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以政府的名义表达了对于大学去行政化的积极态度。虽然在《纲要》中看到了“去行政化”与落实大学自主权的文字,但文本的明晰与近三十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现实并不足以打消社会的疑虑。据笔者的观察,学者的立场主要从学理上依据大学的逻辑与理念批判了大学行政化的种种积弊,呼吁大学组织学术性的彰显与学术权力的回归;大学校长们更多的是从实际办学的操作层面上思考大学的生存与发展;公众则对大学去行政化的期待大多反映在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上,认为大学行政化的根源在于大学行政级别的设定上。可以肯定的是,在认定我国大学行政化这一基本事实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且谁也不赞成大学的行政化,只是在对大学行政化的内涵、成因、表现、后果以及去行政化的时间表、路径与方法上表达出了不同的立场而已。 目前的情形在于单纯地指责大学对于行政化的热衷与简单地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都难以服众并立竿见影地取得成效,去行政化会让大学有重新边缘化的危险,而行政化的继续蔓延会让大学失去创新的活力,何去何从,大学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那么,如何改善大学的现状,让大学“独善其身”、“超凡脱俗”呢?笔者认为,走外儒内道之路是大学去行政化的现实策略。 一、行政化的大学与大学的行政 (一)大学行政的价值与对行政化的批判 我国大学的行政化问题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从20世纪90年代探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起,就开始进入大众的视野。笔者曾在2001年写下过这样的文字来描述和批判大学行政化的现象:在我国,大学的科层化、行政化倾向越来越严重,大学的学术性在许多层次上被行政性所代替,造成了大学校园内“学术本位”与“官本位”的价值冲突;“学术意志”与“行政意志”的权力冲突;“学术群体”与“行政群体”的利益冲突。行政权力的泛化使得大学校园活动主体的本末倒置,学术活动受制于行政权力,“官本位”的价值取向取代了“学术价值”这一校园的核心价值。更多的校园人关心的是权力而不是学术,追求的是“官位”而不是“学术真理”,而一定行政级别所带来的利益诱惑使得部分学者放弃了对清贫寂寞的学术道路的追求。作为保障大学目标实现的行政管理系统游离于学术价值之外……学校行政系统积极性的高涨,对基层的学术工作是一种灾难而不是福音。[1] 近十年过去了,现在看来,大学行政化的趋势依然如故,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不可否认,学术系统和行政系统是大学前进的两个必不可少的车轮,大学组织是一个“具有同样范围和强度的学科和事业单位组成的矩阵”[2]。对大学行政化批判的同时,切不可一起倒掉“洗澡的小孩”,否认大学行政的作用。大学中的行政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大学有其自身的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规范、组织互动、组织控制等,但并不是从大学的诞生开始,它就需要一个强有力而庞大的行政系统来支持的,中世纪大学产生时,大学内部的活动简单,其事务也主要由教师和学生处理,还没有分离出一套完整的行政机构来。随着大学走出“象牙之塔”日益走向社会中心,大学本身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不断地与社会方方面面进行物质、信息的交换,大学内部行政事务变得繁多而复杂,客观上要求学校有一套行政系统来处理大学的日常事务。外界也日益认识到大学的作用,要求与大学进行合作,大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满足与外界互动的需要成为必然。同时,由于大学在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国家对大学的干预也越来越多,政府建立庞大的教育行政机构并赋予它各种职能和权力,教育行政机构行使其职能和权力时,常常要求大学内部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与其衔接,贯彻教育行政机构的指令、指导等,这种情况强化了大学内部的行政机构和行政权力。从全球来看,到了20世纪,尤其是50年代以来大学的迅猛发展,出现了“入学人数爆炸”的现象。“数量增长的进一步后果是学术官僚机构的发展”[3]。毫无疑问,学术系统本身需要有更多的行政权力的介入,行政系统在大学的作用被强化了。 历史的实践证明,学术权力本身由于其权力主体特性,在某种情况下常常带有保守性,“行会式的学术权力模式,偏执和保守,排斥改革,在18世纪,英国和美国都不得不通过国家立法来打开自治的高等学校的铁门,让新的学科进入课程,其中许多学科与人类利益休戚相关,而学阀们却顽固地将其拒之门外”[4]。在大学的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大学自身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大学的事务完全依靠学术权力来处理已不可能,“就像战争意义太重大,不能完全交给将军来决定一样,高等教育也相当重要,不能完全由教授决定”。[5] (二)大学去行政化去什么 笔者无意否认,大学行政对现代大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也完全同意学术系统和行政系统在大学中矩阵组织具有同样“范围和强度”的判断,特别是在大学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的今天,现代大学的运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强有力的行政系统的支持和保障。但是任何权力都有局限性,权力的无度和滥用必然导致权力的异化,导致失误和混乱。行政化的大学其表现恰恰在于:一是政府将大学作为其延伸的部门不加区别地对办学进行直接管理与干预,在职能与机构的设置上要求与政府职能部门一一对应;二是在大学的内部管理上,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得不到彰显,使得大学组织越来越像政府,大学的管理人员越来越像官员,大学的运行模式越来越像行政机构,进而不按照教育规律、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办事,而用行政手段和思维来解决学术和教育问题。 社会的任何一个组织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与使命,大学组织的核心价值是学术至上,在行为方式上遵循的是事物的“规律”,崇尚的是“平等、自由”,信奉的是真理,追求的是学问,在思维方式上张扬的是“求异”。而行政机构是以“官本位”为核心价值建立起来的科层体系,在行为方式上遵循的是“规则”,崇尚的是“约束、效率”,信奉的是“权力”,追求的是社会的“地位”,在思维方式上表现为“求同”。显而易见,大学行政化的结果是大学偏离了作为学术机构的价值,在组织特性上异化为政府的特性,导致了大学创造力的丧失。而行政化现象的长期存在,则对大学的制度、文化、传统、风气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不仅形成了大学决策活动中的制度和思维惯性,而且形成了校园人行为和处事中的“路径依赖”。 大学行政化的本质与关键不在于大学的行政级别,也不在于大学的科层结构,无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组织理论都不会否定一个组织的劳动分工与层次等级,等级与职能是组织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发展即横向与纵向分化过程,这是保证一个组织有效率的必要前提。亨利·明茨伯格提出的组织架构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组织都有五个基本构成部分:技术核心、高层管理、中层管理、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可见层级与管理系统是组织必不可少的运行保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