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系的课程设置中,一直有一个说法,那就是“三十年”对“三千年”。什么意思呢?它指的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和“中国古代文学”的关系。在20世纪50年代,只有三十多年历史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当时叫“中国新文学”,如王瑶1951年出版的“现代文学史”,就叫《中国新文学史稿》①——和已经有三千年历史的“中国古代文学”同样成为了“二级学科”,成为了构成“中国文学”教学与研究的最重要的主干课程之一。很多人不理解这样的学科和课程设置。无论在学术价值还是艺术品格上,“中国现当代文学”似乎都没法和“中国古代文学”相提并论。通俗地说,不管是想做学问还是爱好文学,古代文学都比现当代文学有优势。可是为什么我们还需要学习“中国现当代文学”呢?从最直观的角度看,中文系的课程,如古代文学、外国文学和文学理论,都和“当代生活”或多或少有一层“隔膜”,而只有“现当代文学”直接面对的是环绕着我们的文学和语言现实,研究的是“活生生”的历史与现实,甚至包括未来的文学走向。就像20世纪还没有结束,1985年,黄子平、陈平原和钱理群三人就提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构想了。因此,别的科目可能不会有那么强烈的感受,但对于“现当代文学”来说,恰恰需要打破这层“隔膜”,在“当代文学”和“当代生活”之间建立起有机联系。也许中文系别的科目还可以保持“客观”、“静态”甚至是“价值中立”的姿态,但“当代文学”始终具有一种强烈的介入色彩和现实品格。所以,这门学科成为了中文系非常重要同时也是独一无二的课程。 这仅仅是从个人感受出发的一种描述,其实问题复杂得多。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来讲这个“古代文学”和“现当代文学”的故事——明眼人一下子就会发现,怎么你讲到这儿,还是“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不分啊,不分开来讲,很多道理就讲不透——很容易用“当代文学”与“当代生活”相勾连的方式来叙述,但实际上,“现当代文学”和“古代文学”以及“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之间离合分化关系的形成,并不仅仅简单地来源于“当代生活”的经验可以“直接介入”到这一学科中去。因为任何一门学科,即便是在某些人眼中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当代文学”,也需要至少两个方面的支撑才得以成立:一方面是和更为宏观的历史叙述建立必然的联系,另一方面则要求在这种联系中建立起学科自身的话语系统。当然,随着宏大历史叙述的改变甚至消解,学科自身也必然要发生合法性危机。洪子诚在《“当代文学”的概念》一文中就指出:“在谈到20世纪的中国文学时,我们首先会遇到‘新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等概念。这些概念及分期方法,在80年代中期以来受到许多质疑和批评。另一些‘整体地’把握这个世纪中国文学的概念(或视角),如‘20世纪中国文学’、‘晚清以来的中国文学’、‘近百年中国文学’等,被陆续提出,并好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许多以这些概念、提法命名的文学史、作品选、研究丛书,已经或将要问世。这似乎在表明一种信息:‘新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等概念,以及其标示的分期方法,将会很快地成为历史的陈迹。”②确实,“当代文学”在80年代遭遇的危机首先就表现在“当代文学”与“现代文学”的“二分法”或者“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三分法”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挑战。对这一挑战最完整的表述,依然来自黄子平、陈平原和钱理群提出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因为这一概念的提出,“并不单是为了把目前存在着的‘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这样的研究格局打通,也不只是研究领域的扩大,而是要把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来把握”③。问题在于,如何把“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把握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当务之急就是挑战那种“近代”、“现代”和“当代”的历史“三分法”,而这种“三分法”的“历史分期”对应的是一个更大的“历史叙述”:以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为代表的对“二十世纪中国”的另一种叙述,即以“旧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标志的“革命阶段论”。如果“近代文学”和“现代文学”因为自我的完成和封闭而有可能“自洽”,那么“当代文学”的危机恰恰来自它的“未完成性”:不仅作为起点的“1949年”遭到挑战,而且内在包含着的“1979年”成为了另一套历史叙述的“新起点”,一套取代“革命阶段论”、试图整体上把握“二十世纪中国”的“现代化阶段论”的“新起点”。这样一来,“当代文学”就要在双重意义上为自我的存在辩护:一方面要站在“1949年”的立场上强调“当代文学”的“历史规定性”,也即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实践”规定了“当代文学”的历史走向;另一方面则要包含“1979年”的变化来整合“当代文学”的“内在冲突”,也即如何将“前三十年”(1949-1979)和“后三十年”(1979-2009)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把握。 然而,绝大多数对于“当代文学”概念的讨论以及相关的“当代文学史”写作,或多或少地回避了上述两个方面的“难题性”。只有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对此有比较明显的自觉。在进入具体的历史叙述之前,它细致地分疏了“当代文学”在这部“当代文学史”中的三重含义:“首先指的是1949年以来的中国文学。其次,是指发生在特定的‘社会主义’历史语境中的文学,因而它限定在‘中国大陆’的这一区域中……第三,本书运用‘当代文学’的另一层含义是,‘当代文学’这一文学时间,是‘五四’以后的新文学‘一体化’倾向的全面实现,到这种‘一体化’的解体的文学时期。中国的‘左翼文学’(‘革命文学’),经由40年代解放区文学的‘改造’,它的文学形态和相应的文学规范(文学发展的方向、路线,文学创作、出版、阅读的规则等),在50至70年代,凭借其时代的影响力,也凭借政治权力控制的力量,成为惟一可以合法存在的形态和规范。只是到了80年代,这一文学格局才发生了变化。”④很显然,“当代文学”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含义分别针对的是“1949年”和“1979年”,不过,所使用的策略还是略有差别。针对“1949年”,强调的是“当代文学”的“社会主义性质”,但针对“1979年”,却需要面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类叙述所强化的“断裂说”——即前三十年的“当代文学”使“五四”开启的中国现代文学进程发生了“断裂”,只有到了70年代末的“新时期文学”,这一进行才得以继续——而提出“延续说”,也即前三十年的“当代文学”,“是‘五四’诞生和孕育的充满浪漫情怀的知识者所做出的选择,它与五四新文学的精神,应该说具有一种深层的延续性”⑤。 尽管相对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论述的“断裂说”,“延续说”具有相当程度的说服力,但仅就文学精神而言,这种“延续”似乎并不会引起太大的异议,可是一旦引入了文学体制,那就会发现,“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文学的语言、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差异,而是来自现代文学体制和当代文学体制之间的巨大转变。“现代文学”是依靠什么生产出来的?它的生产机制是什么?这样的生产机制在1949年之后发生怎样的变化?“当代文学”又是如何依靠着这个体制的变化重新确立起来,并表现出与“现代文学”不同的文学形态和文学面貌的?围绕着这一系列问题,引申出来的就是洪子诚所谓“文学的一体化倾向”,只不过这个“一体化”不是按照一般的理解从“1949年”开始的,而是可以上溯到“五四”新文学:“‘当代文学’这一文学时间,是‘五四’以后的新文学‘一体化’倾向的全面实现,到这种‘一体化’的解体的文学时期。”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