分身之法,在国务会议上又有发言权,也不会对国务会议的决议产生任何影响,因为“国民政府委员会议,以国民政府所在地委员总额过半数人员之出席为有效;若出席人员不足法定人数,即以常务委员会代之”[9]。可见国民政府完全控制在国民党手中,有无张学良的参与都是无关紧要的,而周亚衡为副职则更无实权。由此可见,奉系人员在中央政府任职象征意义更大,东北对中央的影响力很小,而国府人员在东北政委会任职则是实职,是国民政府势力向东北的渗透。 图1 东北政治分会与东北政委会在国民党党政权力体系中的地位与权力关系
资料来源:《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4册,第383页;《民国日报》(广州)1927年4月至1929年6月,转引自田湘波:《中国国民党党政体制剖析(1927-1937)》,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9页。 国民政府不仅向东北渗透,还寻找借口企图撤销东北政委会,以使东北行政失去中枢,控制东北各省。例如1929年,国民政府以“东北政务委员会原非中央订立之制度,乃系由保安委员会蝉化而成,……此畸形殊碍统一”为由[10],决定撤销该会,将东北四省政府收归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但由于受到奉系抵制,以及国内局势发展变化的影响,国民政府的企图破产。以上这些情况说明易帜后的东北受国民政府影响很大,东北政委会的政治空间具有明显的地方性特征,最终定位在了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