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正式加入国际支付结算体系 12月4日,央行正式对外披露,200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加入国际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成为23名正式成员之一。央行加入CPSS之后,一方面将致力于推动我国支付结算体系制度创新,保障支付结算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采取更合理的手段影响市场安排,不断完善支付系统以及证券结算系统的相关设计,积极推进零售支付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使支付结算体系能够顺应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另一方面,央行将会加强与CPSS成员之间的合作,不断完善国际支付体系的风险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国际支付结算体系的统一性和规则基础,促进我国及国际支付结算体系的健康发展。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2009.12.7.② 四大银行定调明年信贷投放政策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明年的货币政策目标也有了明确的指向:在继续保持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同时,货币政策也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把握好货币信贷增长速度。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国有控股的四大商业银行也在第一时间分别对外明确了明年的信贷投放政策。工行将加快信贷业务创新,拓展信贷业务新领域,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行有望在信贷投放和产品创新方面延续今年所呈现的稳健风格。建行方面还特别强调,将下大力气加强对中小企业、“三农”、节能减排、医疗卫生和文化产业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严控对产能过剩及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贷款。中行将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进一步发展扩大境外业务,充分利用该行全球化的机构网络和多元化的业务平台,延长服务链条,拓宽服务领域,以适应企业“走出去”的新趋势、新需求。农行提出,将大力推进城市业务改革和转型,构建城乡联动的特色发展模式在体制机制、产品、服务等各个方面寻求突破,逐步建立起推动城乡业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2009.12.14.②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将对接 近日,新华社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及各地新闻出版局“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工作会”上了解到,新闻出版总署正在进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视讯系统等方面的电子信息化建设,并将于明年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据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介绍,政务外网与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互联网逻辑隔离,主要用于运行政务部门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为政务部门的业务系统提供网络、信息、安全等支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通知规定和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决定,总署与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之间的电子政务数据传输渠道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现。 ——摘自《中国改革报》2009.12.16.⑤ 社保基金正式纳入政府预算 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先行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纳入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 近年来,随着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快速增长,非常有必要建立预算制度,将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以强化基金管理的计划性和约束力。社保基金纳入政府预算后,就意味着每年必须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保基金的公开化和透明性,所以社保基金较之前会变得更加安全,这对社保基金的违规操作进行了有效警戒。将社保基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也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向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倾斜,这也符合当前中央的基本政策走向。从财政角度看,相比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的资金将得到优先保证,有利于保证社保基金的稳定发展。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2009.12.11.② 商务部: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 商务部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服装、家电、家居装潢、图书音像等适宜网上交易的商品销售,深度挖掘各类网民群体的消费需求潜力。《意见》指出,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是当前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居民消费、保持经济增长动力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商品流通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意见》提出,要培育一批管理运营规范的专业网络购物企业,扶持一批网上批发交易企业,要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开拓网上市场,大力发展服装、家电、家居装潢、图书音像等适宜网上交易的商品销售等。此外,《意见》还指出,由于我国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流通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网上交易的配套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各地商务部门也要着重防范和化解互联网虚拟性带来的各类交易风险。 ——摘自《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12.14.① 我国将推进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日前下发的《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推进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煤电价格关系。《指导意见》指出,煤炭价格继续实行市场定价,由供需双方企业协商确定,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将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电煤市场价格指数,通过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发布,为供需企业协商价格提供参考依据,引导生产和消费。同时,清理各类收费和基金,推进涉及煤炭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指导意见》还提出,要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改革,鼓励供需双方签订长期合同,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主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改变目前煤炭供需双方集中衔接的做法,由企业在规定时间自主选择适当方式,分散进行衔接。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都不得规定企业的衔接方式,不得强制企业集中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