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对五四新文学有一个看法,他认为,比起小说、戏剧、诗歌来说,散文的成就是最大的。这样的比较与结论可能同样适用于新时期文学。新时期文学发生前夜,诗歌暗流涌动,八十年代初,戏剧、小说也曾领一时风骚,但是从长时间来看,虽然散文不是那么张扬,也没有什么大的运动,没有搞什么跑马圈地,但它的成就确实不容忽视。原先的散文文体界限被打破,新的散文体式不断诞生,原先散文家的创作角色也发生了大规模的泛化与位移,散文已成为写作者最广泛而且阅读人口最多的领域,至于散文向学术、传媒、网络以及日常生活的占位与渗透,更是传统的散文美学视界所未曾出现的景观。这样的创作结构会产生许多始料不及的结果,比如许多优秀的甚至已经成为当代经典的散文作品并非出自血统纯正的散文家之手,而是学者、艺术家、小说家或其他职业者的创作。这种散文园地的外乡人引发的散文基因的变化值得认真梳理辨析,它最大的特征是使散文以与传统“艺术散文”不同的面目出现了,几乎无限地拓展了散文的可能性与表达功能。 这些散文领域的外乡人、包括小说家对新时期散文的贡献总有一天要特别地被提及。目前的文学史以及理论批评的范式多少会对一些众体皆擅的写作者存在描述上的尴尬,从巴金开始,到汪曾祺、林斤澜,然后是梁晓声、张承志、史铁生、韩少功,都曾以自己的观念与实践给散文带来新的元素。再比如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阎连科的长篇散文《我与父辈》①。在此之前,我对阎连科的散文关注不多,竟一时想不起来他还有哪些有影响的散文作品,不过我以为,即使阎连科此后再不染指散文,仅以《我与父辈》就足以奠定其在当代散文史上的地位。 如果仔细辨别一下,小说家的散文总归有些小说家的影子,脱不了小说家的追求与笔法。读《我与父辈》,我们首先感到的是,阎连科的散文首先是写人的艺术。作品主要写了三个人物:父亲、大伯和四叔,这三个人物各有其性格特点。先看父亲。父亲是内敛的、隐忍的,为了一小块自留地,他披星戴月,领着一家人硬是在山上开荒,捡僵石,挑土担水,如同大寨人在狼窝掌造人工梯田一般,垒出了一小块地种上红薯。然而一夜之间,这块付出了全家人心血的土地却要被收为公有,因为农民不准拥有自留地了。父亲的心痛自然可以想见,但他忍了,“能不交吗?敢不交吗?”当“我”急切地想离开多灾多难的家时,父亲虽然知道这对家庭的影响,知道在自己有病、女儿有病、子女们都尚未成家的时候,一个十七八的壮劳力离家意味着什么,但父亲没有反对,不过从他对心怀愧疚的儿子的安慰中,可以感到他的承担:“连科,安心去吧,家里塌不了天。”这是一个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整天与土地庄稼打交道,从未尝试过其他生活方式的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除了按乡规习俗、季节轮回去生活,他想不出、也没有想过其他的活法,他最奢侈的愿望就是能在自家的院子里放一场电影,然而连这样的愿望最终也未能实现。在作家的记忆里,父亲情绪的几次暴发都是因为“我”拿了别人的东西,这样的暴发与他平素的隐忍实际上是一回事,因为那事关一个人在乡村的“面子”,正是这两者构成了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的性格内涵。再看大伯。相比起父亲的老实本分、内敛隐忍,大伯则要外显张扬得多,也许这与他农闲时走乡串村的织袜职业有关。大伯一出场就表露出幽默、顽皮、爽朗和善良,一个几个孩子的父亲,一个被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农民,却有着孩子王般的快乐。大伯鲜明的个性在作者有关他嗜赌的描写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阎连科花了不少笔墨来写这个农民的赌博,因为赌,大伯不断输掉为儿女准备婚嫁的财产,也因为赌,他甚至悔愧到自杀,但是大伯最终还是战胜了一个赌徒难以战胜的赌瘾。其实,比起赌博来,大伯的人生还有更为残酷的地方:儿子不明不白死于部队,女儿又葬身车祸,自己的生意赔了再赚,赚了又赔,几乎血本无归。但不管怎样,大伯都挺过来了。阎连科着重刻画的是在乡间习见的人生祸福中一个农民性格的力量,一个普通人的“尊严”。这种乡村的尊严是一个农民对自己职守的坚持,是对农事的认真,是对乡村道德的践行,是对长辈的孝敬、同辈的体恤携助和对子女的哺育义务……正是这种尊严,使得大伯这样的普通农民平凡而又伟大。还有四叔。阎连科笔下的四叔温和、文静而落寞,他是父辈中唯一在城里做工人的,但他娶妻生子依然在农村。