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9)12-0024-10 高等教育制度系指高等教育系统或高等学校组织的行为规则及其相关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文中叙述的多种制度创新模式的逻辑思路是,首先沿着时间维度探讨高等教育制度的“阶段创新模式”。因为无论是宏观高等教育制度创新抑或是微观高等教育制度创新,始终是一种历史性的或阶段性的时间过程;其次,审视制度创新过程的构成要素。制度创新作为一种过程,不仅表现为时间流变,而且包容了多种实体要素,制度创新意味着其中一种或多种要素的增加、减少或要素自身的变化;其三,关注制度创新的环境因素。制度创新总是在具体的环境中启动和发生的,其过程和效果受环境因素的深刻制约。制度创新面临的环境极为复杂,包括制度创新主体的利益关系、能力水平、认知水平和情感等因素。 遵循上述分类标准和思路,笔者提出了8种制度创新模式。且笔者在评析美国高等教育制度创新案例时,没有按照美国高等教育制度的沿革过程分析美国高等教育制度历史。 高等教育制度是社会的整体制度的组织部分,因而,有着与其他任何制度相同的性质与功用。因此,文中提出的各种高等教育制度创新模式,不仅受其他学科知识和实践领域的启发,而且能够在一定意义上对其他学科知识和实践领域具有启发。 一、阶段创新模式 高等教育制度的“阶段创新模式”的基本思想是,如果确认高等教育制度具有高度复杂的性质,那么理解高等教育制度创新过程必然具有高度复杂的性质。基于此,高等教育制度创新的一种可能选择就是“阶段创新模式”。这一模式预先计划制度创新阶段,将整个制度创新过程分为“酝酿——创新——制度化”三大阶段。[1]“酝酿”是指形成舆论氛围,批评高等教育制度的现存缺陷,描绘理想前景,探讨创新方案。“创新”是指实际的制度创新过程,并且实际的在高等教育制度的各个环节和层面展开。“制度化”是指制度创新取得成效之后,努力使创新成果融入高等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成为制度内容。 “阶段创新模式”将整个创新过程分成阶段,逐步逼近创新目标。事实上,高等教育制度创新实践通常是阶段性地推进的。制度创新的实践表明,这种模式往往能够取得理想的创新效果。贯穿于19世纪中叶,历经多个阶段的哈佛大学教学选修制度创新可谓美国高教史上典型的“阶段创新模式”。 19世纪40年代,哈佛大学便开始了教学选修制度的探索和创新。在这一时期,哈佛选修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是:其一,允许二年级学生选修数学、拉丁语、希腊语和英语;其二,将数学课程分为三类广度、难度和深度不同的课程供学生选修,包括培养基本数学素养的一年制数学课程、培养数学教师的二年制数学课程和培养未来数学家的三年制数学课程。这样,哈佛大学的选修课程超越了以往的范围,从而为后来的选修制度积累了的条件。[2]但是,这一时期的教学制度创新是在围绕古典课程的前提下推行的,因而,没有对整个高等教育制度产生明显的冲击,对美国社会的影响亦很有限。 19世纪60年代伊始,哈佛大学的选修制度创新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当时,美国社会变化加剧,都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新兴产业涌现。这一切呼唤高等教育培养优秀的实用人才。然而,当时的美国高等教育囿于古典课程,远离社会变化,没有响应社会的需求,因而招致相当广泛的批评。高等教育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固守古典课程,将会落后于社会进步,并将因此失去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基础;倘若吸收社会需求,增加实用知识,培养能够适应和驾驭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新型实用人才,高等教育将会拥有崭新的发展空间。适逢此时,年轻的化学家艾略特(Charles W.Eliot)出任哈佛大学校长。在他看来,哈佛大学的课程已经远远落后于社会需求,无法培养领导社会的优秀人才;美国社会需要医生、律师、工程师、管理学家、经济学家,需要无数的掌握科学技术知识的人士,大学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培养这些人才的使命。艾略特大刀阔斧地推行课程的选修制度,运用选修制度冲击古典人文课程,引进新兴的实用科学知识。1872年,艾略特成功地取消了哈佛大学四年级的全部必修课程;1879年,取消了三年级的全部必修课程;1884年,取消了二年级的全部必修课程;1885年,一年级的必修课程受到压缩。至此,哈佛大学教学过程的选修制度正式确立。许多年后,这样的选修制度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主要教学制度,并对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教学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选修制度的确立,使大学摆脱了单纯的古典人文知识的约束,能够直接响应社会需求。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鲜活的实用知识走进了课堂。具体地说,选修制度的重大意义是,改变了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促进了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重建了高等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大学由此获得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呈现出全新的面貌。 哈佛大学选修制度的确立及其意义,可谓是高等教育制度创新的典范。然而,其创新过程却是阶段性推进并走向成功的。这一史实昭示,如果制度创新既拥有一定的基础,同时面临阻力和困难,阶段推进模式是一种更为合理、成本更低、效益更为显著的制度创新选择。 二、结构创新模式 制度的“结构创新模式”的基本内涵是,把制度理解为一种结构,其间包括规则、任务、机构、人员、技术等要素。“结构创新模式”提出,实施结构中的一个要素的变化,便能导致整个制度的变化。[3]规则的改变,引发人们行为方式的变化,从而影响任务的完成过程;任务的变化,导致结构中要素的重新组合,从而使组织与任务相配;人员的变化,导致组织内部因为人员素质的差异而推动制度变化;技术的变化,则影响人们行为规则和行为方式。因而,制度创新是一项结构内部要素相联的过程。在这里,制度的“结构创新模式”不仅揭示了要素变化产生的制度创新,同时告诉人们,任何变动、增加或减少结构中的要素,都将会引起整个制度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