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从起步伊始即显示了强劲的生命力,同时也遭遇了巨大的困难和挫折。八十年代前期,一些著名的重点大学,如清华大学、北京航空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等率先开设了音乐讲座或选修课,在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尽管这些课程内容非常浅显,但对于渴望获得音乐教育的大学生却不啻是久旱中的甘霖。北京大学开设交响乐讲座,学生蜂拥而至,使只能容纳四百人的礼堂拥进一千多人。在清华大学中曾流行着一个著名的公式:8-1>8,即学生认为,与其每天学习8个小时专业课程,不如减去1小时用来学习音乐,其学习效果远大于前者。学生的反响使教师受到极大鼓舞,对刚刚起步的艺术教育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与此同时,艺术教育也面临着相当严峻的问题。由于它当时只是少数学校自发性的行为而非国家规定,因此在学校中缺少自己的位置,在管理、教学、师资等方面得不到基本保证。 1985年,中国高等音乐教育学会在北京成立。这是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作为全国第一个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社团,它标志着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开始从自发走向自觉。1987年,国家教委新设立的艺术教育处委托该学会对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进行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于1988年制订下发了“关于在普通高校中普及艺术教育的意见”文件。该文件对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性质任务和教学师资及管理做了明确规定。该文件的下发确立了艺术教育在普通高校中的位置,成为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发展中的重要转折点。 自1988年到1995年的七年时间内,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开始步入迅速发展的新时期。据初步统计,到1995年底,全国一千多所普通高校中已有2/3以上学校开设了艺术课程, 其门类从单一的音乐欣赏已扩大到所有艺术门类,内容包括知识、理论、欣赏和实践各个方面,出版教材几十种。一些学校,如北大和清华还做出所有在校生必须学习一门艺术课程才能升级或毕业的规定。有近1/3学校成立了艺术教研室, 专任教师从1988年的几十人发展到千余人。第二个艺术教育学会——全国高校美育研究会于1990年在北京成立,同时一些高校还成立了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使艺术教育管理得到加强。艺术教育社团如雨后春笋出现,各地各校纷纷举办艺术节和活动。北京、上海和浙江等省成立了省(市)大学生艺术团。上述数字,从不同侧面勾勒出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整体面貌。 在看到艺术教育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隐藏在发展下面的众多严重问题。一是艺术教育法规建设远远落后于需要,其中缺少大学生艺术教育标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因为缺少标准,在教学和活动组织中出现随意性,结果往往活动轰轰烈烈,但落实到学生教育上却收效甚微;二是教师问题。由于现在学校中的艺术教师多从专业艺术学院或师范院校毕业,他们对普通高校中的普及性教育缺少热情和经验,另一方面,由于这些院校中没有艺术类职称评定组,这些教师在职称评定上受到极大影响,这些都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成为高校艺术教育的隐患;三,最重要的是仍有一些院校负责人在教育观念的转变上落后于形势,而表现在艺术教育上往往持否定、排斥态度,严重制约了艺术教育的正常发展。 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从起步到今天不过十余个年头,但已日益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历程鲜明地反映了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性和曲折性,成为高等教育改革深化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必将出现更加辉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