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254(2009)05-0020-06 20世纪80年代,李泽厚在《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1]一文中提出,五四的启蒙在新文化运动中得以诞生和发展,然而抗日战争的爆发,民族救亡图存的声音逐渐压倒了启蒙。在当代学界,这一“救亡与启蒙的变奏”得以继承和发展,其中代表人物有董健、丁帆、王彬彬等。王彬彬等在《启蒙在中国的百年遭遇》、《略论启蒙及其与文学的关系》等文章中阐述了“启蒙”在现代史和现当代文学史的曲折发展,并把“启蒙”史学观引入文学史写作和文学批评之中,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 一、文化批判:在辩难中彰显启蒙本义 王彬彬在《略论启蒙及其与文学的关系》一文中,明确了他作为人文知识分子的文化立场和身份定位。他认为,盗取启蒙火种的第一代学人是梁启超等,五四一代学人陈独秀、胡适和鲁迅等属于第二代启蒙者。“他们是伟大的解放者,试图把中国的老百姓从恐怖主义、蒙昧主义、狂热盲目以及其他荒谬绝伦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因此,我们站在他们一边。”[2]从这个思路出发,他的一个重要学术工作就是以启蒙精神进行给“每日以生命”的文化批判:一方面再次清理历史上的封建传统文化、流氓文化,另一方面“机警”地反映着暗流涌动的各种“非启蒙”的文化思潮和倾向,在辩难中阐发启蒙的本义。 启蒙,原义就是“去蔽”,解放理性,让理性在人心中绽放。在启蒙现代性理念中,“现代”与“传统”的对立,可以置换成“进步”与“落后”的对立,对于传统文化的批判就是对启蒙文化的提倡。王彬彬认为,中国社会从前现代到现代性社会的转型最大的障碍就是传统文化的心理定势和习俗观念,去蔽祛魅的工作在当代依然任重道远,“批判传统文化仍是当务之急”。秉承这种文化哨兵的传统,王彬彬学理化地批评了20世纪90年代文坛掀起的“王朔热”、“金庸热”和“余秋雨热”,后结集《文坛三户》出版。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始,鲁迅、茅盾、郑振铎等启蒙学者对武侠小说、黑幕小说和鸳鸯蝴蝶派小说作了坚决的文化批判,认为这类小说不仅鼓励人们沉溺于遮蔽现实的梦境之中,而且还浇灌了国民性中的“清官侠士”的旧文化心理。20世纪80年代,金庸的新武侠小说传入大陆,在图书市场上拥有大量的读者群。王彬彬指出,金庸的武侠小说继承了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的旧武侠小说“消遣”传统,其底色是“欺和瞒”的做梦的文学,这种武侠小说与五四新文学的“为人生”治病救人的“清醒”的现实文学截然对立。“新文学的宗旨,是要为大众提供清醒剂,是要刺激大众麻痹的神经,让大众从几千年的昏睡中醒来,直面现实,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从而改造现实,改变人生。而‘鸳鸯蝴蝶派’则是在给大众灌迷魂汤,让大众沉溺在各式各样的白日梦里,从而神经更麻痹,睡得更昏沉,更加丧失现实感。”[3]因此,王彬彬认为,批判金庸的人,正是接住了鲁迅、茅盾等人手中的武器,向封建旧文学、旧意识开战,“批评金庸,就是对五四精神的捍卫”。在20世纪90年代还有一个在大众文化界与金庸齐名的文学现象——“王朔热”。王彬彬指出,王朔与金庸在小说创作上可以划归一类,即鸳鸯蝴蝶派的余流,因为他们在文学性质上都是青睐金钱、迎合大众和鄙视文学的。在许多学者看来,王朔的小说充满了北京的“痞子味”,而王彬彬则深入挖掘了这种痞子文学的根子在于“流氓文化”。他指出,王朔不等同于老舍,后者是平民的“京味”,前者则是表现“大院文化”的代言者。“大院文化”其实质上是一种等级森严、突出利益的流氓话语,不是像王朔所说的产生于新北京的部队,而是一种中国传统文化心理中的流氓意识和流氓心态。