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0)03-0044-03 高等教育产品的定价是指高校向学生提供各种高等教育产品时制定零售价格的行为,即高校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时要权衡的要素及对收费标准的选择。 一、高等教育差别定价的内涵 中国高等教育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实行免费教育,此后随着需求不断扩大,经费不足问题使其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从1989年开始高校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但因为受到经济学家约翰斯通(D·B·Johnstone)“成本分担理论”[1]的影响,一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收费仅仅停留于简单的筹措高等教育办学经费以进行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定价统一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控制,在各高校、各学科专业、学生个人之间实行大体一致的收费标准。我们对2009年的新生学费标准(表1)进行分析可看出:档次不同的高校学费浮动区间很小;各学科和专业之间差别不大,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的各专业是统一学费标准,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兰州大学、南昌大学在专业和学科间稍有差别,但差别很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一的定价是假定各高校、各专业对教育的投入相同、教育质量相同、高等教育投资对个人的回报也完全一致,而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方面各不相同,甚至差距悬殊。统一的学费标准面向不同的学校、专业,不同的收入人群,是一种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高等教育应该按照资源最优配置的要求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实行差别定价。本文所讨论的高等教育差别定价是指高等教育学费的定价应该根据教育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在学校之间、专业(学科)之间和个人之间实行不同的标准,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相关因素的改变,收费标准应该是动态变化的。高等教育学费应该在三大主体,即因成本差异导致的教育服务质量不同的高校、因预期收入差异导致的供需状况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因资源禀赋差异导致的支付能力不同的消费者个人之间实行差异化管理。 二、高等教育产品差别定价的必要性 (一)体现投入成本 因为历史和现实的多方原因,我国各高校的实际成本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如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排在前三位的是,北京21431.73元、上海12453.98元、西藏11 407.18元,排在后三位的是,安徽省2 852.95元、江西省3 301.15元、湖北省3125.25元,最高和最低之间相差18 578.78元[3]。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高校教学条件不同,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培养能力和提供教育服务质量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受教育者就业后的收益,不同的收费标准能反映高等教育产品价值的高低。不同类别、不同质量的高等教育服务成本不一,其定价应该有所差别。 (二)推动高校提升办学效益 通过收取学费,高校集结的生产要素便部分来源于市场,同时产品也需要在市场中接受检验,其中一个重要的信息显示机制便是“优质优价”。高校只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才能相应提高学费,而差别定价对高等教育质量有正向调节作用。同时,传统的成本补偿机制——按高校实际办学成本设定收费和拨款标准导致高校为了收入最大化不断提高成本[4]。而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经费的获得不是以个别高校的实际办学成本为依据,而是以同等办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这使高校在保持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有了动力来源。 (三)缓解供需结构矛盾 高等教育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行为,个人收益率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5]。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同专业的工资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收益不同,导致生源市场上一些个人预期收益低、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冷”下去,一些个人收益率较高的专业“热”起来。于是,在中国高等教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的背景下又带来了供需的结构性矛盾。若实施差别定价,对冷门专业收取较低学费,预期收益率将上升,消费不足将缩小;对热门专业收取较高学费,预期收益率将下降,消费不足将扩大,从而使两个市场的需求拉近。通过这种方式缓解热门专业拥挤局面,使专业各自达到市场均衡。 (四)纠正学科市场无效 目前,高等教育领域各种基础学科在招生数量和质量上都严重不足,基础研究人才的缺乏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瓶颈”。从属性上看,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但基础学科比应用学科却更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若实施差别定价,在基础学科市场收取较低学费,个人预期收益率将上升,需求增加;在应用学科市场收取较高学费,个人预期收益率将下降,需求减少,而在价格导向下提高基础学科的人才供给,以此来解决基础学科的发展困境,增强我国基础研究的力量。 (五)提升高等教育公平 贫富差距的扩大和学费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导致一些资源、禀赋较差的学生选择学费较低,同时收益率也较低的高等教育服务,或干脆退出到高等教育系统之外。学费是接受高等教育者支付的必要经济代价,但如果学费的标准超过了大部分公民的承受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和规模后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统一学费标准既不利于公平也会失去效率,但只有差别化的学费制度而无其他资助和奖励制度相配合,公平目标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在确定学费标准时,考虑不同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用助学金和补贴贷款等形式对一部分消费者提供资助,使不同的消费者为同一高等教育服务付出不同的代价,因而使必须支付的净学费呈现出差异性,达到学费个人差别定价的目的,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