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寻根”的研究中,不要把“根”与“文化”看得太重要,重要的是“寻”,而不是“根” 1993年12月,韩国学者宋寅圣(当时是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文研究所博士候选人)给我寄来他的论文《大陆当代“寻根文学”(1984-86)初探》,请我就文中的论点谈谈自己的看法。论文是发表在台湾《中国语文论丛》第6辑的“别刷本”(大陆或称“抽印本”),分为“前言”、“‘寻根文学’派作家的主张”、“‘寻根文学’代表作品”、“‘寻根文学’的退潮”、“结论”、“附记”等六个部分,大约有一万多字,但交代文献出处的注释差不多占了一半篇幅,实际上是一篇掇拾众家之说对“寻根文学”作简要概述的文章。但是,在最后短短几百字的结论部分,作者遽然断言:“总之,‘寻根’的本质是以文化对抗政治,‘寻根文学’是中国大陆当代文学摆脱‘文学工具论’而走向独立主体意识的重要标志。”这个论断让我颇感意外,一是来得突兀,二是一语中的——真正说到点子上了。细看文章此处有一个注码,原来是援引台湾学者唐翼明的观点。我后来知道,唐翼明原是大陆学人,80年代初赴美国留学,后去台湾政治大学执教。这里被引用的是他同年于台北举行的中国现代文学教学国际研讨会上提交的论文,题为《文学的反叛——大陆新时期文坛的三股主要思潮》,论文中包含着一系列互相对立的关键词:一边是“政治”、“宣传”、“工具论”;一边是“文学”、“审美”、“主体意识”。80年代的文学哗变,归根结底是一个去政治化的过程,而“寻根”本身可以说是一种成功的叙事策略。 对唐翼明的上述说法,我是赞同的,我尤其欣赏那种一针见血的论述。因为,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处于海峡此岸的大陆评论家还不能像他这样以直截了当的话语揭示“寻根”的真义。此前,我在论文《寻根:回到事物本身》(《文学评论》1988年第4期)中,用“风格化的审美追求”,用“二元对立中的主体超越”,用“反文化回归”等表述方式,强调“寻根”小说对现实政治、伦理价值的超越,其实也是试图阐明当年这种文学思潮如何从“工具论”的禁锢中突围而出。然而,一个简单的事理必须诉诸那些拐弯抹角的言述(为规避某些理论禁忌还刻意遮遮掩掩、躲躲闪闪),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不管怎么说,宋寅圣的来信和论文让我对“寻根文学”有了一次重新思考的机会。90年代初那几年里,大陆这边已经很少有人谈论文学。所以,重新顾量“寻根文学”,对我来说也是一桩颇有乐趣的事情。我很快给宋寅圣写了回信,全文如下: 宋寅圣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大陆当代寻根文学》一文已拜读。从文章看,您对大陆寻根文学有相当认识,接触的资料也较广泛。文中“寻根文学是大陆当代文学摆脱‘文学工具论’而走向独立的主体意识的重要标志”的看法,言中肯綮,很重要。只是有关论述略嫌粗疏。我的看法,“寻根”主要意向是寻找一种新的话语,藉以摆脱固有的意识形态,至于“根”与“文化”的意义,多半是在审美层面上(但这种对象有很大的迷惑性)。如果您有心对寻根再作深入研究的话,可以比较寻根派作家与王蒙、刘心武一代作家的话语构成。海外学者往往忽略二者间的内在差异,注意的仅仅是他们表面上的艺术风格的异趣。因为二者多半都持有反左的政治态度,在大陆意识形态的风云变幻中有着大抵相同的命运。但是,一者是在固有的意识形态领域内争取话语空间;一者是以“逃逸”的态度摆脱那种樊笼,回到相对自然状态的人生。当然,这是指1984年前后的情形,王蒙等人后来也有所变化。 我不同意您将陆文夫、邓友梅、冯骥才等人的“市井文化小说”列入“寻根文学”的看法。因为,这类作品缺乏寻根文学一般所具有的终极思考的意义。甚至像邓友梅的《烟壶》一类作品,仍未完全摆脱“工具论”的框架。这类作品只是在叙述风格上略近“寻根文学”,或可称之“类寻根”作品。另外,大陆评论界也很少有人将“市井文化小说”列入“寻根文学”的。在有些论述“寻根”现象的文章里,作为“文化热”的表征,可能会捎带到这些作品。我认为,在对“寻根”的研究中,不要把“根”与“文化”看得太重要,重要的是“寻”,而不是“根”。 关于“寻根”作品的类别划分,我不赞成您的三种归纳。“市井文化”一类不应列入,已如前述;而“乡土文化”与“民族传统文化”,概念上就容易混淆不清,这样划分不能说明问题。至于如何划分为好,我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似乎可以找出这样一个界标:即作者精神归属的导向。据此可划出下述两类,一种是以传统文化精神为依托,带有重建民族精神的意向;这类作家如汪曾祺、张承志、张炜、郑义、莫言等。另一种是以民间自然生存状态为取向,追寻文明法则之外的自由人格;这类作家如韩少功、李杭育、乌热尔图、扎西达娃、阿城等。前者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多少有一种类如西方人的宗教感(这里也包含对传统文化的批判,批判也是一种认同),关心着民族的心理建构。后者对于传统文化没有那种神圣感,更带有某种“玩文化”的趣味,他们的终极关怀在于生存的自由,即天赋的权利。当然,这些想法未经很好的考虑,可能还有疏漏的问题。这里不妨写出来供您参考。我认为,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对问题作出更有理论深度的理解,不是简单地为了叙述方便。如果不能达到这一点,还是不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