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校合作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普遍趋势。高等学校与产业界在科学研究、培养人才等方面的全面合作,使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和研究人员同企业界管理人员、工人相结合,以及人、财、物力的优化组合,不仅有力地推动了科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且也有力于高校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的发挥。产校合作,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大科学与大教育的有机组合,是高等学校承担劳动力再生产和生产新科学的表现形式,也是实现其最佳目标的必由之路。 产校合作这一事物,从19世纪后半期产生以来,已有100 余年的历史。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产校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地发展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认真研究这些特点,于我国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大有益处。目前,国外高等学校与产业界的合作,内容丰富,形式繁多,但就其主要特点来说,有如几个方面。 一、果断决策,全面展开 长期以来,在国外学术界、教育界围绕产校合作问题看法不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种看法认为,高等学校同产业界合作,是高校为经济、科学发展做贡献及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另一种看法认为,这是教育自身的毁灭。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走产校合作道路的,只限于少数经济发展国家的某些老大学、名牌大学,是具有自发性质的。随着生产力、科学技术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三者之间的本质关系。特别是,以微电子、电子计算机和光纤通讯构成的信息技术为中心的,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海洋工程、航天工程、核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革命异常迅猛发展的冲击下,许多国家政界、教育界、科学界、产业界人士,深刻认识到教育、科学对生产发展的意义,因此,把产校合作,发展高技术产业,培养高质量人才作为实现世界经济,军事大国目标的立国之本。为此,各国都以迎接新技术革命的姿态,果断地决策,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教育,并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保证产校合作的全面实施。 英国政府在教育改革中,要求一切高等学校同产业界、商业界合作。同时大力倡导高等学校形成校内的工业环境,在工科院校内建立工业中心,兴办教学公司,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另外,高等学校实行“三明治教育”,也称“3+1”教育或“夹心饼干”教育,增加学生到工厂实习的时间,扩大高等学校与产业界人才的交流,实行产校科学研究合同制及技术合作制度。德国实行产校合作比较早,是具有教学科研相结合及产校相结合传统的国家。德国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80%来自产业界,是产校合作研究项目。为了保障产校合作的效果,国家决定高等学校教师从校外聘请,他们既有长期工业生产实践,又有较高理论水平。在这次技术革命中,法国由于丧失机遇,出现了电子计算机技术落后于英、德、美、日等国的状态,因此,奋起直追。法国政府提出,高等学校必须广泛地对外开放,密切地与工商界联系,建立合作关系,成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并在工科院校实行教学、实习交替制。美国、日本、加大拿等国也都纷纷决策,要求高等学校走产校合作的道路。美国实行产校合作的学校,公立院校占91%,私立院校占65%。与产业界建立联合会议制度的高校占总数的72%;与产业界共用设备的高校占总数63%;与产业界共开学分课的学校占总数的19%;合作研究的高校占总数的18%。日本政府要求高等学校与企业界建立合作关系,集中使用资源,联合使用设备,共同培养人才,合作攻克科学堡垒,并以此作为在科学上搞出名誉,在经济上赚大钱,在军事上成为世界大国目标的重要措施。 二、全面合作,形成制度 国外产校合作,就其内容来说,主要是两个方面: 其一,合作研究。英国政府提出,采取措施,“大学研究工业化”。日本政府提出,要以大学为核心,开展合作研究。据日本政府总务厅的调查报告的数据表明,高等学校同产业界合作研究经费,仅电子信息工程学(电子、信息、仪表)的投资1965年、1975年、1985年分别为3-12亿日元、2338亿日元、13220亿日元。据有关资料表明,日本产学合 作从事科学研究,逐年发展。从1983年到1988年的6年里,每年的合作项目分别56、160、216、272、396、398项;每年参与研究的人员分别为66人、184人、254人、325人、465人、555人;每年的经费分别为7亿日元、8亿日元、13亿日元、18亿日元、21亿日元、26亿日元。 高等学校与产业界合作研究的具体办法有如下几种:(1)成立研究联盟。美国杜邦电气公司从1987年起,同麻省理工学院、亚利桑大学等12所大学结合成立“研究联盟”,研究15个单项课题,杜邦电气公司投资150万美元;研究经费幅度在5万美元至15万美元之间。(2)委托研究项目,由委托的企业提出解决生产中的课题。委托高等学校研究,研究经费由企业承担,高等学校出人力和研究设备。研究成果,高校获专利权,委托企业优先使用若干年。日本企业界委托大学的研究项目1-975年为906项,研究经费为20亿日元。到1986年研究项目上升到1695人,研究经费为36亿日元。(3)委托研究人员。大学把民间企业外部理工系统的技术人员,研究人员接收过来,作为委托研究人员,指导他们进行研究生院水平的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按照合同规定分配。(4)“奖学捐助”。大学接受民间企业、团体、个人的奖学捐款资助,进行学术研究,日本的民间企业、团体、个人的上述资助,从1976年的46亿日元上升到1986年的248亿元。(5)利用科学研究费用补助金。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向大学提供研究经费补助金,对研究成果获得一定的优先使用权。补助金的数额仅1987年就达451亿日元。(6)人员交流。企业界聘大学的研究人员做科研顾问,或参加企业的董事会,协助科研管理。(7)咨询服务。大学的教学人员、科研人员为产业界提供咨询服务,其中包括一次性咨询。定期咨询和长期咨询。许多大学建立了咨询服务机构。(8)区域性的开发协助。一些国家的大学按所在地区分工,为当地科技城开发服务,派研究人员参加制订计划,开展合作研究,接受委托研究项目等。如日本的亟馆地区、青森地区、秋田地区、山形地区、长冈地区、富山地区等科技城的开发,都分别得了北海道大学、弘前大学、秋田大学、山形大学、长冈科技大学、富山大学等的协助和支持。在当今科技迅猛发展的条件下,只有产校合作,形成人、财、物的强大优势,才能取得重大成果。这不仅有利于经济、技术的发展及教学水平的提高,而且也造就尖端科技人才。从1901年至1981年全世界有97位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其中32人是德国化学家,其中15人在大学工作。同时期世界上有104名获诺贝尔物理学奖,德国15名,全是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这与德国有着产校合作开展研究的传统是密不可分的。具有科学家摇篮之称的英国剑桥大学有46名科学家获诺贝尔奖金,占英国诺贝尔奖总人数(63人)的73%。这与该校长期同产业界开展合作研究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