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18(2010)02-0001-04 我国大部分高校教学组织形式长期采用校—院—系—教研室的层级结构。随着高校的发展,层级结构这种教学行政管理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教学与科研、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化分工与学科交叉的需要,一些新的组织形式如梯队、学科组、科研基地、研究平台等开始出现。但是,由于存在对原制度模式的路径依赖,在改革过程中,新旧组织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这种冲突的实质就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关系再调整的冲突,它对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程度和管理模式的改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两种模式比较 行政模式和学术模式在组织运行要素方面有以下不同,见表1: 比较两种模式反映出以下几种关系:传统行政模式下的教研组织被视为一个较为封闭的系统,突出领导者的行政权力,利于政治管理,个体主要以科层制的服从工作为主,信息的传递是单一的直线式,资源的分配由上至下,个体只能在非正式群体里寻找宽松的环境和自由交流。这种模式显然不是按着从事知识活动的规律而设置的,在面对知识爆炸的信息社会显然不会活跃学术与科研。而学术权力模式恰恰能够满足信息社会开放性的要求,将组织视为一个同外部环境资源广泛交换的系统,它适应了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个性化劳动和创造知识的特点,符合知识的生产、传播与积累的科学规律,按照有效率地创造知识的原则,将每一个个体视为自我管理的主体进行资源优化组合,给予他们宽松自由的空间,成员个性化的资源得以开发和利用,组织形散而神不散,以能力和学术成就树立领导者的权威,进行团队式的管理。显然,学术权力模式比起传统行政模式更富有活力和进步性。因此,进行改革有其必要性和进步意义。
二、教育行政管理理念及改革可选模式 大学教育改革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满足培养各个层次不同人才的社会需要,它直接涉及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改革的趋势是从传统行政模式向学术权力模式转变。从学院层次看,学院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既存在着一致也存在着冲突关系。任何组织中都存在一定的分配资源的权力,需要进行行政管理才能使组织正常地运行。但是,对于行政管理的主客体之间关系的认识决定二者之间关系匹配的关键因素。对权力的价值理念不同,对民主与集权的偏好就不同,对基层教研组织管理的原则也会不同,见表2:
表2说明,在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不是要不要和要以谁为中心的问题,而是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还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教育行政管理的理念不同,对模式的选择也不同。这种认识对实践过程中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顺利与否、成功与否起决定作用。 “大学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表现为以‘科层制’架构起来的组织性,以及以学科、专业、‘学问’营造的无序状态。”这一组织特征“使得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的大学既要行使以学术自由为价值取向的学术权力,又要行使以制度效率为价值取向的行政权力,二者共生共存于大学组织之中”[1]。我国的高校(除民办外)一直是国有事业单位性质,至今教育体制和教育行政设置都由教育部负责,长期以政治行政权力领导教育,教学体制和学术研究体制与政府机构相对应的层级设置,忽视教育教学和科研发展的特定规律,强调政治性为第一位,学术权力第二位,这必然束缚知识的创新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面对迅猛的科技发展、全球化和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传统的压制人们思想和学术发展的循规蹈矩的行政命令方式已经成为阻碍。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改革的发起者和权力资源分配者,尽管发起者意识到学术权力的运行模式对优化教育资源的优势,但在政治权力惯习对教育的约束下,传统行政力量仍然强大。所以,改革不可能完全选择纯粹理想化的学术领导权力模式。从改革的实践看可以进行三个模式选择,见表3: 将权力集中和集中程度两个因素作交叉分析,生成集权型、分权型和混合型三种管理类型,他们分别对应行政领导权力模式、学术领导权力模式和混合领导权力模式。通过表1的要素对比,学术权力模式比起传统行政模式更具有优越性。但是,受历史上政治化倾向的惯性影响,学院改革定位在学科群体和学术机构与教学行政单位两种功能并存上面,基层教研组织实际在这种双重领导权力模式之下进行。
对于中国曾经的高度政治化教育管理体制,混合性双重管理模式标志着传统行政权力模式已经向学术权力模式的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必然存在着相容、抗衡、冲突与调和等诸种关系,直接对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效果产生影响。从发展趋势上看,以服务于教学和科研的学术权力模式为中心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