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lX(2010)03-0378-05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北京大学在2010年推行的一种自主招生政策,从2009年7月初,北京大学宣布2010年开始将会采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来确定自主招生,引起了社会及媒体极大的关注。围绕着“是教育改革还是抢夺生源”、“推荐的标准是全才还是怪才”以及“能否做到客观公正,是否会带来新的教育不公平”等众多争议或质疑,北大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事件始终处于新闻媒体聚焦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2009年发生的一个典型的由新闻媒体、社会、当事者以及公众等广泛参与的争议性新闻事件,而由新闻媒体对该争议事件的报道与再现而形成的争议化传播现象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议题,尤其是在转型社会争议性事件愈来愈多的社会现实与传播语境下。 一、从主观争议到客观争议:争议性事件的传播特征与社会影响 争议性(controversial)事件涉及现代生活的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领域,以北大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事件为代表的争议性事件,通常是由社会生活中某个具体的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触发,引发社会积极参与,牵动广泛争议或质疑,形成“争议场”的热点事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一是新闻性。这类事件通常都是具备独特新闻元素的新闻事件,具有重要的新闻价值,而且时效性强,除“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事件”外,“张在元教授解聘事件”以及台湾“动新闻事件”等都是近期出现的极具新闻价值的争议性事件。二是聚焦性。这类事件具有极高的社会关注度,一经媒体的报道与传播会立刻成为社会聚焦的焦点与热点,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争论,其社会影响甚至超过事件所附含的新闻价值。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事件中,社会及公众对事件的聚焦与争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越了这一政策的本身。三是冲突性。这是此类事件的本质特性。通常,这类事件具有是与非、情与理、法与情、个体与社会等多方面的矛盾冲突,能够引发多方争辩的议题,而公众对事件的认知与界定富有争议性,即认知与价值观存在多元化,在相当时间内对这类事件的认知没有标准答案或者缺乏社会共识,如许霆的“罪与非罪”、范跑跑的“跑与不跑”以及人肉搜索的“禁与不禁”等等。 争议性事件由于其自身所具有的聚焦性和争议性等,使其具有与众不同的特征及传播规律,成为媒体报道及公众关注的重要议题,其特征及传播方式主要体现在: 1.有争议的新闻事件的社会影响高于其所含的新闻价值。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事件中,“校长实名推荐”是北京大学在2010年推行的一种自主招生政策,推行此政策在当前教育改革的现实与语境中,本身就是一件具有很高新闻价值的事件,而当北大宣布实施此政策后,媒体及公众围绕此政策展开的一系列讨论与争辩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这一政策实施的本身。 2.触发争议的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是传播的表征,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背后触及的公共利益、传统道德、伦理抑或社会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以及法律、法规等是隐性本质。争议性事件的触发以及短时间内高度聚焦的争议化的扩散传播,通常源于这类事件表象背后的深层次的公共利益与秩序、传统道德与伦理等遭遇的挑战,并由此造成局部的社会公平失衡、社会秩序失范、社会底线失守或者是集体意识的衰落等社会敏感问题。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事件中,北大推行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学生上北大的自主招生新政策是触发争议与争辩的原点,而政策改革背后所涉及的公共利益即教育改革的透明、公平、公正才是事件引发争议的关键和本质。 3.新闻媒体及公众对争议性议题从表征到隐性本质的解读、认知多元化,存在“争议场”。争议性事件发生后,在一定时间内,没有“标准答案”或者缺乏社会共识(Consensus),社会及公众对事件的解读由于视角、价值观等的差异,其认知是多元的,形成在新闻媒体这个平台与领域内由各方广泛参与的“争议场域”,这是新闻事件伴随着争议与争辩广泛传播的源根。 4.存在争议化传播现象即“愈争议愈传播,愈传播愈争议”。这是争议性议题传播的一个特点与规律,事件的争议程度与新闻价值、传播速度、范围等成正比。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事件中,从2009年7月初,北大宣布2010年开始将会采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来确定自主招生开始,就成为新闻媒体及公众聚焦的焦点,伴随着政策的每一步实施与推进,争议与争辩不断,迅速成为一个全社会广泛参与讨论的公共事件。 5.争议性议题包括主观争议和客观争议,客观争议即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议题的争议成为媒体及公众关注、聚焦和参与的重点,具有公共新闻的特性。所谓主观争议即是与个体、法人和组织等相关的争议,主观争议通常是与“不确定的多数”相关的涉及公共议题的争议。新闻媒体对争议性议题包括主观争议和客观争议的报道,其最终都指向客观争议即关注争议中大多数公众的利益,争议性新闻事件具有公共新闻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