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3842(2010)01-0016-08 研究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有一份文献是不可以忽略的,就是1927年8月20日的《湖南致中央函》①。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央档案馆编辑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将此信作为附件收入,并注明“从内容看,本文即毛泽东写给中央的信”[1](P354-355)。稍后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毛泽东年谱》(1883-1949),在8月20日条下引述此函时也说明,这是毛泽东以中共湖南省委名义写给中共中央的信。[2](P211-212)然而,几乎同时出版的《毛泽东文集》和《毛泽东军事文集》却没有收入这一重要文稿,且此信亦不见于毛泽东的其它著作专集。② 当然,不论文集和专集,都是作者文稿的精粹选编,并非将所有文稿网罗无遗。但仅就“致中央函”而言,未能收入文集或专集的原因,主要在于对作者的认定存在疑问,即有人认为毛泽东是此信的作者,也有人觉得,仅凭现存文本无法断定信一定是毛泽东所写。③ 那么,“致中央函”是否出自于毛泽东之手?倘若此信果为毛泽东所写,它又有着怎样的理论和历史价值?围绕上述问题,笔者重新对有关资料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得到一些新的认识。 一、毛泽东确为“致中央函”的作者 现存“致中央函”为《中央通讯》第3期节录,原题为《湖南致中央函》,无抬头和落款,编者对信件内容作了删节,仅选登了(三)、(四)两个部分,约900余字。加上被省略的(一)、(二)两部分,推测应为千余字的长信。因信的原件不存,对作者的认定只能围绕信件内容及相关因素展开。 (一)毛泽东为“致中央函”作者的可能性分析 1.毛泽东是有可能代表湖南省委给中央写信的人之一 此信既是写给中央的信,写信的必是能够代表湖南省委与中央直接联系的人,有这样资格的人屈指可数。从这一时期湖南省委组成情况的变化中可以找到相关的线索。 1927年5月上旬,湖南区委改称湖南省委,夏曦任省委书记,省委委员有何叔衡、郭亮、易礼容、杨福涛、陈佑魁等11人。5月21日即“马日事变”发生当天,夏曦以到武汉向中央汇报为名出走,省委开会公推郭亮为书记,主持日常工作。“马日事变”后,湖南省委与各地党组织遭严重破坏。6月24日,中央派毛泽东回湘任省委书记,指定了19人组成的新省委,委员包括夏明翰、易礼容、何资深、彭公达、罗章龙等。7月初,中央召毛泽东回武汉,省委书记一职由易礼容暂代。随后,中央复信湖南省委,告湖南省委负责人已经常委会重新审查,决定易礼容为书记。八七会议上,中央决定在湘、鄂、赣、粤四省发动秋收暴动。会后,中央临时政治局决定两位政治局候补委员毛泽东、彭公达回湖南传达会议精神,并全权负责改组湖南省委,指定彭公达为新的省委书记。8月16日,湖南省委在长沙沈家大屋召开会议,对省委进行改组,新省委由彭公达、毛泽东、易礼容、夏明翰、贺尔康、毛福轩、向钧、谢觉哉、何资深9人组成。18日,省委选举彭公达、毛泽东、何资深3人为常委。30日,省委常委开会决定了秋收暴动的最后计划,并成立起义的领导机构:一是由各军事负责人组成的党的前敌委员会,毛泽东为书记,一是由各县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行动委员会,易礼容为书记。 从省委变动情况看,有可能与中央直接联系的不外乎现任省委书记彭公达,前省委书记、现省委常委毛泽东,前省委书记、现省委委员易礼容,现省委常委何资深数人而已。1927年10月8日,彭公达曾就湖南秋暴经过给中央写出长篇报告,述秋收起义筹划过程甚详,但没有提到他本人8月20日写信给中央。易礼容在后来的回忆文章中也从未提出他曾写信给中央。何资深8月19日受湖南省委之派向中央汇报暴动准备情形,[3](P49-50)大概22日或23日抵达武汉,23日中央即根据湖南省委的报告和何资深的口头报告写了给湖南省委的指示信。[1](P350)据此推断,此时何资深本人正准备赴汉或赴汉途中,也不应是写信人。 毛泽东曾任湖南省委书记,八七会议刚刚当选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此时正以中央特派员身份指导湖南省委改组和秋收暴动工作,“事实上为湖南省委的中心”[1](P483-484)。有一件事足以证明毛泽东在湖南省委中的特殊地位。8月16日改组湖南省委的会议,由彭公达主持,毛泽东因故缺席。事后,“改选的结果报告泽东,征求他的同意之后,再报中央”[3](P96)。毛泽东、彭公达返回湖南后,中央曾在22日来信催促他们报告暴动准备情况:“子任④、公达回湘后,未得兄只字报告,不知暴动工作准备到如何程度?见否可以即时发动,甚以为念。”[3](P52)在这里,毛泽东的名字也是排在彭公达前头的。实际上,湖南省委已在19日以“向彩霞”的代号就暴动办法向中央写了报告,交何资深带往武汉,估计“致中央函”亦是由何资深带去的。据上述情况判断,在数人之中,毛泽东是“致中央函”作者的可能性最大。 2.返湘行程也表明毛泽东可能是信的作者 “致中央函”是8月20日在长沙写就的,这与毛泽东回湖南后的行程也是吻合的。按彭公达给中央的报告中记述,“公达11日回湖南,泽东12日在汉动身,约定13日到长沙,15日召集会议。后因泽东同志13日没有到长沙,会议的时期改为16日。到了16日,到会的人都齐全,惟泽东一人未到”[3](P96)。从报告下文看,毛泽东出席了18日召开的新省委第一次会议并作了重要发言,提出要制定一个土地政纲。而“致中央函”中提到,作者在19日与乡下来的几位农民同志会商,拟出土地纲领数条,并在当日的省委会议上讨论了一次。从时间顺序上看,这几个环节是相互衔接的。先不论13日到17日这五六天的时间毛泽东去了哪里,但可以断定,毛泽东至晚到18日已在长沙并参与了新省委的工作。那么,在20日给中央写信是合乎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