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鲁迅为数不多的以城市生活为题材的小说中,《幸福的家庭》是相当特殊的一篇,它写于1924年2月18日,副标题为:“拟许钦文。”1924年3月1日《妇女杂志》发表此篇时,鲁迅对此也有所交代:“我于去年在《晨报副刊》上看见许钦文君的《理想的伴侣》的时候,就忽而想到这一篇的大意,且以为倘用了他的笔法来写,倒是很合式的。”① 小说情节大致如下:一个青年作者为了捞几文稿费,向壁虚构,要“硬写”一篇题为《幸福的家庭》的小说。他苦思冥想,但家庭生活的各种噪声,让他心思散乱,最终“硬写”而不能。这篇小说的“大意”并不复杂,但在叙事的层面上,却包含了一个“嵌套性”的结构,即小说之中包含了另一篇小说,它的喜剧性源于两个世界的参照:一个是构思中的幸福家庭,一个是真实的家庭场景,后者不断介入到前者的展开中,不断打断、甚至消解它的可能性。作为鲁迅所拟的对象,许钦文的《理想的伴侣》一篇,也大致呈现类似结构:“《妇女杂志》正在征求叙述‘理想的伴侣’的文字”,一个朋友大谈对“理想的伴侣”的想象,而“我”为了打发寂寞,在一旁随手记录,由此成篇。 两篇小说都将“另一次写作”纳入叙述中,在内外间离之中形成一种讽刺效果,这或许就是鲁迅所说的那种“很合式的”的“笔法”。作为一种形式策略,将写作过程纳入到叙述之中,实际上是一种相当传统的小说作法,在中外文学史上都不乏先例,作家对文本与生活之间关系的高度自觉,由此得以显露。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笔法”并非仅仅具有形式意义,在某些时候,特定的社会条件、作家身份和意识状况,或许也会曲折地暗含其中。② 回到20年代的文学场景,采用类似“笔法”的作品在当时十分多见,除鲁迅、许钦文之外,叶圣陶、郁达夫、沈从文、胡也频、王鲁彦、彭家煌、丁玲、高长虹等相当多的作者,都曾直接或间接地尝试过“嵌套性”结构的写作,这个现象似乎颇有意味。在此类作品中,往往会出现一个苦闷的青年作者,他处在幽闭的室内,挣扎于文字之中,想要完成一次创作,而写作的进程往往伴随着焦灼、怀疑和挫败,最终或者“硬写而不能”,或者结果背离了初衷。③ “室内作者”的形象,遍布于20年代初的新文学作品中,在某种意义上,这个现象甚至可以被当作一个问题来看待。 当然,“室内作者”的形象之所以多见,无疑与一代青年作者的真实处境相关。五四之后,当新文学依托报刊蓬勃发展,它在客观上也构成了一个场域、一个行业,为不少飘荡的知识青年提供了某种人生的可能。栖身于会馆或公寓之中,通过投稿赚取一些微薄的收入,已成为那个时代文学青年的基本生存模式,室内的“硬写”,无疑也是类似“侨寓”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理想的伴侣》的作者许钦文,就是这样一位十分典型的“侨寓”的作者。1922年,失业后的许钦文流落到了北京。他本来喜欢研究数理化,尤其爱好天文,曾想考入北京天文台,但由于学费太贵,无法遂愿。四顾茫然之际,为了救穷,他才在同乡孙伏园的帮助下,开始卖文为生。作为当事人和受益人,许钦文后来也一直热衷于谈论鲁迅的这篇小说。据他自己的回忆,1924年初春,“我独自一个人到砖塔胡同去看鲁迅先生”,鲁迅把写好的《幸福的家庭》的原稿拿给“我”看: 照鲁迅先生的说明,是通过假定作这小说的作者写稿的失败,暴露当时社会上的黑暗: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盗匪”四起,有“马贼”之类,“要绑票”。所谓幸福的家庭,连地点都假定不好,只好凭空定在A。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却有一派人妄想不经过革命就组织起幸福的家庭来。④ 无论他的记忆准确与否。许钦文无疑要凸显小说的社会批判价值:“没有适当的环境,是连一篇稿子都写不好的”,要想组织“幸福的家庭”,以至要想成功地写出一篇小说,必须先改造环境,进行社会革命。⑤ 但小说丰富的意旨显然不能完全由此说明。如果说日常生活的嘈杂、社会现实的动荡,构成了写作的干扰的话,那这种干扰对于写作而言往往是常态,不仅小说中也提到“马克思在儿女的啼哭声中还会做《资本论》”,鲁迅不也正是在类似的拥挤环境中,成功地写出了这篇《幸福的家庭》吗?⑥ 所以环境的不佳是次要原因,它不能解释“硬写而不能”的真实困境,要理解“室内作者”的普遍困扰,还应着眼于早期新文学的整体状况。 二 在鲁迅的笔下,那个青年作者对“幸福的家庭”的想象,无疑是矫揉造作、十分可笑的:夫妇二人必须自由结合、爱好文艺;主人始终穿洋服,硬领雪白,主妇始终烫发,牙齿也始终雪白;他们看书要看《理想之良人》,吃饭时要说英文,等等。然而,在“幸福的家庭”的幻象之外,鲁迅在小说中其实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即:与“硬写”相区别的写作,或者说某种“幸福的”、“理想的”写作,是否真实存在?小说的开头,就是这样一段话: ……做不做全由自己的便;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量的光源中涌出来,不像石火,用铁和石敲出来,这才是真艺术。那作者,也才是真的艺术家。——而我,……这算是什么?…… 在五四新文学的理念中,“创作”二字有特别的含义,作为一种真纯自我的表现,它不仅应超脱现实的功利,还应是一种自发性、独创性的行为,让作者能够沉浸其中,体验到创造的快感。这种意识也可转变为一种颇具浪漫色彩的“源泉”说:文学之创造源于真挚感情的表达,那么作为源头活水的内在自我,也应有一种自发性的特征,它不断汲取各种养料,变得丰富充盈,在创作时就会主动喷涌。在20年代初,不少批评家在大力鼓吹这种浪漫的创作观念,所谓“做不做全由自己”、“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量的光源中涌出来”之类的说法,无疑是上述摩登的浪漫观念之表达。 然而,包括《幸福的家庭》在内,在20年代诸多描写作家生活的作品,恰恰不是以重申这种理念,而是暴露其异化过程为主题的,“写作”的展开往往充满了危机与困窘。高长虹的《创作之前》,就描写了这样一位作者:他每当提笔写作,就觉得“有什么东西阻碍着他不让写下去似的。……‘我为什么要写小说呢?’他疑问起自己来。”⑦ 沈从文在一篇自述性散文中则写道:“我的灵魂受了别的希望所哄骗,工作接到手后,又低头在一间又窄又霉的小房中做着了,完后再伸手出去,所得的还是工作。”⑧ 在另一些作者那里,“硬写”的窘境被表现得更为直白。一篇名为《售灵》的习作,描写一个困守北京公寓的大学生,在房租的压力下,他也要尝试卖文,可内心又实在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