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9)06-0141-09 1938年3月,国民政府为“矫正现行教育之偏于知识传授而忽于德育指导,以免除师生关系之日见疏远而渐趋于商业化起见”,正式颁布导师制,并在战时中等以上学校大力推行。①事实上,较之于国家推行的导师制,浙江大学的导师制不仅实行较早,且一以贯之,乃校方相当重视的一项行政制度。但是,浙大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遭逢国家权力的强力介入,致使其经历了从“自治”到“党化”的发展过程,效果也因此逐渐削弱,直至消弭殆尽。有论者曾称赞浙大“教学与训育合一的导师制是极富活力极有成效的新型培养方式”②,其详情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本文利用浙江大学档案、浙大校刊、日刊及新近出版的《竺可桢全集》等档案文献资料,深入考察浙大实施导师制的缘起,进而将其置于国民党训育体系的推行过程中,探讨导师制逐渐消亡的过程,借此返观浙大导师制的成与败,重新检视战时国家权力介入高等教育之后,大学自治所遭遇的政治困境。 一 浙大导师制施行之缘起 郭任远执掌浙江大学时期,浙大爆发了响应“一二·九”运动的学潮,郭因联系军警,逮捕学生代表11人,引起师生公愤。之后,教育部开除浙大学运领袖2人,学生们继续罢课,并形成“驱郭风潮”。③实际上,“驱郭风潮”是郭主校时期执行的军事化管理制度使然。 1932年7月,行政院颁布《整顿教育令》,重在学校训育的整理,强调“至于学生管理方针,亦决力矫宿弊,不事姑息放任,逢长少数分子之嚣张,实行严格监督,以维持多数学生之安定。”④1936年1月,教育部又特颁《高中以上学校军事管理办法》,希望通过严格的军事化管理,训导学生按照规范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标准,成为循理守法的健全公民。⑤郭任远与浙江省当权派胡健中、许绍棣等人友好(许、胡都是郭在复旦大学任教时的学生),⑥而许绍棣、胡健中均为国民党CC系的亲信,并掌控着浙江省国民党组织系统。⑦基于此层关系,郭任远积极执行国民党军事化教育方针。然而,这种军事化管理模式将大学视为军营,将学生视作士兵,中下级军官以命令与体罚代替道德教育,学校训导管理诸事均归军事管理处统辖,以军训官员管理学生,采用高压政策,使学生生活军事化。可以想见,这种军事化教育方针必然遭致学生的激烈反抗,并最终在“驱郭风潮”中达到高潮,直接导致郭的去职。浙大军事管理处的职权行使,也因人员星散而处于停顿状态。 竺可桢掌浙大伊始,除了聘定教授及筹措经费之外,最重要的是重建训育体系以确保校园的正常秩序。作为信奉儒家道德及西方自由民主的学人,竺可桢对于国民党在大学实施的军事化管理模式相当反感,对于党化教育亦难认同。竺在就任之前曾云“郭之失败乃党部之失败。学生方衔恨郭甚,有欲推黄华表为校长者,故此时余若不为浙大谋明哲保身主义,则浙大又必陷于党部之手,而党之被人操纵已无疑义”。⑧就竺本人而言,则“本‘以身作则’之精神,愿重感化而少强制,重行为之表率而少法规之烦琐,务使各生在潜移默化之中,养成自尊、自治、自信之风气”⑨。因此,接事之初的竺不欲恢复浙大军事管理处的旧制,而多方物色训育人才以革新训育制度。 事实上,此时教育部尚未出台有关大学训育的组织原则与规章制度,中央只是强调国民党对于大学训育的宏观掌控。⑩时任教育部长的王世杰建议竺可桢设立训育委员会,由各院院长组成,另设训育指导委员会,由军训教官及体育教员组成,而以学生所信服的师长为主任。竺“颇善其说”。(11)除此之外尚无严格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竺改革训育提供了可以施展的空间。 1936年5月9日,浙大召开了第一届校务会议,会上通过《组织训育委员会案》决议。(12)后经多方寻索,竺可桢聘请留德博士蒋振为浙大训育主任,多位教授为训育委员。6月12日,训育委员会成立,训育处为实际执行机构。这一新的训育组织,分为训导部及军事管理部,训导部掌管全校训育及管理事宜,军事管理部则多担负执行之责。在制度上,训育处“拟举行定时(及临时)大学训育会议,大学及高工高农初农训育联席会议,以商讨全校训管问题,且资联络,庶全校训管事宜,得切实统制云。”(13)这是竺可桢有意将训育工作的控制权从下级军官手中转向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教员手中的第一步,以此消弭军事化管理武断及蛮横的缺点。但在这一时期,浙大的训育难题仍屡屡在高工(指附属于浙大的职业中学)发生,多因学生不守秩序与军官高压政策之间的矛盾,诸如食堂秩序混乱、学生不肯理发等等。军训教官与学生的冲突成为有碍大学秩序的一个主要障碍,又因为军训主任教官由教育部直接任命,大学并无任免权,因此处理起来更为棘手。 在这种困境下,竺可桢开始留意美国哈佛大学实施的导师制。竺晚年坦言:“哈佛的校训是‘真理’Veritas,无论在哈佛校刊上,或是波斯登城的日刊上,常把哈佛校训相鼓吹。我不知不觉便成为这种资本主义文化的俘虏。我认哈佛为我的母校,我回国以后在大学里教书或是办行政,在研究院办研究所,常把哈佛大学做我的标准。哈佛大学便成了我的偶像。”(14)值得注意的是,哈佛、耶鲁等校采用导师制,正是为纠正美国教育制度之弊端而产生的应对之举。因为美国学制更重视专业训练与学分制度,对德育并不注意,哈佛大学则以导师制弥补这一教育制度的弊端,使教师同时担负起指导学生课业及行为的职责。竺可桢在哈佛接受完整教育,并遇良师教诲,对导师制深深信服。此外,民国以来,中国的大学教育在学制上模仿美国,而又抛弃了传统的书院制度,致使师生关系日益疏远,渐趋紧张。双重困境之下,竺可桢欲以哈佛大学导师制为典范,在浙大试行导师制。浙大首任主任导师雷沛鸿曾云:“今言导师制,首举哈佛大学者:一以导师制虽渊源于欧洲,而美邦则哈佛为最早,且最著于世,故作具体报告以为例证;一以由哈佛导师制之演化,足以窥大学之旨趣,我国今日盛倡导师制于大中学校,得此足资借鉴。”(15)这与后来教育部倡导导师制时所采用的英国牛津、剑桥制相异。可以发现,在教育部尚未出台导师制之时,浙大校方已经认识到“关于学生之训育,由训育部专司其事,惟管理既属难周,限制亦似偏于消极”,因此决议试行导师制,目的在于“冀各教授于授业解惑之余,对学生之思想行为,更予以适当之指导,而师生之关系,亦可更臻密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