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60年来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建国初,我国高等学校只有205所,在校生11.65万人;截至2008年,我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400多所,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700万人。 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高等教育的投资。6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投资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高等教育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经费投入也全部由国家统一集中拨款。当时在指导思想上认为,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就是公有制。从1953年到1956年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后,基本消灭了私有经济,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高等学校,中小学乃至幼儿园也全部是公立学校,国家将各类学校全部包了下来。60年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革,我国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也在不断变革,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一、计划经济下单一的投资体制 一个国家的教育投资体制与其经济、政治体制是密不可分的。建国后,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高等教育的投资体制上,建立了高度集中的中央统一收支、三级预算管理的财政体制,各项经费均由国家财政统一列支。政府是高等教育唯一的投资主体,也是高等教育经费的唯一来源。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统一收支,三级预算管理”的财政体制 全国各类高校的经费开支都按其行政隶属关系“纵”向划分,中央各部委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计划与经费预算,上报中央财政部平衡、审批。[1](P143)进一步按整个教育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细分为:(1)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实行“统一列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即对教育经费采取统包的办法,按中央、大行政区和省市三级财政管理实行。(2)1953年—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全国财政划分为中央、省、市和县三级财政管理,各级教育行政机构根据中央规定的财政系统,严格执行三级财政制度,教育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实行统一领导。(3)1958年—1966年,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编制经费概算和核定下级教育经费预算时应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拟定,提请同级人民委员会审定,各级人民政府在下达经费预算、指标或批准下级教育经费预算时,应将教育经费单列一款。(4)1972年—1979年,实行“财政单列、戴帽下达”的财政管理体制,即教育经费单独列出,上级部门将指标下达给下级部门,高等教育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按计划戴帽下达。[2] 2.“基数加发展”的拨款模式 从1955年前后起,一直到1986年10月,我国高等教育采用的是“基数加发展”拨款方式。所谓“基数加发展”,就是以各校前一年度所得的经费份额为基数,考虑当年度各项发展的需要和国家财力的可能,确定当年的经费分配额度,是一种渐进式的经费分配方式。这种拨款方式基本上是按照“定额定员”的方法进行,即按事业机构规模的大小或事业的需要确定各种人员编制、房屋和设备标准。这种核拨教育事业费方式使经费核拨有了可依标准,并保证了人员经费的开支,对完善教育事业费核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它在制定各项经费标准的同时,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的规定限制了学校统筹使用经费的灵活性,造成学校有限资金的分散与割裂,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例如,教学业务费不能用于教学设备购置,行政公务费不能用于教学业务。另外,“基数加发展”的方式虽然易于操作,但由于它是以往年的支出结果,而不是以合理的成本分析为基础,所以会导致单位成本越高的学校,获得的经费越多,不利于学校控制成本和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3.“核定预算,结余上缴”的管理模式 “核定预算,结余上缴”,就是高等院校的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学校年度预算,在制定预算时,决策机构参照的是往年的支出基数,往年支出越多,可能得到的经费就越多,并在年终决算后将全部结余款项交回国家财政部。这种经费管理模式虽然保证了各项经费的开支,但学校对此却无统筹安排的权利,从而缺乏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的积极性。再加上在年终决算后要将全部结余款项上交回国家,往往使许多学校在年终决算前“突击花钱”,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经费使用不当,助长了部分高校花钱不顾效益。 这种高度集中的专款专用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曾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1949年建国时,我国有普通高校205所,本专科生11.65万人,到了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已有普通高校598所,本专科生85.63万人,本专科生在校人数每年递增了7.1%。[3]改革开放前,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有所增长,1952年为11.5亿元,1975年增至51.9亿元;生均教育经费水平也有所提高,从1952年的830元增至1980年的1778.06元。[4](P311)普通高校的招生数也由1949年的3.06万人增至1978年的40.15万人。这就说明“中央统一计划、统一调配”的传统教育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在经济发展落后、教育经费短缺的情况下集中有限资金,保证教育的发展,从而保证了向新中国各行各业提供必需的专门人才。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统包统配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确保了教育经费不被挪用,确保了高等教育的发展,也确保了工农子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