王彬彬在《革命与流氓》、《鲁迅笔下的无赖儿郎》、《假如顾顺章没有被捕》等文章中进一步论证了流氓文化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的观点。流氓弥散在封建社会以及城乡中国,他们是社会的边缘成分,但是对社会稳定和革命变革影响很大。如同毛泽东所论述的那样,流氓无产者具有革命与反革命的二重性,一方面赤贫的社会地位决定他们有革命的要求,例如古代中国刘邦、朱元璋的农民起义;另一方面他们又寄生于剥削制度,具有浓重的流氓习性,如果改造不好,可能给革命带来无尽的损害,例如在20世纪30年代顾顺章对革命的背叛,迫使中共中央迁移瑞金,无数革命者被杀害。这种流氓与造反的悖论关系,就反映了流氓文化也是传统文化的有机部分,因此,王彬彬认为要建构现代法治社会和现代国民,必须接过鲁迅批判流氓文化的任务,继续深挖流氓文化对国民性造成的负面影响。 王彬彬认为,对传统文化之弊端的批判,不能仅停留在对各种文学现象和文化思潮的剖析层面,还应深入到民众的文化心理层面展开揭露和疗救,并与各种非启蒙文化思潮展开辩难。首先,他在《我是谁?》、《集体主义的价值限度》等文章中在与集体主义、团体主义、自我主义的辨析中阐明了作为近代自由、民主思想基础的个人主义基本内涵。他指出,个人主义诞生于西方近代语境中,与“团体主义”相对存在;个人首先强调在团体中的个人之天赋权利,不能因为集体的名义予以剥夺;可以说个人主义是集体主义、团体主义的边界。当然,他并不是在否定集体主义的价值,集体主义也是个人主义的限制,可以遏制个人主义的恶性发展。同时,集体主义一旦获得绝对价值的时候,绝对凌驾于个人之上,就取消了个人存在的权利,这样可能会发生人间灾难。个人主义在中国少有产生的土壤,因而它不同于中国传统中的“自我主义”。王彬彬借用了费孝通《乡土中国》中的说法,“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认为自我主义是一种以个人利益为核心扩张的利己主义,它会破坏和消解集体主义的利益。在辨析的基础上,王彬彬认为个人主义是民主、平等思想的基础,强调个人而不突出个人、规划集体而不忽略集体,这才是启蒙的理性精神。 针对20世纪90年代再度涌起的“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等文化思想和文艺思潮,王彬彬在《一个沉重的话题》、《今日中国的“群众性民族主义”》等文章中予以了考察和反思。他认为,作为一种文化/文学思潮的“中国的民粹主义”有两个源头,一个是19世纪俄国的民粹主义思想,另一个是古代的墨家思想,其内涵表现为“把没有知识文化的底层体力劳动者(不仅仅是农民)无条件神化,认为只有他们才是道德高尚、心地善良、灵魂清洁的”。[4]他指出,民粹主义核心的一条,便是智识阶级的自我否定和道德卑下感,于是要求自身向工农归化,例如鲁迅的《一件小事》,就折射了五四启蒙运动中“劳工神圣”的民粹倾向。民粹主义有其自身的重视民众、尊重劳动的积极一面,但是也有反智主义的消极一面,如果更进一步发展为鄙视或者敌视知识和知识分子,那就走向了启蒙的反面,因为启蒙就是要用知识去驱散迷信、用理性思考去驱除心灵的迷雾。民族主义也是王彬彬论文辨析的重点之一,他认为群众性民族主义在当代已经渗透到了日常生活和网络生活之中,已经会影响当前中国的政治决策和文化面貌。他认为,义和团运动是中国群众性民族主义的源头,虽然表达了广大民众不堪洋人压迫的美好愿望,但控制失效往往会形成无理性的盲动,会造成极大的破坏。这种群众性民族主义对外国人的言行极度敏感,实际上与真正的义勇无关,表现了民众以极度自尊面目出现的自卑心理。王彬彬并不是反对所有的民族主义行为,而是认为盲目的群众性民族主义无助于真实问题的解决,并且某些群众性民族主义行为带有强烈的无理性和蒙昧特征。他通过辨析90年代以来的各种社会文化思潮,其实旨在说明真正的启蒙精神何为?——尊重知识、反对蒙昧;尊重个人权利,反对绝对集体;标举理性,反对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