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995年7月,在本刊与江西师范大学、爱德基金会、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高等教育研究》杂志社等单位联合举办的“高教研究中青年学者理论研讨会”上,与会者就“高等教育如何为贫困地区发展服务”的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本刊约请几位作者对他们的发言进行了补充,整理成文,现予发表,以飨读者。 关于我国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理论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新的区域发展政策以来,无论是东部沿海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建设都有很大发展。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各地区发展仍不平衡,地区间的差距有所扩大,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教育的发展同样如此,许多学者已经以大量确凿数据、材料,揭示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教育发展之间差距扩大的事实。就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而言,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由于社会需求的“拉动力”和经费投入的“推动力”都远不如东部发达地区,因而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结构的调整与质量的提高,都处在相对缓慢而且困难的时期。其二,由于多重的人才流失,欠发达地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面临危机。问题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如何看待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现象?如何缓解教育发展区域差距扩大的趋势?对此,作者作如下思考。 (一)既要承认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又应努力避免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状况差异甚大,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一个长期客观存在的事实。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实际上是将区域的平衡发展目标置于效率、效益增长之上,甚至一度损害了经济效率的提高,影响了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水平。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模式被突出效率、承认差异、有所倾斜的新的区域发展模式所取代。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完整地表述了他对在我国通过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构想:“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4页)这一构想有两个要点:一是承认发展有先后,发展不平衡;二是先富起来的地区要带动并支持后发展地区,在适当的时候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避免两极分化。 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尤其在实行市场经济、区域非均衡发展的国家,会出现一种被社会地理学家称为“回流效应”的现象。即由于较发达、较先进的地区积聚、吸引资源的能力较强,因而在教育的绝对水平上升的同时,“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先进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教育的相对差距却越来越显著。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应当在承认区域发展具有不平衡性的同时,努力避免区域差异的不断扩大,尤其是优先考虑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教育的地区差异。 之所以强调优先考虑缩小地区间教育发展差距,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教育的落后,既是该地区经济落后之果,又是经济继续落后之因。因此,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和教育发展的区域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区际竞争力。第二,差距一旦拉大,就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扭转,有时甚至要经过好几代人的努力方能见效。第三,如果这种地区差异又与民族的、宗教的差异相重合,则更不能掉以轻心。正是基于这一考虑,钱伟长教授在《群言》杂志1995年第3期撰文大声疾呼:“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有力的措施,现已存在的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经济、文化的差距将愈加扩大,这对我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乃至祖国统一,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既要重视促成欠发达地区教育与经济间的良性互动,更要加强有计划、强有力的中央调控。 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看,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发展,一靠“投资拉动”,即投入更多的教育经费;二靠“需求拉动”,即形成日趋旺盛的对较高层次专门人才的社会需求。从教育生态学的角度看,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以及高等院校的生存发展,都离不开相应的生态环境:城市中心地区的发展,交通信息网络的形成,社区文化素质的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与发达……。因此,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说,有赖于本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或者换句话说,取决于高等教育与本地区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经济的初步变革与起飞导致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后者又反过来成为经济进一步变革与增长的催化剂。 但是,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越来越发挥主导作用的情况下,地区发展之间的差距不会自然地缩小而只会相对甚至绝对地扩大;没有政府的宏观调控,欠发达地区教育与经济间的恶性循环难以打破,良性互动难以形成。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曾经凭借强有力的政府宏观调控手段,改变了旧中国高等教育资源地区分布极不合理,极不平衡的状况,在实行市场经济和非均衡发展战略的今天,政府的干预和中央的调控只应改善而不能削弱。市场的作用越是明显,区域的发展越是活跃,就越要求从总体上加以协调,越要求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的职能。但是这种干预与调控,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的,不再仅仅是过去的指令性计划与行政手段。政府的干预大抵分两个层次,一是欠发达地区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旨在考虑本地区发展的长远利益和超部门因素,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得到尽可能多的经费支持;二是中央政府的调控,从全局利益出发,协调效益与地区平衡发展的关系,缩小欠发达地区教育与东部沿海地区教育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