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分析和判断 (一)对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最终分配格局的计算结果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对国民生产成果在各生产主体之间分配的第一个微观分配环节,从表1可以看出在初次分配环节中各分配主体的收入分配趋势,从1996—2005年间,居民分配比率呈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65.3%下降至2005年的58.9%;企业分配比率不断上升,由1996年的16.7%上升至2005年的22.7%;政府分配比率不断上升,由1996年的15.1%上升至2005年的17.3%。 在初次分配格局形成的基础上,政府将主动进行再分配,这是各经济主体利益格局的第二次调整,经过再分配之后,形成国民收入分配的最终格局,它反映国民收入各分配主体的资源最终占用状况。从表1可以看出在1996—2005年间,政府最终分配比率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由1996年的17.1%提高到2005年的20.7%;企业也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由1996年的13.6%提高到2005年的19.5%;居民一直处于显著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69.3%下降到2005年的59.8%。 (二)对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基本判断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当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居民最终分配比率不断下降,因此,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居民分配份额。对比一些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可知,我国居民的分配份额较低,政府和企业的分配份额偏高:首先,美国的人均GDP在1942年首次超过1000美元,在经历20年时间后,1962年人均GDP达到3144美元,这时期美国居民的最终分配比率大约为72%。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居民分配比率一直较为稳定,平均为73.4%,而政府和企业分配比率分别为13%。由此看来,美国的居民分配份额大大高于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分配份额低于我国;其次,日本的人均GDP从1966年的1071美元,增长为1973年的3348美元,这时期日本居民的最终分配比率大约为75%。2005年日本政府和企业的最终分配份额为17.6%和9%,分别低于我国同类比重3.1和10.5个百分点,而同年居民最终分配份额为73.4%,高于我国同类比重13.6个百分点。① 二、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形成的原因 (一)企业利润侵蚀了居民劳动报酬 1.近几年我国劳动报酬和利润的变化趋势 首先,本文按照收入法将GDP进行了分解(见表2)。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从1996年的53.4%下降至2005年的41.4%,1998年之后趋势尤为明显;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从1996年的21.23%不断上升至2005年的29.55%;固定资产折旧占GDP的比重也不断上升。企业为了实现延期纳税的目的,会将一部分利润转化为固定资产折旧,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包含了一部分利润,其不断上升事实上反映了利润不断上升。”利润侵蚀工资”是引起以上趋势的重要原因;其次,居民劳动报酬由政府付出和企业付出的劳动报酬组成,从表3可以看出,10年间政府付出的劳动报酬平均年增长率为17.3%,而企业付出的劳动报酬年增长率为15.1%。这说明了职工工资增长率低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率。
2.“利润侵蚀工资”的方式和原因 利润侵蚀工资的方式包括:第一,企业压低、克扣和拖欠工资。很多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实际工资执行标准。一些企业还强迫职工经常加班,而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劳动报酬,肆意拖欠工人工资;第二,企业不缴或者拖欠职工社会保障费;第三,企业让职工提前退休,或者采取买断工龄等方式。有些企业以极低价格买断了职工工龄,降低了企业的社会保障费支出。有些企业为了降低职工工资,使得很多职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从而减少了职工工资。 利润侵蚀工资行为为什么会存在呢?首先,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以及高等教育扩招产生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使得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为利润侵蚀工资行为的实施提供了基础;其 次,企业内部的工资议价机制没有建立,企业所有者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工资议价机制的缺失使得利润侵蚀工资行为得以实施;再次,政府管制的“缺位”使得这一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例如垄断产业部门通过其垄断地位侵蚀下游产业的利润,从而降低了下游产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总之,利润侵蚀工资已成为居民收入分配所占比重降低的一个主要因素,而解决这个问题也成为提高居民收入、扭转居民收入分配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的一个重要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