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代诗歌研究者和当代诗歌序列编排者来说,“1990年代诗歌”(由于对1990年代诗歌的命名是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的,所以当时的命名者就直接用“九十年代诗歌”或“90年代诗歌”这类指称;到了2000年之后,也有研究者继续沿用这些指称,但更多的是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诗歌”或“20世纪90年代诗歌”这样的表述,本文采用的“1990年代诗歌”是对后者的简称或缩称,其意义完全等同于20世纪90年代所用的“九十年代诗歌”或“90年代诗歌”)在表面上已经成为了一个约定俗成的通识性诗学命题。通常地,诗歌言说者和诗歌史叙述者用它来指认和命名自然时段的20世纪90年代的诗歌,这给人们造成一个错觉:在20世纪90年代似乎真的存在具有诗学内涵的“1990年代诗歌”。事实上,尽管用自然时段为包括诗歌在内的文学现象命名的情况十分普遍,而且大多是恰当的,但用物理层面的“1990年代”来直接称呼20世纪90年代诗歌却是“无理”和“无效”的,也就是说,任何所谓“90年代诗歌”其实都无法笼络和统摄、代表和标识20世纪90年代的诗歌话语实践。由于对缺乏诗学指归的“1990年代诗歌”命题的采纳和运用具有极大的随意性、“自明”(命名者自己明白其所指)性,因而在诗歌言说界和诗歌史编排界造成了极大的理论混乱,甚至带来了关乎诗歌和诗学“话语权”的争端和战火。 一、用时段命名文学(诗歌)现象的惯常性、合理性 对于任何文学现象,一旦要加以描述和言说,要进行文学史编排,就必然要对其命名和指称。最到位和精当的命名当是那种能直接标识出对象的核心特征(或精神内涵或艺术质地,如反思文学,如象征诗派、非非诗派,等等)的命名。不过,常见的一类命名方式是,称谓本身并非该文学样态特征的直接概括,而是要么是以该文学样态所产生的时段、地段(如三十年代文学,如孤岛文学、晋察冀诗歌,等等)来命名,要么是以该文学形态的主体(如红卫兵诗歌、大学生诗群,等等)来命名,要么是以该文学类型“栖身”的社团、杂志(如新月诗派、“他们”诗派,等等)来命名,要么以是该文学派别书写对象的类属(如知青小说、文化散文,等等)来命名,当然还有这样的命名,其所指可能是交叉、重叠的(如美女小说,既指代着写作主体“美女”,也标示文学书写对象“美女”;解放区文学,既指代着文学所处地段“解放区”,也标示出文学书写对象“解放区”)。不管是哪种,因为名称的指代物的特征规定、制约着能纳入其“名下”的文学事实的特征,所以此称谓也就间接、隐在地传达出由其命名的文学对象的特征了。“1990年代诗歌”无疑属于以文学样态所处时段的名称命名的一类。的确,以时段命名文学样态的情况在文学史叙述和文学研究视阈中比比皆是,“五四文学”、“二十年代文学”、“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后新时期文学”,等等,便是中国新文学领域中一些以时段命名的典型文学类型。 中国古典诗学有“本乎情性,关乎世道”的说法,著名德语诗人保罗·策兰也明确提出:“诗歌不是没有时间性的,诚然,它要求成为永恒,它寻找,它穿过并把握时代——是穿过,而不是跳过。”① 的确,任何文学创作形态,从根本上说都与特定时代有着必然的关系,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因此,以时代(时段)命名诗歌就应该有其逻辑上的正当性。任何命名都是为区别和划界而为之的,对文学的命名自然也是为区别和划分出不同的文学样态。既如此,当以时段为文学命名时,这时段就当是文学时段而非物理概念意义上的自然时段,也就是说,之所以能用某个时段来为此时段的文学命名,是因为这个时段的文学有某种足以与其他时段文学相区别的特点,从而可以将它作为一个“阶段”看待。打开既存的文学史,不难发现,那些用来给文学命名的时段通常都是给社会命名的时段,而给社会命名的依据往往是政治,以及政治意义层面的经济、文化等,这就造成了给文学命名的时段一般都是政治色彩的所谓“时代”——有时干脆就以特定时段的时代主题命名该时段的文学,如“文革文学”、“五四文学”,等等。所谓自然时段,习惯上指的是从0到10年、或0到100年、或0到1000年……这样的可以用整数表示的时段,最常见的标识方法是“X十年代”、“XX世纪”等在文学史叙述中,似乎并不乏以这样的自然时段命名和标识的文学样态。但当仔细体认,却可以看出,这样的自然时段是因为与文学时段——常常也是政治时段——对应、契合了的缘故,也就是说,是因为恰好在这个时段出现的可以用来代表该时段文学样态和特征的主导和主流文学,也足以区别、独立于其他时段文学的缘故。无视文学话语实践的、纯粹用自然时段命名该时段文学的文学名号是不合情也不合理的,因而是“无效”和“非法”的;只有当该自然时段出现了的确在该时段具有代表性的文学样态,而该文学样态又的确有着能区别、独立于其它时段文学的独特性时,假自然时段之名呼此时段之文学才是“有效”和“合法”的。在此情形下,自然时段之名只是此时段文学的符号、代码,在其之下必然内隐有能主导此时段文学的独特状貌和质地。 二、“1990年代诗歌”命题的“无效性” “1990年代诗歌”,外在来看,显然是用作为自然时段的“1990年代”来为20世纪90年代(1990-1999年)的诗歌命名的,命名者的意图自然在于力求把1990年代的诗歌纳入这一指称之下——只有如此,它才能超越自然时段层面而上升为文学和诗学意义的命题以获具文学史价值和诗学有效性。通过上面的分析,“1990年代诗歌”要能成为文学和诗学命题,1990年代诗歌必须满足这样三个条件:第一,有能代表和反映1990年代诗歌整体状况和业绩的主导、主流诗歌存在;第二,该主导、主流诗歌具有能独立、区别于1990年代之外的其他时段诗歌的特质和品格;在此基础上,第三,1990年代诗歌相较于现代汉语诗歌整体或者“1990年代诗歌”命名者所确立的作为参照系的诗歌年段而言,发生了明显的“中断”和“转型”。显然,在上述三个条件中,相对于中国新诗,尤其是相对于设置为对照物、甚至对立面的1980年代诗歌,1990年代诗歌所出现的“中断”和“转型”实实在在、显而易见因而被所有“1990年代诗歌”命名者们把捉、捕获到了。我们既可以在程光炜等诗歌史家的阐述中发现其意识,也可以在欧阳江河等1990年代诗歌见证者、亲历者的叙说中得到对其的认同,前者如“较之当代诗歌的任何一个阶段,现今(1990年代——引者注)的写作都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无例可援的”②,后者如“1989年并非从头开始,但似乎比从头开始还要困难。一个主要的结果是,在我们已经写出和正在写的作品之间产生了一种深刻的中断。诗歌写作的某个阶段已大致结束了”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