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潮与先锋小说的开先河者之一,马原在当代文学小说史上有不可抹煞的地位。但是他的一些主要的作品,其实在大多数评论者的笔下是语焉不详的。这当然首先是基于“形式”上的难度,即便是在“热爱形式”的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前期,真正能够在形式上有效解析马原小说的批评家也是寥寥无几。也难怪1988年吴亮的那篇《马原的“叙事圈套”》的文章,就流露了睥睨群众和洋洋自得的神情,他认为自己写出了一篇真正可以与马原的小说智力并驾齐驱的评论,言下之意,许多人的言谈其实并不靠谱。 吴亮的自得当然是有根据的,在80年代后期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当代小说家们所表现的形式热忱与叙事智力确实令批评界汗颜,许多轰动一时、置喙者众多的作品其实并没有得到正确的解读——更别提准确和传神的诠释了。而一旦成为不再时新的话题,许多说法也便不了了之。吴亮在彼时并未引进西方的“叙事学”理论的前下,贸然但是十分天才地引入了“叙事圈套”的概念,运用相当成功。确实,此时理论与批评界对于“元虚构”(metafiction)一类概念还不甚明了,而吴亮的谈论不但准确得体,还非常“专业”——不是基于理论上的谙熟,而是基于经验上的老到和悟性上的高人一等。他可以说成功地“发明”了一个“本土的”叙事学概念。 但是对于《虚构》(1986)这篇作品,吴亮的“叙事卷套说”却并未做出同样精确的细解。他在文章的开头戏仿了一大段《虚构》开头的“卖关子”式的话语,非常诙谐跳脱,令人叹服,但随后是比较整体地归纳了马原小说的几种构造“圈套”的程式,对于小说文本的解释并未展开。这当然首先是由于文章的笔力与目标并不在于解读小说的内容,但另一方面似乎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内容上的“拿不准”,因为彼时批评界通常认为小说内容的令人“拿不准”是有合理依据的,是正常的,有人甚至还把“模糊数学”和作为“测不准原理”拿来用于创造新的文论,自然对于精确解读单个文本的思想与意念会感到可笑。这类例子还有莫言在1985年的《透明的红萝卜》,几乎全国人民都在议论这样一篇好小说,但这篇小说究竟说的是什么,则莫衷一是。这当然可以说是小说家的胜利,也可以说是批评家的耻辱。有人在“怀念80年代的文学批评”,渲染彼时批评的“感性”、“热情”、“经验”与“活力”的同时,也多少有些让人怀疑这种怀念的理由,因为在我们所能够见到的批评文本中,并没有谁真正内行、专业和清楚地解释上述作品的例证,面对有难度的文本,80年代的批评家还是有体虚和露怯之处的。 当然,有关这两个作品的评论不能成为通例,80年代的文学批评确有可爱和值得推崇之处,只是仍留下了空白,这和时代本身整体的粗糙冒进有关系,和彼时整体的文化环境与思维方式有关系。我这里并无菲薄80年代的文学批评的意思,但重新追问一部经典性作品、一部曾经炙手可热但却没有得到合理解释的小说的内容,重新标举“文本细读”的批评职责,有是必要和有理由的。 如果我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解读《虚构》,一定不会有人反感;但是如果进一步说这个小说的故事内核明显带有“男性色情梦”的底色,则恐怕会有歧议或遭人嗤笑。但反复细读的结果确实让我得出了这样的看法,它确实是一个类似“春梦的改装”的小说。 如同弗洛伊德坚持的理论那样,艺术确乎是“力比多的升华”,而力比多的活动通常会在梦境中反复变成各种隐喻形式获得呈现。因此在文学中男权主义与“男性色情幻想”是广泛存在的,广义上说,所有男性叙事中都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成分,而狭义上的典型例证也有很多。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关于“色情梦”的叙事,宋玉的《高唐》、《神女》诸赋据说就与楚王“梦交神女”的原型有关,《红楼梦》中有多处写到类似的梦境,《聊斋志异》中则有多篇是脱胎于这类原型的。《红楼梦》中“王熙凤毒设相思局”中贾瑞便是死于“梦淫”,所谓“风月宝鉴”是这种痴迷之状的寓言之壳;第五回“神游太虚幻境”中贾宝玉与名叫“可卿”的仙女梦中交合——警幻仙子称之为“意淫”——可谓至为典型。如果放在精神分析学的现代视野中看,它应该是一个“性成长经历”的真实再现,是作家不能释怀的一段隐秘经验,或者说的直白一点,是平生难以忘怀的“第一个春梦”,第一次“梦遗”。所以,也难怪作者会将之置于最重要的“总纲”式的一回中来处理。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梦的内容:首先是“环境的暗示”。当日宝玉随贾母和邢、王二夫人等游宁国府赏花,困倦之中午睡于他的“侄媳”贾蓉之妻秦可卿房中。这是一个奇特的际遇,主人公心理上出现了微妙的反应。开始,有一嬷嬷说道“哪里有个叔叔往侄儿媳妇房里睡觉的礼?”(这话对宝玉来说,显然是一个反面暗示)随后来到房中,又闻到“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人”,且房壁上还有一幅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这里不光燃香对人有暗示,“春睡图”本身也有色情想象的隐喻在其中),他的身上则被秦可卿亲自盖上了“西施浣过的纱衾”、“红娘抱过的鸳枕”(更有隐秘的联想暗示作用:纱衾鸳枕本都是可卿贴身之物,由可卿亲自为之加盖,她等于是扮演了宝玉最亲近的异性)。上述都构成了宝玉“意淫”的条件;第二是“性想象的对象”。按辈分,秦可卿属于宝玉的“侄媳”,但按年龄她则是风韵正佳的成熟异性,如果从弗洛伊德关于“儿童性意识”的理论① 看,她恰好可以成为性想象的对象。而且特别是作为“未成年人”,“乱伦”式的联想尤其是常态式的冲动,弗洛伊德说,“精神分析的研究已经明确地证实,儿童必先以亲属为性爱的对象,只是后来才表示对于这种观念的反对”。成年后的无意识活动也仍然存在上述记忆,“如利己主义、乱伦的对象选择等等都继续存在于潜意识之内”。② (这一点恰好同时也可以证明作者作这番描写的个体动机,少年时代的经验使他难以割舍),正因为如此,小说中所写的宝玉的初次性经验的对象便呈现为一种“暧昧”的命名状态——与“可卿”同名,模样也相同,但显然不是同一个人(这就在达成了他的“愿望”的同时,也解除了他乱伦的犯罪感,可谓一举两得)。将梦交的诱因推给了警幻仙子,使之变成了上天与神界的意志,也使这个色情之梦变得合法化了。第三是内容,关于这一点作者恰好隐去了正面交代,只是语焉不详地说“未免有儿女之事,难以尽述”,这一处理确保了叙事的洁净,使之实践了作者规避那些“淫秽污臭”之“风月笔墨”的写作原则。但在此番笔墨之前,又有几处意味深长的细节,一是宝玉在众仙子中看到一位,“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似黛玉。”但他并未有机会“亲近”这位女子(这其中含义有二,一是表明宝玉对其珍重,不敢造次;二是她们还均未成年,不能作为染指对象);二是警幻仙子对宝玉大讲“好色即淫,知情更淫”、“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云云(这也曲折反映着宝玉在身体方面强烈的“成年欲望”与自我意识,他要通过仙子之口完成他“成人”身份的确认);至于之所以在众仙子中选定了“可卿”,是因为现实中的可卿已然婚嫁,想象其性生活自然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