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610(2010)01-0060-06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蔡元培等人提出在中央建立大学院管理全国的教育,在地方实行大学区制。大学院与大学区的实行,对于我国的高校设置影响深远。 一、大学院、大学区制探源 除了深受法国大学区制的影响外,民国大学院与大学区成立的原因至少还有以下三点: (一)高校分区设置的历史传统 在晚清的京师大学堂章程中,就曾规定此后全国学务皆归大学堂统辖。何炳松认为张百熙任管学大臣时的地位“好像是以大学校长兼任教育部部长,而且大学和教育部两种职务在当时混而不分的,因为管学大臣虽然经理京师大学堂和全国学堂一切事宜,但是他除以京师大学堂为大本营外,并没有独立的机关,这可以说是我国最初的‘大学区制’了。”[1]91王凤喈也认为“当时管学大臣一面为京师大学校长,一面又为全国教育行政机关长官,颇与近年施行大学院制之大学院长相似。”[2]322蔡元培曾在译学馆任教习,对这种制度应该有深刻的认识。在1912年蔡元培出任中华民国第一任教育总长期间,就建议实行大学分区:“专门教育,由教育部直辖分区规定,次第施行。”[3]为此,教育部曾制定出《划分大学区议案》,拟在北京、南京、武汉、广州设四个大学区,分别将该区附近的大学合并为一所大学。[4]后来,蔡元培又提出国立大学与省立大学分别设立,省立大学采用大学区制:“省立或区立大学,采法国大学区制,以大学为本省或本区各种教育事业之总机关。”[5]后来袁世凯、范源濂、陈宝泉等人都提倡大学的分区设置,尽管在具体的细节上有诸多不同,但在分区设置高校这个原则上表现出惊人的一致。 (二)教育独立的思想基础 蔡元培对于教育独立,也早情有独钟。1912年2月,蔡元培任教育总长后就提出:“教育有二大别:曰隶属于政治者,曰超轶乎政治者。专制时代(兼立宪而含专制性质者言之),教育家循政府之方针以标准教育,常为纯粹之隶属政治者。共和时代,教育家得立于人民之地位以定标准,乃得有超轶政治之教育。”[6]1922年,蔡元培又发表《教育独立议》,提出“教育事业当完全交与教育家,保有独立的资格,毫不受各派政党或各派教会的影响。”并将教育独立与1912年所提的大学区制联系起来:“分全国为若干大学区,每区立一大学;凡中等以上各种专门学术,都可以设在大学里面,一区以内的中小学校教育,与学校以外的社会教育……都由大学办理。”[7] 由于北洋政府时期教育部的腐败,蔡元培更加坚定了教育独立的信念。1927年6月,蔡元培正式提出大学院与大学区制:“关于国民政府应添设教育部问题,元培等筹议再三,以为近来官僚化之教育部,实有改革之必要。欲改官僚化为学术,莫若改教育部为大学院。”[8]“顾十余年来,教育部处于北京腐败空气之中,受其他各部之熏染;长部者又时有不知学术教育为何物、而专骛营私植党之人,声应气求,积渐腐化,遂使教育部名词与腐败官僚亦为密切之联想。此国民政府所以舍教育部之名,而以大学院名管理学术及教育机关也。”[9] (三)天赐良机 大学院的成立亦具有时机:“当时国民政府方以全力应付军事,对于教育事业,尚无具体计划,余与李、张、吴诸先生以教育不可无主管机关,又不愿重蹈北京教育部以官僚支配教育之覆辙,因有设立大学院之主张。”[10]“自宜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大学区的办法,是由大学校长兼管本区的中小学及其他特殊教育,教育行政都归大学教授组织,并且有研究院担任种种计划。”[11]99其新制之枢纽,是“教育学术化”与“学术研究化”。[12]31 二、大学分区设置之纠纷 (一)大学区制之试行 大学区制通过之后,蔡元培立即预备在广东、浙江、江苏三省试行。由于教育委员会认为:“惟广东方面,中山大学由广大改办时筹备经年,成立未久,一旦改制,未免变更太速,且现距下学年开学不远,筹备亦恐不及,似应照原提案人建议,准其暂缓实行。”[12]30 大学区制首先在江苏、浙江试行。1927年7月8日,国民政府下令裁撤江苏省教育厅。7月9日江苏大学区正式开始办公。省内的九所高校合并,改称为“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张乃燕为校长。1927年8月1日,浙江省务会议议决将浙江省立甲种工业专门学校、浙江省立甲种农业专门学校改组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工学院、农学院,另筹文理学院,合三院组织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区成立。 1928年底,北平试行大学区制。在此之前,张作霖曾驻军北京,派刘哲任教育总长,下令将北京的九所国立高等学校合并成一所,取名京师大学校,刘哲兼任校长。1928年8月,南京政府决定将京师大学改为中华大学,任命李石曾为校长。8月,决定施行大学区制度。9月,中华大学改名北平大学,将原合并起来的九所高校,连同在北平的前外交部俄文法政专门学校、天津北洋大学、保定河北大学一起改组为十一个学院。 (二)高校设置的两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