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传媒业保持稳定快速增长,文化体制改革和消费升级成为传媒业扩张新的驱动力,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传媒产业借力资本市场探索产业扩张之路也在不断拓宽。1994年,我国第一家上市的传媒行业上市公司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监会在2001年5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将传播与文化产业定为上市公司13个基本产业门类之一,这个行业分类指引对于推动传媒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传媒企业上市融资由此具备了基本的政策依据。目前,我国涉足传媒行业的上市公司接近百家,传媒类上市公司37家,剔除造纸等外围产业24家,传媒核心业务上市公司14家①,借助于资本市场,这些上市公司成为传媒产业中最具发展优势的群体,他们既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与纽带,又是推动传媒企业改革、带动行业成长的中坚力量。 但是,由于受机制、体制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媒介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可持续发展力量不强,对投资者回报不高的情况,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也有损于上市公司的自身形象。根据2008年的半年报,在2008年上半年,14家传媒上市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总收入96.74亿元,同比增长18.20%,实现净利润10.76亿元,同比增长18.24%,加权每股收益0.11元。②公司业绩分化较为明显,高增长、一般增长和经营退步的企业几乎各占1/3。电广传媒、新华传媒、时代出版、广电网络、华闻传媒等增长较快,但增长的原因不是通过非传媒业务获取高额收益,就是通过收购或整合资源获得的外生性增长;东方明珠业绩增长甚至主要依靠出售股权。传媒核心业务内生性增长贡献有限。有线电视产业整体业绩增长稳定,经营退步企业多为平面媒体企业。就2008年全年而言,媒介类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5%,低于A股市场16.6%的平均水平;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来看,同比下降10.8%,整体表现不佳。③由于传媒产业从资本市场融资的持续性和长期性,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媒介上市公司不仅应考虑短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也要保持企业在已领先的竞争领域和未来扩张的经营环境中始终保持持续的盈利增长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这样才能逐步形成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传媒业板块。从现有的传媒类上市公司年报分析,核心竞争能力的缺失不仅导致资本市场上媒介类上市公司难以形成一个具有示范性和产业号召力的产业发展群体,甚至一度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边缘群体,受到投资者的冷落,而媒介类上市公司的这种状况,与媒介上市公司的市场规则、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有着直接而紧密的关系。 1 传媒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制度安排缺失 由于传媒产业的特殊性质,我国传媒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步伐缓慢而滞后,在缓慢地对接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媒介类上市公司出现了初入市场所必然的自发、盲目和震荡性,虽然一度出现超常规的快速扩展,但也伴生着非市场自然演进而导致的市场内在约束机制及其有效运作环境的缺失。我国采取了渐进式的制度变革方式,不制定具体规章规范传媒企业上市融资规则,传媒企业的上市资格、程序、渠道、要求在符合资本市场规则的同时,要经传媒主管部门的前置性审批,走“成熟一家上市一家”个案推进的道路,传媒类上市公司由于缺乏稳定地进入资本市场的制度通道,存在融资需求的传媒企业自发地通过借壳或通过业务重组上市融资,借以规避资本市场规则与传媒产业制度框架之间的冲突。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以及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要进行特别处理(即ST)。如果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则要暂停其上市资格并作PT处理。这就使得ST公司和PT公司成为媒介上市公司的借壳对象,因此借壳中“摘帽”或保壳是主要目标,虽然媒介类上市公司有成功的借壳案例,但是借壳式的资产重组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重组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各方面都存在明显的问题和不足,这也使其效果与实质性资产重组所产生的成效有着相当的距离,具有很强的短期特征和政府色彩,也带有浓重的财务性重组特征,借壳的成功率较低。借壳上市后的媒介类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没有形成清晰的媒介核心业务或者大部分为盈利能力不强的传统业务,企业的经营绩效很难真正得到提高,完全背离了资产重组的真正意义。由于最初进入资本市场的媒介类上市公司半数通过借壳方式实现,那么如何理顺资产重组的利益机制,使重组各方形成正确的重组动机,形成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总体质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最终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更富有竞争力的媒介上市公司,而不是以绩差的公司为中心、以价值转移和再分配为主要方式的保壳式重组。形成以产业整合为特征的战略性重组,仍然是媒介上市公司解决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 在以IPO形式上市的媒介上市公司中,由于政策限制,该类上市公司除出版传媒属于整体上市模式以外,其余上市公司皆属于剥离经营性资产上市,导致企业的产业形态不完整,隔离断裂了产业价值增值链,影响到这类公司的竞争能力的提高。2007年10月17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作为新闻出版行业全面改革的一部分,中国已经完全放开地方报纸、出版集团的国内外上市。允许新闻出版传媒的整体上市,而不是局限于过去将报纸的采编业务与广告等商业经营剥离开来的做法④虽然整体上市模式可以有效克服剥离上市模式的问题和缺陷,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一致的利益激励机制,这已成为资本市场和传媒产业界的共识,但由于传媒产业的特殊性,整体上市的过程仍然曲折。2008年9月22日,电广传媒突然停牌,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宜”,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宜”实为湖南广电欲打包旗下频道的制作内容资产、借壳电广传媒,实现整体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