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当代大学生有较强的公德观念,但还没有成为其自觉的行为习惯,反映出其公德总体水平偏低。这与大学生自我认识的偏差、家庭教育和学校德育的缺陷以及不良的社会风气的影响密切相关。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公德教育,必须从培育大学生的“自律意识”入手,辅之以校园文化的有效管理,健全扬善惩恶的伦理机制,形成社会公德践行的大气侯。 一 社会公德是一定社会的全体公民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进行,共同遵守的最基本、最简单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它既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基石和支柱之一,也是衡量一个社会道德风尚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很难设想,一个不讲公德的社会,或者公德沦丧的社会,会有很高的精神文明状态;也很难设想,一个不讲公德的青年,或一个视公德为“区区小事”的青年,会有很高的思想觉悟,能自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 从整体上看,当代大学生有较强的现代公德观念,具有一定的公共意识、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并能在行为层面上有所表现。这在我们的问卷调查[1]中得以证实。例如,有74.5%的同学认为在公共汽车上应该给老弱妇孺让座;有76.9%的同学认为在食堂买饭菜时对待服务员的态度与对待朋友的态度要一样有礼貌;有64.4%的同学同意或较同意“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的观点;更有89.6%的同学认为从校图书馆借出的书同自己的书一样认真精心地保管或较细心的保管。多数学生在观念上认同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讲究公共卫生、对他人要诚实守信、彼此尊重等对个人乃至社会有重大意义。然而,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在公德问题上,大学生的观念选择与行为选择存在较大的距离,两者之间不一致甚至彼此矛盾。从行为层面上看,社会公德的总体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 1.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个体文明举止差,只管自己,不管他人。 文化礼貌是统治阶级法律的一种补充,起着维系和巩固社会秩序的作用。但是,在大学校园里,仍有一些人无视文明礼貌的重要意义。在教室、宿舍、阅览室、电影院、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总有人无所顾忌地大声喧哗、吹拉弹唱、起哄怪叫、甩瓶砸钵;有人缺乏起码的卫生习惯,随地吐痰,随手乱丢果皮杂物,甚至随手将脏水往窗外泼;乘公共汽车时抢先占座位,见到老人故意掉头往窗外看,装作没看见;老师、领导去学生宿舍,有的人或躺在床上,或在象棋、围棋、扑克桌上酣战,或高谈阔论,对来者不予理睬;同学之间常为一点鸡毛蒜皮小事争得脸红耳赤,互不相让,甚至为此大动干戈,拳脚相加。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尽管有些大学生相当注重自己的公德修养,然而却忽略了带动他人一同遵守公德。在问及对于“保护学校课桌椅的态度”时,竟有50.9%的人认为自己不乱涂乱画,至于别人怎么做则不管,而只有12.7%的人做到自己不乱涂乱画,而且勇敢地制止别人的这种行为;在问到“您对考试作弊的态度”时,认为反正自己不偷看,管他别人怎么看竟然占41.5%,而认为“行为恶劣,应该严格处罚”,“偶尔偷看一两次无所谓”,“能偷看是自己的本事,无须大惊小怪”三项之和才占58.5%;在问及“当您在教室里自习时,突然停电,许多同学大喊大叫,您的态度”是“起身制止”(4%),“很恼火,但只得忍”(24%),“它们要闹就闹,不理睬”(60.5%),“加入其中,一起闹”(11.5%)。这种在公德上“只管自己,不管他人”的行为,认为他人的公德思想行为与我无关的思想,是大学生公德总体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表现。 2.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有较强公共意识,但少付诸于实际行动。 我们设计了三项指标来调查大学生公共意识和行为状况:交通规则、公共秩序、社会公益。在调查中,绝大多数学生认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过马路要走人行道,红灯亮时不过马路,等绿灯亮时才能走。但问到你平时是如何做时,竟有50.3%的同学认为只要马路上没有车辆行驶就过马路,视当时情况而定;31.7%的同学认为大多数时候能遵守这一交通规则,有时偶然不遵守;而只有18%的同学过马路,绝对认真遵守规则和交通灯指挥信号,红灯停、绿灯走。在“公共秩序”项目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学生能意识到公共秩序对他人的学习、工作、娱乐和休息的重大意义。例如,“熄灯后一个小时,仍有人在聊天”这个题目的调查中,有6%的人认为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聊天,别人会理解;20%的人认为熄灯后聊天,会影响别人;74%的人认为不能因为自己高兴而影响其他人。但我们在走访时,随时可见不少人无视秩序的存在。在“尊重与维护社会公益”方面的调查中,当问到“当您在校园散步时,看到有人乱折树枝,破坏花草,这时您会怎么做时”,有24.4%的人认为事不关己,装作没看见;有65%的人很想上前制止,但又怕麻烦;有15.6%的人勇敢地上前制止。这表明绝大多数学生意识到乱折树枝、破坏花草是不道德的现象,而且内心也有着维护社会公德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然而“怕麻烦”却成了多数人动机和行为之间的最大障碍,导致了维护社会公益行为不能发生。从以上的调查中,我们认为,绝大多数学生有较强的公共意识,有较强的责任心,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观念层次,即口头、笔下及谈话里,还没有成为其自觉的甚至自动的行为习惯。 二 造成大学生公德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自我认识存在着偏差。 在任何社会文化形态中,人们都会有与之相吻合的对于自身的认识和看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把自身无条件地融入集体和权威的意识中作为自身的价值尺度,而极“左”思潮又把这种观念推向否定人作为个体的自我存在的极端。自改革开放以来,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强化一直是青年学生追求的热点之一。应该说,从缺乏主体意识走向独立,不回避追求个人利益,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但是,从自我认识看,许多大学生对价值自我和现实自我的认识发生分离。所谓价值自我,是指人们的思想化的自我,而现实自我,则是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所能表现的自我。对价值自我,他们的认识偏高,自恃有超过社会一般成员的认识水平和意志能力,而且他们的自我评价也偏向于价值自我。对现实自我,他们又很难用理性去把握,而处于一种盲目的状态中。由于对自我认识的内在分裂,使一些大学生对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价值判断上产生了双重标准。一般来说,许多大学生的功利尺度较多地指向自我,并以此为标准来期待和要求他人、社会应该怎么样,而将道德标准作为在个人功利价值没有得到实现时的某种补偿,而且较多的是作为判断他人、社会的价值标准。如许多大学生只追求自己人格内部的完善,却不注意外部的行为习惯,认为是小节问题,不必在乎,甚至还有的人认为这是一种“洒脱的风度”,但对他人不受道德纪律的约束的行为,表现出极大的愤慨和严厉的批评。正是由于这种自我认识的偏差,导致许多大学生在公德认知和评价方面可能是正确的,但真正代表他们道德素质的公德行为和习惯是不尽如人意的。这也说明了,尽管社会公德主要是建立在个体道德自我选择基础上的一种主动的社会行为,但当代大学生的自律精神还是十分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