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中国出现了一股激进主义思潮,以鲁迅、胡适、陈独秀等为代表的新文化先驱者极力张扬西方现代思想,提出一系列激进的思想观点,希望以此改变中国愚昧落后的现状,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使中国完成从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其中鲁迅的“偏至”思想尤其具有代表性,这在其《文化偏至论》等早期文章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所谓的“偏至”即偏颇、极端,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表现为非此即彼的单一选择,从一个目的出发对一种事物或思想进行彻底否定而对另一种事物或思想做出绝对的肯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种思想模式是社会、文化处于剧烈变动时期革命迅速取得胜利的必要策略和工具,但若将其作为社会长期发展的模式则是不足取的,如果将其作为最终目的,则会对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那么,鲁迅的“偏至”思想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它是一种策略还是一种目的?它在当时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它对后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我们今天应如何看待它? 一 受施蒂纳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和尼采的超人思想的影响,鲁迅主张“任个人而排众数”,将“个人”与“众数”对立起来,希望中国能出现自己的摩罗诗人,从而带动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由此出发,鲁迅塑造出了“狂人”、“疯子”、“战士”、“夏瑜”等敢于反叛社会、勇于独战多数的精神界战士形象,在五四时期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蒙价值。因当时的“众数”大多为愚昧、落后、麻木的愚民,诸如阿Q、华老栓之流,甚至包括当时的统治者,靠这些人无法改变中国的命运,因此需要对他们进行启蒙,改变他们愚昧、落后的思想,而这些“众数”无法对自己进行启蒙,只能寄希望于当时的先驱者、先觉者。由此来看,鲁迅的这一思想在当时有其产生、存在的合理性。但从长远观点来看,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与现代民主思想之间具有一定的矛盾性,换言之,在完成了启蒙任务之后,在大多数人具有了现代思想之后,应如何处理个人与众数的关系?这成了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鲁迅的这一思想并不适合五四之后中国社会现实的需要,与此后的中国社会革命模式是相背的。20年代的农工运动、30年代的左翼运动、40年代的抗日战争都是广大群众参与的政治运动,群众成为革命的主体,精神界战士渐渐被边缘化,从40到70年代,知识分子更由启蒙者变成被启蒙者,成了“臭老九”,成为接受大众改造的“落伍者”,这从另一个层面揭示出“个人”与“众数”、启蒙与被启蒙的复杂关系。 “个人”、“个人主义”思想来自于西方,“个人一语,入中国未三四年,号称识时之士,多引以为大诟,苟被其谥,与民贼同,意者未遑深知明察,而迷误为害人利己之义也与?夷考其实,至不然矣。”① 中国人奉行集体主义思想,这种外来的个人主义思想必然要与中国传统的集体主义思想发生碰撞。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个人主义思想从传入中国起,在不同时期中国人对它就存在着各种误读,在十九世纪末、20世纪初的“识时之士”看来,个人主义就是害人利己的自私主义,这种观点在后来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1980年版的《辞海》中这样解释“个人主义”:“一切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是私有制经济在意识上的反映。它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和资产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的最后和最完备的形态,因而个人主义在资产阶级身上发展到了顶峰。表现为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等。个人主义也是小生产者世界观的一个特征。表现为自私狭隘、自由散漫、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等。个人主义同无产阶级集体主义根本对立,对革命队伍起着腐蚀作用。”② 这种观点忽视了个人主义思想中所具有的自由、平等等现代价值观念,忽视了个人主义思想在推动现代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将个人主义思想妖魔化了,这也是多年来个人主义思想在中国一直没有市场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在西方文化语境中,“个人”具有独特的内涵,在马利坦看来,个人即人的个性、人格,指人的灵魂,“个人作为具有灵性的灵魂,是人的创造性、独立和自由的本源。”③ 鲁迅提倡个人主义,其基本出发点也就是要改变中国人的传统集体主义思想,改造中国的国民劣根性,与其尊个性、张精神的“立人”思想是一致的。只不过鲁迅选择了极端个人主义来对抗中国根深蒂固的集体主义思想,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作为个人主义思想的代表,施蒂纳将个人主义极端化、绝对化,“意盖谓一个人,其思想行为,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也。”④ 在分析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时我们必须持一种辩证的态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极端个人主义对中国传统集体主义思想所具有的极大解构力与颠覆力,另一方面我们也须看到极端个人主义与现代民主之间存有的必然矛盾。鲁迅虽然清楚地看到了现代民主与封建专制之间所具有的“专制”的共性,“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实十九世纪大潮之一派,且曼衍入今而未有既者也。”⑤ 但缺少对现代民主与封建专制之间本质差异的分析。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复杂问题。如果说鲁迅所主张的“与其抑英哲以就凡庸,曷若置众人而希英哲”⑥ 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中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当中国进入现代社会后,就应加强现代民主的建设,若再简单地提倡极端个人主义,就会导致产生个人崇拜思想,而这正是封建思想的现代表现,在这方面,“文革”已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