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研究的苏南地区主要指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和常州市。苏南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人多地少,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已经限制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是其必然选择。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苏南的农业现代化走在前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根据区域发展条件和水平,区域间存在发展差异,不过现代农业的发展仍呈现出一定的共性:优势产业的发展以及基地化建设。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科技化、产业化亦是苏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在现代农业市场化的过程中,农村合作组织功能的发挥是实现市场化的有效途径。农业生产机械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推进,农产品的品牌化、科技化正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发以及国家科技扶持项目上,均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统观苏南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其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的具体作用表现为合作经济组织是承接投资的组织载体,能够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同时也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之一,通过实施培训教育以及直接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组织保障 200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种成员主体身份明确,产权关系清晰,权利与义务对称,管理科学的现代农业企业组织。它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之上,管理以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为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新的层次和意义上深化和完善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表现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代表了中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发展方向。[1] 相对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无论从内涵到外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的成功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表是取决于农业现代化的状况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化主要是转化农业、农村和农民,没有农业现代化也就没有国家现代化。现代农业是以广泛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为主要标志,运用现代工业装备,推行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以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实现了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生产的农业。 现代农业是指处于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发达的农业形态,是继原始农业、传统农业之后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具体地说,现代农业就是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2]现代农业的概念早已超出单纯田间生产或农户生产的范畴。无论是美国哈佛大学的John M.Davis和Roy A.Goldberg于20世纪50年代初提出的Agribusiness,还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初有人提出的“十字型农业”,均将农业的范围扩大,包含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与供应、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销以及从事与农业有关的信贷、保险等相关产业。国内王秀清(2000)从增长、结构和绩效两方面揭示了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状况,并从产业关联角度分析食品工业与农业的相互作用及其所存在的问题。刘志澄(2003)认为,所谓现代农业,实质是以现代科学技术及其应用水平、现代工业技术及其装备水平、现代管理技术及其管理水平、现代农产品加工技术及其加工水平、现代农产品流通技术及其营销水平为基础的、产供销相结合的、贸工农一体化的、高效率与高效益的新型农业。陶武先(2004)认为现代农业是从工业革命以来形成的农业,是逐步走向商品化、市场化的农业。洪绂曾(2007)认为现代农业建设,已不是农业本身的问题,而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农业是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现在发展为“大农业”。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首先解决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市场化主体问题。合作组织作为一种准企业组织,作为市场主体进入农产品市场,能够极大程度地保障农户利益。其次,合作组织的出现可以一改往常零散的生产经营方式,能够通过合作实现规模化,进而实现农业生产的高效率、高效益。同时专业技术、专业信息的掌握和运用,能够避免盲目生产和无效扩张,在农村社会实现技术指导、技术运用的专业化和产出效益化。从而扭转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发展观念,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高效发展。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是实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最有效选择。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地调查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特点 (1)总体发展较快,但农户覆盖面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发展,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显示了很强的活力。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半数以上分布在东部,1/4左右分布在中部,西部分布较少。农户的总体覆盖面积较低,大约在4%左右。调查证实,江苏苏南地区合作经济组织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性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民间互助合作精神、政府作为有明显关系,特别是与地区农业人口数量、农业在区域经济中的重要性、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关系紧密,各地的合作组织发展,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2)组织形态多种多样,主体呈多元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着多种具体的组织形态,江苏乡村社会中组建的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有4个类别: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经营性专业协会以及经济联合体和生产组合。专业合作社突破了地缘、血缘、亲缘的界限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社区合作社具体又分为土地股份合作社、资本型股份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股份合作社等具有股份分红性质的组织;经营性专业协会存在经营性和服务性的区别,是过渡意义上的专业合作社;经济联合体或生产组合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家庭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临时性组织,没有明确的章程、固定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长远发展来看,经营性协会以及经济联合体具有很大程度的临时性和过渡性,因而不是现存的主流形式,现实生活中以前两者居多。比较典型的就是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带动两种发展模式。实地调查,江苏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为主(见表1)。 表1 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