这种人当时被称为“一头沉”,乡不乡,城不城,既接受了城市文化的熏陶,有着城市人一般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节律,但内里的根、生活的牵挂又在乡村,四时节令,春播秋收的农忙,四叔必得像候鸟一样飞回农村的老家。这种内在的矛盾、自卑与身份上的暧昧使得四叔在表面的温文尔雅下充满了孤独与煎熬。阎连科对四叔晚年的生活费墨不少,早年在城里上班加班,为儿子操劳盖房,容不得半点时间让四叔面对自己的内心,只有晚年退休回到乡村,大把的闲暇时间才使得那些内心的孤独与寂寞尖锐地存在于他的生活中。城市已无法返回,而乡村又格格不入,他只得整日靠麻将与酒来打发时光。三位长辈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经历与人生目标并无多大差异,但就在这似乎相似的生命旅程中他们却以不同的个性方式形成了不可重复的生命轨迹。也许,这些差异与个性他们自己都未曾意识到,但到了阎连科的笔下,一切都得到了发现与彰显。 相信每一个读过《我与父辈》的读者都会对书中的大量细节留下印象,有些细节甚至让人震惊,刻骨铭心。一般而言,散文从大处来说是叙述的艺术与抒情的艺术,描写则是点缀。但对一个小说家而言,没有描写则是不可想象的,而细节在描写中又处在支撑的位置。如果极端地将小说说成是靠细节才站立起来、丰富起来的话,那么不妨可以说,小说家的思维是细节的思维,他的灵感、动机、想象都缘于细节的触发,他的文字之旅也靠细节得以延伸。这也许是《我与父辈》从总体上讲是叙述与细节描写的两者关系的呈现过程的内在原因。作品的发生便是起于细节,四叔去世,作者回家奔丧,在白色的灵棚内那个寂静的守灵之夜,阎连科的一个妹妹问了一句似乎闷在家族人心里很久的话:“连科哥,你写了那么多的书,为什么不写写我们家里的事情呢?”于是,这“家里的事情”,那些在记忆深处或被日日记着的,或被忘掉的,或记着却被有意狠狠忘掉不愿提及的细节,便如潮水一般涌了上来。这些鲜活丰沛的细节都如同风筝,绳线的那头总牵着人物的情感与哲思。我们也许会记住老师的白色药片,那部用报纸裹着的《红楼梦》,台湾气球带来的“台湾不计划生育”的宣传单,会记住作品目录里阎连科名字下被父亲和家族人反复指点的那一团黑色的污迹,那只掉了油漆、已经钝了的剃须刀,那封告知大伯儿子死亡却丢在大路上的部队来信,还有作者为大伯做的那顿蛋炒饭和三鲜汤……许多细节只能出现在那样的时代与文化氛围,不可复现。一件衬衣在那个时代是那么重要,它可以象征财富、身份,是社交场的重要符号,当四叔回乡时,那身白底蓝格儿的花衬衣足以牵动全村人的视线,以至于“我”憋不住地请求“叔——把你的布衫给我吧”。而对于四叔来说,这件衬衣是珍贵的出客礼服,没了它,四叔出客时只能将身上穿着的白衬衣洗了,等它晾干了再穿上赶路。衬衣的细节出现了两次,它所透出的贫穷、窘境与复杂的心理实在一言难尽。那个时代是精神与物质的双重贫困的日子,因此,有关贫困的细节俯拾即是,可以信手拈来。作品两次写到父亲打儿子,一是阎连科的父亲打他,一是大伯打书成。父亲打他是因为他的顽皮和偷盗,穷不要紧,但不能抢,不能盗,那关乎一个人乃至一家人的名誉。其实,穷是要紧的,一切不幸与不如意的根源都在那个穷字上。大伯为什么那么近乎残忍暴戾地往死里打书成?具体原因作者已经记不清了,在作者的描写中,好像大伯在打的过程中也忘却了原因,因为大伯边打边说的话显然与具体的事情无关,也与被打者无关,所以才那么悲怆,让作者至今难忘:“打死你们我们家的日子就好过了……”“都把你们打死日子就轻轻松松了……”这两句话与乡里医生在阎连科家里说的一句话意思是一样的,父亲的病其实也是因为一个穷字,因为穷,终年劳累,数九天里还要蹚河运石片垒房子,终至积劳成疾,又因为穷,看不起病,抓不起药。乡里医生说了一句适用于所有因贫致病、因病致贫、贫病交加的家庭的话:“只要二叔(我父亲)活着,你们家怕不会有好日子过,你们家要日子好了,二叔也能多活几天。”它确实是对那种生活状态中一种因果关系的揭示,而且里面所透出的残酷与不可能作出的选择实在令人不寒而栗,正如大伯的话一样。在一种非常的情绪中,大伯显然将平素压在心头的悲苦与对生活相互的体认释放出来了,责打孩子本来就带着成人宣泄情绪的味道,何况七八个孩子在贫穷中需要成家立业的漫漫人生长夜,那确实会让一个人绝望。但是大伯是有理性与尊严的,面对着跪在地上告饶求情的孩子们,恢复平静的大伯想到的还是如西绪弗斯推石般的日常的营生:“都起来吃饭吧。吃过了都到田里翻地去。”这样的细节不但揭示出了生活的意味,也使得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具体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