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急速扩张,扩大了入学机会的供给,有力推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均等化。回顾这一阶段可以清晰地看到,占全国高等教育机构总数约80%的地方高等院校在增加高等教育机会供给、吸纳扩招学生、普及高等教育升学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但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格局也日益加剧,部分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滞后现象已比较严重,并影响到发展的质量。这不仅威胁到我国高等教育体系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且还抑制了高等教育公平理念的实现。 为此,深入剖析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非均衡性结构,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财政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本研究将讨论高等教育公平与区域间资源配置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尝试对扩招前后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区域性差异变化,以及不均衡格局形成的影响机制进行实证性分析。 一、高等教育公平与区域间资源配置差异 1.高等教育公平的内涵理解:“量”与“质” 公平是现代社会追求的理想与目标,也是评价公共政策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一种延伸和发展,研究者们从不同视角讨论了教育公平的内涵。其中,国际经合组织(OECD)于2007年从平等性和包容性两个维度解释了教育公平:平等性指的是无论性别、社会经济地位或宗教信仰,所有个体均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宽容性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得到最低标准的基本教育保障。平等性和包容性的互相结合,有利于化解教育的负面影响。[1]对于高等教育公平的定义,国际经合组织在2008年的解释是:保障学生的高等教育升学机会和学业成就是建立在个人的先赋性能力和学习努力程度的基础之上的,它并不受包括家庭背景、性别、种族、移民、居住地、年龄、身体残疾等个人或社会境遇教育公平的影响。[2]此外,欧盟在界定高等教育公平时,则将教育公平区分为入学公平、就学条件的公平、学业成就的公平。[3] 可见,教育公平并不简单地局限于所有人都拥有升学机会,也不是一个单一时点的现象,对教育公平的讨论仅停留在数量层面是不够的。随着升学机会的扩大,人们对教育公平内涵的认识和诉求也在不断延伸和拓展。就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而言,人们不仅关注升学时点的教育机会均等,同时也关注个人入学后所获取的教学条件待遇的公平。对于后者,国际经合组织认为其直接关系到个体的就业竞争力、甚至是未来人生发展的成败与否。[4]对于教育公平,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着两个主导性的标准域,即分配传统和自由传统。公正分配的弱点主要在于它未能解决究竟提供什么教育的问题,以及对教育本身的性质漠不关心,[5]但在现实中,“教育是一个多少‘量’和什么‘质’不能分离的社会过程,在量的分配和质的内容之间有着不可避免的联系”。[6] 在进入后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领域,应该如何界定高等教育公平的内涵?特别是在这种公平的实现成为评价政府教育政策重要尺度的情况下,又该怎样设定教育公平度的测量分析工具?这也成为监测和调整教育政策的重要课题。结合教育财政政策视角,我们可以从数量和质量两个层面构建高等教育公平概念的分析框架(见表1)。
具体地,高等教育公平可以分解为数量公平和质量公平两个层面。 数量公平的考察主体是高教需求方,聚焦于学生。从时间顺序看,数量公平对应起点公平。在具体研究中,研究者通常从不同社会阶层的升学机会差距、不同类型中等教育机构毕业生的升学机会差距、不同区域学生的升学机会差距等维度来测量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程度。因而,入学机会的普及,即就学率指标成为考察数量公平的重要依据。至于如何从高等教育财政的视角改善数量不公平现象,政府通常采用的是将教育经费以学券、助学金、奖学金,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学生资助的形式,向弱势群体学生及其家庭提供间接资助。即通过学生资助体系的建构与完善来削减来自弱势群体、弱势中等教育机构以及落后地区的学生在获得高等教育升学机会中存在的障碍,由此提升数量层面的高等教育公平性。 质量公平的考察主体是高教供给方,即高等教育机构本身。从时间顺序看,质量公平对应过程公平,并对结果公平的实现有重要影响。在具体的研究中,研究者的考察往往聚焦于不同社会群体所获取的高等教育的就学质量差距、不同类型高等教育机构间的教学质量差距、不同地区间存在的高等教育质量差距。鉴于质量内涵的复杂性,对于质量公平的测量工具选取尚未达成共识,通常所使用的指标较为繁杂,包括生均经费、师生比、生均教学设施等体现教育资源配备状况的相关指标。在高等教育财政方面,政府通常利用资源配置与成本收益分配等手段,以缩小不同教育机构或区域之间存在的质量差距。 2.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现象聚焦:区域、层次、结构 对于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探讨,由于各国高等教育所处的发展阶段与外部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征不同,其关注焦点也存在明显差异。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可归纳为四点:第一是由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主体造成的不公平现象;第二是政府教育投入总量和结构的不公平现象;第三是对于高等教育成本分担问题的批评;第四是教育机会分配不公平现象。[7]其中除第四条涉及数量公平外,其他均属于质量公平,而且涉及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显然,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非均衡性现象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理念实现的主要障碍之一。对此,研究者指出高校间政府教育投入的不公平使得穷则愈穷、富则愈富的“马太效应”进一步凸显,高等教育变得更加不公平。[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