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不仅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并且还在21世纪率先开启了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2008年11月26日,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在国内单方面立法减排的国家,表现出了其应对气候变化,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的非凡的决心、信心和勇气;更重要的,表现了该国政府建构重大国际事务情景的巧实力。该事件标志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取得里程碑式的重大进步,反应了气候变化实实在在的改变了现实全球政治经济体系,并且这种改变将持续扩展,深刻影响到21世纪的世界体系及人类社会的发展。气候变化立法是英国政府围绕2009年底哥本哈根会议政治框架协议所进行的国际社会政治、经济、法律、舆论、社会及文化建构行动的一部分,其目的从一开始就直指发达经济体中最大的碳排放国美国及中印等发展中碳排放大国,①压缩了这些国家气候政策可能的腾挪空间,为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设置了门槛,可能构成我国气候政策保持灵活性的障碍,应该引起国家决策部门的高度警觉,未雨绸缪,从战略层面予以深入研究和及时回应,以求主动。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英国能源气候政策的演变轨迹,探讨实施《气候变化法》的各种影响,对于其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路径和做法形成基本的判断,借鉴其有利于我国实施科学发展观的部分,可以为我国实施能源气候战略决策,走低碳发展道路提供参考。 英国人为他们所制定出的《气候变化法案》而感到自豪,认为显示了英国如何在国内尽到自己的力量,希望以此促进更广泛的地区尽到自己的力量。英国人所希望的是行动从国内开始,但不止于国内,全球都能下定决心,继续合作,才能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英国《气候变化法》,目的直指2012年后京都气候国际协议及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 在经济危机尚处于探底阶段的不景气时期,英国政府不仅没有放弃或减弱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反而仍然采取有针对性的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甚至还把到2050年的减排目标从《草案》阶段的60%提高到正式颁布时的80%,为国际社会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英国政府通过制定《气候变化法》,成功建构了和极大地增强了其在国际气候政治谈判中道义上的力量,代表了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发展的一种趋势。 一、英国《气候变化法2008》要点 2008年11月26日,继获得议会通过一周后,王室正式批准了《气候变化法》,英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写进法律的国家。按照该法,英国本届及以后各届政府必须依法致力于削减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到2050年达到减排80%的目标。 英国《气候变化法2008》是世界上在该领域的第一个法律,英国人视其为发展“低碳未来”的世纪承诺,意味着到本世纪中期英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必须依法减少80%。英国的官方网站②明确指出法案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表明英国致力于为全球减排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是现在③还是最终在哥本哈根达成共识;二是提高碳管理水平,促进英国向低碳经济的转型。英国政府通过自己的单方面承诺向世界表明,他们认为要做到有效的够规模的改变,必须切实采取果断的行动并搭建新的国际框架来应对气候变化。 从气候政策的角度来看,2008年通过的《气候变化法》至少取得了三大成就,一是正式承诺温室气体排放到2050年在1990年的水平上至少减排80%;二是建立了与立法绑定的碳预算;三是建立了“气候变化委员会CCC(Climate Change Committee)”,作为独立的机构提供关于碳预算水平的专业建议及路径方案。该法案在制定了大胆目标的同时,也考虑到不确定因素,保持了一定的弹性,允许以后的政府在诸多约定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进行修订,让事实指导行动。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重大举措,将对英国及全球应对能源和气候变化挑战产生深远影响。 1.法律框架及主要规定 《气候变化法2008》全文正文包括为六个部分,共101条,另有八个附表。六个部分分别是碳目标和预算编制(CARBON TARGET AND BUDGETING)、气候变化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贸易安排(TRADING SCHEMES)、气候变化影响及适应(IMPACT OF AND ADAPTATION TO CLIMATE CHANGE)、其他规定(OTHER PROVISIONS)、普通附加规定(GENERAL SUPPLEMENTARY PROVISIONS)。八个附表分别是气候变化委员会、交易计划、交易计划进一步的规定、交易计划强制信息提供、减少废物计划、一次性使用包装收费制度、使用可再生交通燃料义务、碳减排目标。 该法内容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方面: (1)设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远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当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2020年之前至少削减26%以上,到2050年至少削减80%。政府每5年提交至少一个气候变化影响现状及预测提案和对策报告。 创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碳预算”体系。5年为一周期,在2009年6月1日前设定2008年至2012年、2013年至2017年、2018年至2022年这15年应达到的目标,在190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排26%,促进企业和个人投资低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