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陈先达(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2010.2.15~22 一个民族的文化结构是一个整体,但整体中的部分可以各有特点。作为中华文化遗产的经典文献中会有不同的观点。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不能简单归为儒家精神。中华民族经典中包含的智慧是丰富多样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思想家对文化经典的解读也是不一样的。而且,中国传统文化中也不可能全是精华而没有杂质。如何对待我们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在今天的社会,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是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的翻版或缩影。在当代中国的历史进程中,社会的确出现了某些与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类似的现象。但历史中任何类似的现象,在完全不同的条件、时代或制度下,却可以具有不同的内涵和意义。我们不应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十全十美,是包医百病、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而是必须将之用得其所,用得其法,用得其道。例如企图以中国文化来解决西方的制度性危机,这是一种文化迷信。任何思想学说都是有所能,有所不能。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强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导向的先进文化建设,我们就可以从中华民族文化这座宝库中吸收丰富的资源。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具有时代延续的价值。可是如果没有高度发达的先进生产力、先进的生产方式和先进的政治制度,传统文化是不能单独发挥作用的。中国文化不等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华民族文化不等于中华传统文化精神。对于传统文化的研究,要当代化、科学化,不能使现代成为传统的注脚。 《管子》中的孝道伦理 许刚(华中师范大学)/《孝感学院学报》,2010.3.10~13 学术界对《管子》的研究,如火如荼。但是,有关《管子》一书中孝道伦理的阐述与探讨,似乎尚无人问及。在《管子》中,充分体现了相互关联性的忠道(君臣关系)和孝道(父子关系)两个方面,且二者往往合而为一,不可分割。《管子·形势》曰:“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上失其位,则下踰其节。上下不和,令乃不行。”孝道伦理,在古代中国非徒为家庭、宗族的血缘守则,亦为乡党、地方的维持规则,更属国家引导教化的治理法则。这是中国古代孝文化的最伟大处。而在《管子》中,已然对此进行了详细论述。《管子·幼官》云:“再会诸侯,令曰:养孤老,食常疾,收孤寡。”《管子·戒》云:“管仲与桓公盟誓为令曰:老弱勿刑,叁宥而后弊。”这里,很明显是自国家政策高度,强调对孤老鳏寡废疾者的照顾、体恤。《管子》还把孝与不孝作为诛赏的依据。选士既首以好学慈孝,则惩恶亦必以不孝为先。不慈不孝之人必去之。要之,《管子》中的孝道伦理内容极为丰富,阐论极为精微,对其研究应该深入。 “二十四番花信风”考 程杰(南京师范大学)/《阅江学刊》,2010.1.111~122 花信风,是指春天应花期而至的风,属于物候学中的风侯一类,但由于其中包含了明确的花卉信息,也被视为园艺方面的花历月令。现存有关“花信风”最早的明确解说见于南宋程天昌的《演繁露》卷一。文中提到《岁时记》,很多人认为是南朝宗懔所著的《荆楚岁时记》,其实是徐锴所著的《岁时广记》。后书已经失传。徐锴《岁时广记》只称“花信风”,本指三月鲜花盛开时的风侯,其义重在风信而非花信。稍后出现的“二十四番花信风”,最初所指也主要是清明时节的风信。北宋后期遂有初春至初夏,以梅花为首、楝花为尾共二十四番花信风的说法,但具体是哪些名目宋人已莫得其详,或者本就是一种模糊说法。纵观宋元明清的文献,所谓“二十四番花信风”中真正可以确认的也只梅花、杏花、海棠、楝花等少数几种。明初王逵提出了完整的二十四番花信风的名目及其象数学依据,影响甚大,后世所说一出于此。但该说将花信风的起始时间上推至小寒,不仅与宋人关于花信风起于初春(立春)的说法不合,而且所说小寒、大寒两气的几种花信与实际花期误差明显。为此,清人王延鼎提出了一套三春六气,每气四种花信的新说法。所谓“二十四番花信风”还有一种就一年而言的说法,明杨慎称见于梁元帝《纂要》,但疑问颇多,对此王延鼎也提出了每月二信,全年共二十四花信的一套新说法,但都未见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