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4文献标志码:A Logos(逻各斯)在西方思想史上是一个重要概念。Logos来自希腊文,它本来的意思首先表示说出的话,话语,言谈,其次,又被看作理性,思想,根据,比例等等。[1]416-417前苏格拉底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许多智者,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均频繁使用这个概念。例如,在赫拉克利特看来,logos乃是一切的尺度,是世间万物所遵循的东西,然而人们往往对它视而不见,日用而不知。智者主要把logos看作说话或论述,他们力求把握一种关于它的技艺,即论辩术。在柏拉图那里,logos和辩证法一致。柏拉图不同意智者的看法,在他看来,对事物进行言说和用辩证法进行推论,是和把握事物的本质——理念分不开的,而智者却认为logos和事物自身的存在可以分离。亚里士多德把logos放在了非常特殊的地位上,他说人是具有Logos的生物(zoon logon echon)(NE①,1098a3),人区别于其它生物就在于人有logos。亚里士多德这句话中的logos通常被译为理性。在思想史上,这句话就被理解为,人是有理性的生物。亚里士多德指出,人的灵魂特有的功能是遵从logos,或者不离开logos(NE,1098a14)。从亚里士多德的这个定义,衍生出了传统上诸多对人的本质的规定。不过,Logos在古希腊最源始的含义是话语、语言,从而又有谈话、讨论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说是对思想的语言表达,所以它有了另外一个意思,表示思想自身,或者理性[1]416。 Logos也是海德格尔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无论在他前期还是后期,海德格尔都对logos反复强调并多次做了阐释。不过,在他的前期和后期,对Logos的意义有非常不同的解释。本文主要说明海德格尔前期对logos的解释,并指出,他后期力图改变这种解释的原因何在。海德格尔对logos的解释和他对存在的理解有密切关系。在前期,他对存在进行解释的切入点是人的存在,即,此在。logos是人的存在重要的构成环节,所以,毋庸置疑,不但人的存在必须经由。logos得到揭示,甚至理解存在自身的意义都要由解释logos的真实意义来通达。 那么,在海德格尔看来,logos的意义是什么?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指出,虽然logos最基本的含义是话语,但从古代起它就被赋予了多重意义,“理性、判断、概念、定义、根据、关系”[2]38等等,而且没有一个主导意义对它们进行连接,它们之间反而是相互对立的。在传统哲学中,Logos被翻译和解释为理性,海德格尔对此很不以为然。他首先强调logos源始的意义是话语(Rede)、言说,其它的意义都是以这个意义为基础的。他说:“logos这个词的含义的历史,特别是后世哲学的形形色色随心所欲的阐释,不断掩盖着话语的本真含义。”[2]38在他看来,logos之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被看作人的基本规定性,首先是因为人有说话的能力。海德格尔指出,就logos作为话语的意义,在哲学史上又有多种说明,这些意义中,logos尤其被理解为命题和判断[2]38。也就是说,人的话语在本质上被理解为命题和判断,只有命题和判断才是最恰当的话语。 一、Logos和命题真理 西方传统关于logos的科学是逻辑学。海德格尔说,希腊的episteme logike(逻辑科学)是关于logos的科学,关于说话的、话语(Rede)的科学。[3]1海德格尔经常探讨逻辑学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海德格尔是以逻辑学研究开始其学术生涯的。他的博士论文《心理主义的判断学说。对逻辑学的一种批评性和积极的贡献》(1914)和师资论文《邓·司各脱的范畴和意义学说》(1916)都是研究和逻辑学相关的问题。但是,海德格尔并不在传统意义上探讨逻辑学,而是力图使逻辑学(Logik)回到其源始的logos,恢复其本来的意义。海德格尔认为,关于逻辑学最重要的文献是1843年J.st.Mill的《推理和归纳的逻辑系统》,该作在19世纪的德国有强烈影响,狄尔泰、布伦塔诺、胡塞尔等人都受到它的影响。[3]27在这个著作中,Mill提出,对世界的思考和陈述是句子,对世界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也在语句中。对存在者的陈述如果是真实的,就是真理。由于这种真理观,理论认识的真理取得并保持优先权。理论认识的真理虽然长期以来被作为真理的首要观念,但是海德格尔认为,对逻辑学彻底的把握和审查会动摇这种优先权。当然,这并不是说,推翻了理论真理,以与之对立的实践的真理或者其他的真理模式来代替它。重要的不是理论的或者实践的真理哪种优先,关键是何种真理才是源始的。对源始的真理的追问,这也是逻辑学作为一门科学的根本任务。[3]11在海德格尔看来,传统学院派的逻辑学恰恰把希腊逻辑和哲学问题僵化和窒息了,因此,海德格尔研究逻辑学,是摧毁经院逻辑学,把古代活生生的、创造性的内容从废墟和瓦砾中捡出来,重新拥有它,从而恢复logos本来的意义,把握源始的真理。[3]13 既然逻辑学的根本任务是获得真理,那么它所把握到的真理是什么?传统逻辑学把真理看作真实的判断。海德格尔总结传统对于真理的看法,认为它们可以归结为三个命题:1.真理的“处所”是命题(判断)。2.真理的本质在于判断同它的对象的“符合”。3.亚里士多德这位逻辑之父既把判断认作真理的源始处所,又率先把真理定义为“符合”。[2]247这也就是说,传统真理观中,命题和判断的真和假是真理与否的来源,而命题的真就是这个判断和对象的符合。比如,有人背转身说:“墙上的画像挂歪了。”然后回头看到墙上的像是歪的,于是说明,所说的这个命题是真的,因为两者相互“符合”。传统的真理观就是把真理看作是命题(logos)和事情的符合。[4]218按照传统的解释,这种符合论的真理观源自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首先将真理放置在命题中考虑,因为,只有在命题判断中,才有真和假的问题。在《范畴篇》17a3,他说:“只有那些其中或有正确或有错误存在的句子,才是命题。例如,一个祈祷是一个句子,可是它既不是正确的,也不是错误的。”除了那些没有真假的句子,那些有真假的命题和判断是真理的来源。这种命题真理观也促发了一种倾向,使知识变成某种理论的认知,所有的认知的可能性都要在理论形式中表达。[5]24所以,传统的形而上学和逻辑学将理论认识作为源始的真理,把命题和判断作为对真理描述和领会的方式,并进而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作为这种观点的来源。但是,亚里士多德从来没有说过,真理的源始处所是判断,[2]259从而也不曾为通常所谓的真理的符合论作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