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间,“作家”这一称谓前常常被冠以各种各样的修饰语,令人眼花缭乱。细究这些修饰语后,不难发现绝大多数称谓的理据,我们择其要者简括如下:按国别称谓,如中国作家、英国作家等;按区域、地域称谓,如亚洲作家,拉美作家以及北京作家、陕西作家等;按种族、民族称谓,如白人作家、黑人作家以及汉族作家、藏族作家等;按阶级、政治立场与价值取向称谓,如无产阶级作家与资产阶级作家、革命作家与反革命作家、进步作家与落后作家以及人民作家、“右派”作家等;按性别称谓,如男作家、女作家以及美女作家等;按年代称谓,如60年代、70年代、80后作家等;按职业称谓,如干部作家、工人作家、农民作家以及军人作家等;按职业隶属关系称谓,如体制内与体制外作家、专业作家与业余作家、“包养”作家以及自由作家等;按文学体裁称谓,如小说作家、散文作家、戏剧作家等,按新技术、新媒介称谓,如网络作家、网络写手等等,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但是,也有一些称谓的根据着实令人费解①。这表明,何谓作家并非一个不言自明而是众说纷纭的社会文化现象。问题的关键在于,作家称谓之前修饰语的变化是否意味着其身份的某种改变,答案如果是肯定的,作家的身份究竟是如何变化的及其所蕴含的文学观念等种种变革,都需要文学研究者作出审慎的回答。本文无意就这些称谓变化自身作现象式的罗列与描述,而将思考与探究的重心放在这一表层结构背后潜隐的深层逻辑,进而作出相应的理论解释。 一般而言,作家是对从事某种文学活动的某一个体的称谓。称谓即命名,命名即赋予某种意义以及授予某种身份。作家这一身份的获得有赖于两个主要因素:首先,它有赖于社会机构、权威组织、群众团体等的“授予”和“命名”,具有社会性、体制性、权威性、组织性等鲜明特征;其次,尽管此种身份不是某一个体的自我命名、自我授予,但需要自我的认可与认同②。换言之,某一个体被授予的作家身份具有社会性、符号性、文化性、语境性等多种意涵,诸如国家、民族、阶级、集体以及自我等多种身份。就文学活动而言,个体拥有作家身份就意味着他自然获得了在制度化的文学领域中进行某种写作、言说的权力并担当某种责任,意味着他自然拥有了从事文学活动的合法性地位乃至对文学话语权力的某种垄断,意味着他自然享有此种身份所具有的诸如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社会地位及各种荣耀。反之,作家身份的危机乃至丧失则意味着对其身份合法性的质疑及现有各种社会地位及荣耀的褫夺,因而作家身份对其拥有者必然也是某种约束、规训及禁忌,它规定着文学活动的限度与边界。简言之,各种各样的作家称谓以及围绕作家身份展开的诸多争论,其实质是对文学合法性的争夺乃至文学话语权利的垄断:“包括说谁被允许自称‘作家’等,甚或说谁是作家和谁有权利说谁是作家……无论如何,没有作家的普遍定义,分析只会遇到与为作家的合法定义而进行的斗争状况而相符的定义。”③ 我们尽可以从多种意义上理解身份,诸如身份即权力、身份即责任等等,但是,作家身份首先是一种文化身份,它是社会的主要文化符号之一。那么,作家身份在改革开放三十年间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我们对此又如何理解与认识、如何把握与概括作家身份发生的诸多变化?概言之,作家身份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我们将其分别概括为:事业型、职业型、产业型以及混合型。本文拟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分别作简要论述。 一 第一种类型为事业型作家。这一类型作家始终把文学的“党性原则”作为自身从事文学活动的出发点与基石,“政治人”则构成其文化人的首要意涵。事业在本文是一个特指概念,是在无产阶级革命事业这个意义上来使用的。对事业型作家而言,他所从事的文学活动属于社会主义与党的文化、文学事业,因而他首先必须具有明确的身份意识。身份是什么?身份即立场。具体而言,事业型作家必须从党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高度来理解与把握自己的文学活动,必须具有明确而坚定的党性立场与党性意识,这是他从事文学活动的根基与基础,诚如威廉斯所言:“我们关于写作者同社会的关系这种激烈而持久的争论,常常又表现为对于各种所谓的‘立场’(alignment)或‘党性’(commitment)的争论。”④ 经典作家对此有着极为深刻的论述,比如,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指出:“对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写作事业不能是个人或集团的赚钱工具,而且根本不能是与无产阶级总的事业无关的个人事业。无党性的写作者滚开!超人的写作者滚开!写作事业应当成为整个无产阶级事业的一部分。”⑤ 再比如,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无产阶级的文学艺术是无产阶级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如同列宁所说,是整个革命机器中的‘齿轮和螺丝钉’。”⑥ 那么,何谓文学的党性?“党性,严格地说,是一种自觉的立场,或对立场的自觉改变。……社会现实能够对任何意图性实践作出修改、置换或使之变形,在这些意图性实践中,‘党性’至多不过起一种意识形态的作用(有时是悲剧性的,有时则引发犬儒主义或刻意玩世不恭的态度)。自觉的‘意识形态’与‘倾向’。——这二者互为支柱——因此必然常常被视作具体社会关系的征兆以及社会关系缺失的表现。”⑦ 文学的党性原则特别强调作家要以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学事业为其崇高使命与神圣职责,要牢牢掌握无产阶级的文化领导权;特别强调作家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与伦理责任,要作坚定可靠的无产阶级文化战士与建设者;特别强调作家要在改造、提升自身世界观的同时,通过文学方式积极教育、引导广大读者。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作简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