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边界困局 1、源为权力异化的权力不作为 权力是权利的集中和让渡,具有公共性。政府权力是政府组织在接受所辖民众委托的基础上,正常履行行政职权以维护、统一和协调全体民众利益的手段或工具。政府既然接受了民众的委托,处理所辖领域内的公共事务,就负有积极履行行政职权,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谨慎义务。政府正常执行职权,规范运行权力,既是其神圣权力,也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权力不作为是指政府明显地怠于行使法定职权、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职和违法行为。权力不作为的实质是权力异化的一种隐性表现。权力异化是公权力的歪曲化和私有化。“在其位不谋其政,有其权不履其职”表面看来是权力的渎职行为,深层次来讲是公权力的扭曲和变形。权力不作为的现实表现是职权人员玩忽职守、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渎职行为,具体表现为对职权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或者见而不察。 改革开放以来,权力异化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主要是呈权力腐败的极端显形表现。从陈希同案到成克杰案;从上海社保系列案到阜阳“窝腐败”;从政府强拆强建之权力寻租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黑洞,从海关腐败到司法腐败,权力腐败的极端现象不断发生并渗透至权力运行的各部门、各领域,权力寻租现象严重,且呈现层次性高、群发性强、社会影响大等特点。近期以来,权力异化的表现形式有所变化,隐形的权力异化开始抬头。不仅过去长期存在的官场“潜规则”仍然继续发挥作用,更为突出的是权力不作为现象,表现为领导渎职事件不断发生。诸如今年九月份发生的山西临汾尾矿库溃坝、河北石家庄三鹿奶粉含有毒化学成分和深圳龙岗某娱乐场所火灾等三大事故。这些事故的背后一则折射出相关职权部门权力失位失职、玩忽职守,二则是为实现私有目的而利用公权力行包庇、伞罩的地方诸侯主义,有的甚至是间接变相的权力腐败。 2、权力运行过劳和越界行为 “过劳”一词常出现于人们的工作生活领域,一般表现为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和劳累指数高,导致在生活中压力沉重、精神高度紧张,超负荷的极端者甚至导致“过劳死”。权力运行过劳的日常形态集中表现为各级政府职权部门事务异常繁多,导致职权人员工作异常忙碌,时间和精力都跟不上分配。各级领导干部往往都“工作很忙”,甚至“很忙”、“抽不出时间”、“挤一挤”等用语成为日常口头禅,工作日程安排诸如出差、考察、调研、接待等都很紧凑。日常工作中,大会小会不断,公文事务缠身,批改文件成堆;上级检查来头大,基层调研忙不停,接待应酬事务多;工作压力大,经常早出晚归、加班加点。职权大小与劳累指数呈正相关,职权越大的部门越忙碌,权责最重的领导干部工作最辛苦。 权力越界行为与权力过劳具有某种相关性与内在联系,其主张是过于依靠强有力的政府权力来推进社会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现实表现为政府万能。“万能政府”形态种种,主要表现在:其一,充当市场全职管理者。一是掌管民间行业协会,通过经费调拨和负责人任命,行业协会成为“二政府”;二是主观臆测“市场风险”,诸如,证券监管会人员出面预测股市风险,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为房价上涨“摇旗呐喊”。其二,充当企业诚信担保人。由政府部门授予企业“国家免检产品”、“质量信得过单位”、“价格信得过企业”等等称号。其三,充当招商“急先锋”。招商引资本来是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的企业行为,但在不少地方,政府部门走上了前台,冲在了最前。计划性地制定招商指标是很多地方政府部门的普遍做法,甚至将指标下至公检法、教育、卫生等公共部门。其四,充当断案“大法官”。很多行政诉讼和经济纠纷案件,本来应该通过司法部门的独立审判来解决,但很多政府职权部门,却经常利用行政力量干预司法审判,甚至直接充当断案“大法官”。 3、边界困局的出现 权力不作为可以分析为变相隐形的权力异化,而权力过劳实质上是权力的过激行为。两者都是权力运行的非正常现象。政府权力不作为的实质是对政府所辖各领域内应受罚行为的放纵,是对所辖全体公民所授予手中职权的辜负和漠视。权力不作为与滥用职权一样有害和可怕,容易导致对政府自身的腐化和侵蚀,如果得不到有效制约,最终结果是政府权力的丧失和灭亡。而一幅政府部门忙忙碌碌、职权人员勤勤恳恳的美好画面之下,一方面是政府的越权行为,另一方面是“全能政府”思想影响下政府职权部门的整体工作效率低下。 源为权力异化的权力不作为与权力运行过劳和越界行为并存的问题,其实质是“政府权力如何在合适的界域内规范运行”的问题。理论上讲,政府权力运行有一个理想的临界点,权力在这个临界点内充分合理地运行才能发挥政府的最大效力,而权力超出或者没有延伸到这个临界点都是权力的非规范运行。因此,边界困局的概念提出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理由: 一方面,从政府权力与公权力的比较角度出发,公权力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手段和工具,而人类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机构提供。这可以得出一个重要认识:政府权力始终是公共权力的一部分,而非全部;政府权力无权也无力包揽一切公共权力。在政府权力之外,还存有一个主要为市场和社会为主体的非政府公共权力界域。合格的政府不但不能独揽公共权力,而且要创造条件培育规范的非政府公共权力的发展壮大。总结来看,政府权力发挥作用的领域和范围有一个边界问题,即政府权力的有限性问题。