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师范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1994年高师院校已达241所,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58.6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0.9%。近十几年来,已输送高师毕业生206.5万人,基本上满足了中学教育的师资需求。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高师教育坚持和加强师范性的结果。但是近两三年情况开始在起变化,一些高师院校淡化弱化师范性,举办了许多非师范专业,招生人数也与师范专业招生人数基本持平。如果不加调控地照此发展下去,势必会模糊高师教育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宗旨,难以完成国家赋予的培养合格师资的历史使命。 科教兴国,教育为本,师范为先。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师范教育,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下,更强调要大力办好师范教育。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指出:“师范教育是培养中小学师资的工作母机,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投入,大力办好师范教育,鼓励优秀中学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进一步扩大师范院校定向招生的比例,建立师范毕业生服务制度。”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第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这就把办好师范教育上升成了国家意志,确定为政府行为,为发展师范教育规定了基本政策,提供了法律保障。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李岚清副总理在会议总结中特别强调:“为了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就必须大力培养合格的教师。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办好各类师范教育,这是我国教育的传统和特色。在这个问题上不要有丝毫的动摇。”高师教育是高层次的师范教育,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师范性,为发展基础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坚持师范性,继承师范传统 坚持师范性,对高师院校来说是第一位的。因为师范性是高师教育的根本特性,是高师院校赖以存在、发展的命脉所在。去掉了师范性,高师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淡化、弱化了师范性,高师就很难培养出合格的中学师资,很难发挥出“教育母机”的作用。 (一)我国师范教育的主要传统 我国有办师范的传统。坚持高师教育的师范性,就是要继承和发扬我国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毫不动摇地把师范教育办好。 我国正规的师范教育,从1897年盛宣怀办上海南洋公学师范院开始,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盛宣怀在《筹集商捐开办南洋公学折》里,强调“师范、小学尤为学堂一事先务中之先务”,这种师范为先的教育思想实在非常宝贵。1898年,在维新变法期间,光绪下诏开京师大学堂。1902年,京师大学堂设速成科,师范馆开始招师范生。1904年,又开办师范预科,次年将师范生分为洋文、地理历史、理化算术、博物四科,这是我国师范教育按学科分设专业的开始,京师大学堂附设的师范馆,成了后来的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1903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把师范教育划开,分师范学堂为优级、初级两阶,使之自成一个独立系统,开始形成我国最初的师范教育体系。据1910年的统计,清政府设置的师范学堂(包括各类的师资训练机构)共415所,学生28572人。辛亥革命以后,当时的民国政府相继公布了《师范教育令》、《师范学校规程》、《高等师范学校课程标准》、《高等师范学校课程标准》,师范学校以省立为主(也可以县立或两县以上合立),高等师范学校为国立。国民党统治时期,师范教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1946年高师达15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给师范教育带来了春天,高师院校的发展较快,到1965年已达59所。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后发展更快,目前全国241所高师院校约占普通高校总数的1/4,已经成为高教战线的一个重要方面军。 我国高师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好的传统,这是我们坚持师范性所必须继承和发扬的。 1、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传统 这是最根本,也是最有价值的一个传统。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举办师范教育的目的是为中小学输送合格教师,也就是为基础教育服务。我国师范教育是在清末维新运动的影响下开办的。十九世纪末,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的失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彻底破产。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掀起了以救亡图存,实行资本主义改革为目标的维新运动,变科举、兴学校就是这场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兴学校,康、梁都主张创办师范教育。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就有了“设师范”的思想,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师范》中则把师范教育作为“群学之基”,并且得出结论:“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这就在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次以明确的语言赋予了师范教育以重要地位,清政府虽然很快镇压了维新变法运动,但他们迫于情势,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也不得不兴办新式学堂,建立师范教育。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强调:“学堂开设之初,欲求教员,最重师范。”1903年,张百熙、荣庆、张之洞等的《重订学堂章程折》和《学务纲要》也反复强调:“办理学堂,首重师范”,“师范学堂,意在使全国中小学堂各有师资,此为各项学堂之本源,兴学入手之第一义”,“宜首先急办师范学堂……初级以教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之学生,优级师范以教中学堂之学生,及初级师范学堂之师范生”,“开通国民知识,普施教育,以小学堂为最要,则是初级师范学堂,造就教小学之师范生,尤为办学堂者入手第一义。”同年颁布的《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还特别强调:“初级师范学堂为小学教育普及之基”,《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则规定:“设优级师范学堂,令初级师范学堂毕业生及普通中学毕业生均入焉,以造就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之教员管理员为宗旨。”这些都明确提出了兴办学校师范为先的思想,规定了师范教育为中小学培养教师、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宗旨。辛亥革命以后,我国教育逐步进行了改革,打上了资产阶级教育更多的烙印。在师范教育方面依然继承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传统,当时的教育部公布的《师范教育令》规定“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校教员为目的”,“高等师范学校以造就中学校教员为目的”,这就使各级师范学校的教育目的更为明确,突出了为中小学培养教员的办学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近五十年间,师范教育尤其是高师教育发展迅速,保持和完善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传统。这不是对已有传统的简单继承,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丰富和发展。解放初期,百废待兴。在党和政府领导下,高师教育经过恢复、改造和发展,具有了崭新的社会主义性质。1950年,教育部颁布《北京师范大学暂行规程》,其中明确规定师大培养出来的人才,必须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能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进步的教育科学、教育技术以及有关的专业知识,这就明确了新型教师的规格,使培养目标具有新的特质。1951年教育部召开全国师范教育会议,明确高师的办学宗旨是为各类中等学校培养合格师资。1954年教育部颁布《师范学院暂行教学计划》,把培养合格中学师资的目标落实到了课程设置之中。1958—1960年间,高师教育受到干扰,不适当地提出“向综合性大学看齐”的口号,1961年10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师范教育会议予以纠正,再次明确高师的基本任务是“培养中学教师”,强调“应该使教师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同时也必须掌握专门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技巧”,提出高师应当“面向中学”。文革以后,高师教育有了更大的发展,党和政府进一步要求坚持师范特性,办好师范教育。1980年6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再次重申高师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中学教师。1987年3月,国家教委召开高师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师范性与学术性相统一的关系,强调“统一的基础是为基础教育服务”,“国家设置各级师范院校,目的是培养数以百万计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合格教师,职业教育方面以及其他方面的合格教师,如果离开了这个培养目标,师范院校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改革开放的十多年间,高师院校排队干扰,坚持国家规定的办学宗旨,使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传统得到了新的发展和完善,在坚持师范性的道路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